■作者:我爱吃西瓜 ■素材:王建军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各位朋友,我叫王建军,是浙江樟树村的一个农民。说起我的故事,还得从1983年说起。那一年,我30岁,还是个老光棍。
在我们樟树村,像我这样的年纪还没娶上媳妇,那可真是少见。可我也没办法,父母早逝,家徒四壁,就留下几亩薄田。我这人又老实巴交,不会说话,村里的媒婆上门提亲,都是摇摇头就走了。
我们村里有个姑娘叫陈秋月,今年27岁了。说起这个陈秋月啊,在村里可是出了名的。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她的体型。她从小就胖,到了适婚年龄更是胖得厉害,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
村里人都叫她“胖月”,背地里还说她是“母猪”。每次想到这些难听的话,我心里就不是滋味。这个陈秋月虽然胖,可是人品却特别好。她爹是个酒鬼,整天醉醺醺的,她娘受不了就改嫁了,留下陈秋月一个人照顾她爹。
记得那是1983年的一个雨天,我正在田里收稻子。远远地就听见村口传来吵闹声,我扛着镰刀走过去看看。只见村里几个游手好闲的混混,正围着陈秋月起哄。
“胖月,你这么胖,出门都把路堵住了!”
“就是,你看看你走路那个样,跟水缸一样滚来滚去的!”
我听着这些话,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那陈秋月低着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还是一声不吭地往前走。
“喂,你们几个,有什么了不起的,欺负一个姑娘算什么本事!”我大声喊道。
那几个混混一看是我,顿时来了脾气:“哟,王建军,你这个穷光蛋也来管闲事?怎么,你看上这头母猪了?”
我握紧了手里的镰刀:“你们再说一句试试!”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那几个混混冲上来就要打我。我虽然在地里干活力气大,可架不住他们人多。没几下就被打倒在地上,浑身都是伤。
正当那几个混混还想继续打我的时候,陈秋月突然冲过来,用身子挡在我前面:“你们要打就打我吧,他是好心帮我,你们不能打他!”
那几个混混看陈秋月挡在前面,也不好再动手,骂骂咧咧地走了。陈秋月赶紧把我扶起来,她那双胖乎乎的手格外温暖。
“王大哥,你没事吧?都怪我,让你被打了。”她说着说着就哭了。
我看着她梨花带雨的样子,心里一下子软了。这个胖姑娘,心地可真好啊。
“没事,就是皮外伤。你别哭了,我这就回家。”我挣扎着要走。
“这样可不行,你伤得不轻,先去我家处理一下伤口吧。”陈秋月扶着我往她家走。
陈秋月家是一间破旧的土坯房,虽然简陋,但是收拾得很干净。她让我坐在竹椅上,然后手脚麻利地找来药酒给我擦伤口。
“疼不疼?”她小心翼翼地问。
“不疼,你手法挺轻的。”我笑着说。
处理完伤口,陈秋月就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一股香味就飘了出来。等她端着菜出来的时候,我的眼睛都直了。
三个菜,一个卤猪脚,一个炒青菜,还有一个蒜泥黄瓜。那猪脚卤得外焦里嫩,一看就让人流口水。青菜炒得翠绿爽口,黄瓜脆嫩开胃。
“快尝尝看。”陈秋月笑着说,“这卤猪脚是我奶奶传下来的配方,我改良了一下。”
我夹了一块猪脚放进嘴里,那味道真是绝了!外皮酥脆,肉质软烂,调料的味道恰到好处,让人忍不住想再吃一块。
“秋月,你这手艺真是一绝啊!”我由衷地赞叹道。
看着陈秋月害羞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她一点都不胖,反而有种特别的美。那天之后,我总是想起陈秋月做的那顿饭,也总是想起她那双温暖的手。
没过多久,村里就传出风言风语。说我王建军穷疯了,看上了陈秋月这个胖丫头。我也不在意,反而主动去找陈秋月说话。慢慢地,我发现这个胖姑娘不但心地好,而且特别能干,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还会种菜养猪。
我二叔知道后,专门找到我:“建军啊,你可别犯傻。那陈秋月虽然会过日子,可是你看看她那体型,像什么样子!再说了,她爹是个酒鬼,万一她以后也学她爹喝酒可怎么办?”
我心里早就有了主意:“二叔,我认定她了。她心地好,会过日子,这就够了。”
就这样,在村里人的议论声中,我和陈秋月结了婚。婚礼很简单,就请了几桌街坊邻居。陈秋月穿着一件红色的褂子,虽然胖,但是笑得特别甜。
婚后的日子虽然苦,但是过得踏实。我种地、打零工,陈秋月在家里养猪种菜。她还特别会持家,总能把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每天我从地里回来,都能吃上一顿热乎乎的饭菜。
1985年的时候,我们村开始热闹起来。陈秋月跟我商量,说想在村口摆个卤味摊子,用她奶奶的配方卤肉卖。我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还把存了两年的钱都拿出来给她当本钱。
刚开始的时候,生意不温不火。但是陈秋月的手艺是真的好,慢慢地就有了回头客。她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准备,晚上收摊回来还要改良配方。我看她太辛苦,就放下地里的活,专门帮她打下手。
后来,陈秋月的卤味越来越出名,不光是村里人来买,就连镇上的人也specially跑来买。我们开始攒钱,准备在镇上开一家店。
1990年,我们的第一家店开起来了。陈秋月瘦了很多,人也变得漂亮了,但是她的性格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勤快。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我们又开了第二家、第三家。
慢慢地,陈秋月变了。她开始嫌弃我没见识,总说我应该去学习怎么做生意。可是我就是个种地的命,哪里会做那些事情。我宁愿在后厨帮忙,也不愿意去前面跟人谈生意。
2003年,陈秋月提出要离婚。她说我太没出息,配不上她现在的身份。我知道,她说得对。现在的她,已经是镇上响当当的女老板了,而我还是那个种地的农民。
离婚后,我又回到了自己的老房子,在村口摆了个小摊子,还是用陈秋月教我的配方卤些猪头肉、鸭脖子卖。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直到前几天,我正在摊位上忙活,突然下起了大雨。我赶紧收拾东西,这时候一个撑着伞的人站在了我的摊位前。
我抬头一看,是陈秋月。她穿着漂亮的衣服,站在那里看着我。我的摊位上还放着她最爱吃的卤猪耳朵。
“你……你还在用我的配方啊。”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点点头:“是啊,这些年就靠这个活着。”
她突然就哭了,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不起……”她抽泣着说,“我那时候太傻了……”
雨越下越大,打在油布棚上啪啪作响。我看着陈秋月哭得伤心的样子,心里也不是滋味。二十年的夫妻情分,说散就散了。如今站在这雨中,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其实,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是现在的陈秋月,开着豪车住着大房子?还是当年那个胖胖的、在厨房里给我做饭的陈秋月?
或许,这个问题永远也不会有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