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跌眼镜民国时期奇葩的征婚广告

郑青春谈天地 2024-09-19 00:20:52
民国时期的奇葩征婚广告,真令人大跌眼镜!

近来网上冲浪,发现了几则民国时期的征婚广告,感觉很有意思!今天就分享给朋友们~

一 接头暗号式

1902年,大公报出现了中国首则征婚广告,男征女。男方自称“南清志士”,要求女方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不缠足;

二、通晓中西学术门径;

三、聘娶按照文明通例。

有意思的是,这则广告里,男方对自己条件丝毫未提,只说自己是南清志士,南清大概是南方人的意思,志士透露了政治主张。

声称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又有完全自主权,不论满汉贵贱老幼,请速速来信,若能附带玉照最佳。

如果我是衙门公差,看到这广告,一定起疑心,这是征婚呢还是革命党暗号?自己条件一个字不说,年龄都不知道,让女方怎么应征?要求对方完全自主,怎么看都有试图拐带良家妇女私奔的嫌疑。

二 胸部很大

民国正处半新半旧,西式思想涌进,征婚要求也发生了变化,要说最大胆的,当属下面这位老哥。

1930年《青天汇刊》刊登了一条征婚广告,老哥自称24岁,家室殷实,正准备去欧美国家考察学习,离开前想寻求一位女伴。若女方愿一起出国,男方承担费用,若不愿意,也可以等他回来再举行婚礼。

对女方的要求是,17-20岁,身家清白,初中以上学历,这些条件都正常,征婚广告最后的一行小字,暴露了老哥真正目的。

女方应“奶部未曾压束”,读过《性史》最妙。

传统女性除了裹脚,还会裹胸,目的是让身体看起来更苗条,但副作用显而易见。这位老哥的要求,广大男同胞心有同感,“干嘛要束胸,真是的!”

《性史》是张竟生的一本书,张竟生在报上提出了很多堪称“露骨”的要求,要求读者回答,比如你一周几次,一次多长时间,那次最难忘等等。我担心违禁,不敢多写,有兴趣你们自己查。

总之张竟生号称要给读者一个“最幸福的答案”,征文一发,回信者如云,读者比他猛多了,把他提到没提到的,来了个腾空旋转720度全方位解答。

张竟生把部分读者来信做了个汇总,就是这本《性史》。这要求搁那年代,轻者被骂神经病,重了就是禽兽,就算搁今天,也没几个人敢在征婚里要求,女方熟读日本爱情动作片。

你以为这就算完了?不,还真有人回应了。也许是不好意思,一名叫静娜的女性没有直接写信,而是也发了一篇征婚广告。

静娜自称芳龄19,虽然没提有没有束胸,但走在大街上,常引来贼眉鼠目之光,看过《性史》但不是很喜欢,因为全书都站在男性角度,没有考虑过程中女性的感受。

三 要啥自行车

最有创意奖,当属一位叫“清清楚”的女性,她的征婚广告不是发在报纸上,而是打印在彩票背面。

某君看到彩票,心痒难耐,几番联系,均石沉大海,半点反馈都没有。某君摸不到头脑,但又对佳人念念不忘,于是心一横牙一咬,登报发广告表明心志。

广告是这么写的,我中过荷兰大奖,买了一辆自行车,可惜虽有自行车,却无佳人作伴,若是君有情妾有意,我们卿卿我我,同逛自行车,岂不美哉。

虽然是征婚广告,但却指定清清楚一人,所以也可以看成公开情书。

通篇文章,某君反复提及自己有一辆自行车,30年代,能买辆自行车确实算条件不错,可惜这件事的结果,正应了小品中的那句话,“要啥自行车。”

所谓清清楚美女根本不存在,这则征婚广告只是彩票公司的宣传伎俩,所以某君一腔热情注定成泡影,美梦终究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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