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规程

职场事职此而已 2024-09-13 19:37:11
公司采购规程 (一)请购 (1)请购应按照存量管制基准和用料预算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库存情形开列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后按规定逐级呈核并编号,最后送采购部门。 (2)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以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特殊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单”“备注”栏注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4)作业福利用品由物管部门按月实际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条件,填具“请购单”办理请购。 (5)以下总务性物品可免开清单,而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主要包括:贺奠用物品、招待用品和书报、名片、文具、报表等,以及小额采购的材料。 (二)采购规定 (1)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事务由业务部门办理。采购重要材料应由总经理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对于专项用料,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 (2)采购部门应按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a)集中计划采购:对具有共同性的材料,应集中计划办理采购。经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提出请购计划,报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 (b)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报批后通知各请购部门按需提出请购。 (3)采购部门应按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状况,分类划定材料采购作业期限,并通知各有关部门。 (三)国内采购作业 (1)内购价格 (a)采购人员接到“请购单(内购)”后应按请购事项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过去采购记录或厂方提供的报价,精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价格对比。 (b)如果报价规格与请购单位的要求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采购人员应检附有关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注明,报经主管核发,并转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 (c)属于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人员应在议价后,在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报主管核签。 (d)对于厂商报价资料,经办人员应深入研究分析,并以多种方式向厂方议价。 (e)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紧急采购口头要求,主管应即指定经办人员先做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2)内购呈批手续 询价完成后采购经办人员应在“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拟定“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核批,并按采购审批权限呈批。 (3)内购订购程序 (a)采购经办人员接到已经审批的“请购单”后应向厂方传递“订购单”,并确定交货日期,要求供应方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b)分批交货时,采购人员应在“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便识别。 (c)采购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便识别。 (4)内购进度控制 (a)国内采购部门可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依靠“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b)采购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采购时,应填制“采购交货延迟情况表”,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主管批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与请购部门共同拟定处理对策。 (5)内购单据整理及付款 (a)来货收到以后,物管部门应将“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与发票核对。确认无误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账前,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请购单(内购)”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b)内购材料须待试用检验的,其订有合同部分,按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按采购部门报批的付款条件予以付款。 (c)短交待补足的,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予以付款。 (d)超交应经主管批示方可按照实收数量予以付款,否则仍按原订货数付款。 (四)国外采购作业 (1)外购价格 (a)外购部门按照“请购单(外购)”需求急缓加以办理,依据供应商报价,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特殊情形(比如独家制造代理等原因)下除外,但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在此基础上进行比价、分析、议价。 (b)请购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供应商所报的材料主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再转请购部门确认。 (2)外购呈批手续 (a)比、议价完成后,由外购部门填具“请购单(外购B)”,拟定“订购厂家”、“预定装运日期”等,连同厂方报价,送请购部门按采购审批程序报批。 (b)核决权限: (b-1)采购金额在8 000元以下者由部门经理核决。 (b-2)采购金额超过8 000元者由总经理核决。 (c)采购项目经审批后又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等变更,请购部门须按新的情况所要求程序重新报批。但若更改后的审批权限低于原审批权限时仍按原程序报批。 (3)外购订购程序 (a)“请购单(外购)”经报批转回外购部门后,即向供应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b)如需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外购部门应将签订的长期合同书,按采购审批程序报批后办理。 (4)外购进度控制 (a)外购部门依照“请购单(外购)”及“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b)外购部门在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具“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凭以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c)外购部门一旦发现外购“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即应主动与供应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按请购部门意见办理。 (五)价格品质复核 (1)价格复核 (a)采购部门应经常调查主要材料市场行情,建立供应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b)采购部门应对各分公司事业部所列重要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制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2)品质复核 采购单位应对公司内所使用的材料品质予以复核,并形成完整资料备查。 (3)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形,采购审查部门应即填写“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或附书面报告),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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