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九十三回导读:两处明显错误,续作者认真读过原著吗

浮生漫读人生长 2024-08-22 22:36:44

这一回的回目名是“甄家仆投靠贾家门,水月庵掀翻风月案”,前半部分写甄家的仆人拿着甄老爷的书信投靠贾政,后半部分写有人贴大字报揭露水月庵的淫乱之举。

续书读到第十三回,也就是通行本第九十三回,越读越觉得不对劲,突然就明白了是哪里不对劲。

第一回开卷,作者就开宗明义,本书是要“使闺阁昭传”,也就是为闺阁女子写传。贾宝玉有幸生活在闺阁之中,亲历了闺阁女子的生活,所以能写得真实而具体,这也是红楼的独特之处。

同时,因为明确了是写闺阁,主要场景都在内院,有了大观园后,主要场景就是在大观园,而对于男人世界的情节,作者只是一笔带过,很少会进行细致地铺陈。

但是,从第八十一回开始,场景发生了变化,闺阁女子们出场的机会变得极少,大量的笔墨用在了以贾政为主的男人世界,完全背离了“使闺阁昭传”的主旨。

而出现这种现状,就是因为续作者没有闺阁生活经历,对闺阁中的人和事一无所知,无从下笔,所以只能写他最熟悉的男人,而且是市井男人,与贵族有着一道坚固的壁垒。

所以,不但宝玉像被掉了包,贾政也完全变了一个人,关心起家长里短论人是非来。

且不说甄家老爷会不会因为一个仆人而写信举荐,就说贾政与甄家仆人的对话,就令人大为惊骇:

贾政道:“你们老爷不该有这事情,弄到这样的田地。”包勇道:“小的本不敢说,我们老爷只是太好了,一味的真心待人,反倒招出事来。”贾政道:“真心是最好的了。”包勇道:“因为太真了,人人都不喜欢,讨人厌烦是有的。”贾政笑了一笑道:“既这样,皇天自然不负他的。”

话里话外,贾政都是在为甄老爷叫屈。曾经谨慎到因宝玉与蒋玉菡交往就要打死宝玉,如今居然对着一个罪臣的下人替人家叫屈,他是不要命了吗?还是想和甄老爷同甘共苦希望早日抄到自己家来?

贾政的人设是“砚台”,方正,循规蹈矩,从不敢越雷池半步。像这种愤青才能说出来的话,放在宝玉身上还有一点可信度,从贾政嘴里说出来,除非他真是失心疯了。

当然,相比于接下来我要说的问题,贾政的变化完全不算什么,毕竟对人物个性的了解,是需要功力的,正如贾雨村评贾宝玉之时所说,“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对于红楼前80回文本,我少说也读过三五十遍,虽没有林黛玉过目不忘的本领,但对基本情节还是相当熟悉的。

所以,当在这一回中读到一些情节时,我真是惊呆了:还能错得这么明显吗?

贾政收到揭露贾芹在水月庵淫乱的字帖,我以为我的记忆出了问题,于是回头去翻了翻。

关于贾芹负责和尚道士一事,原作者写在了第二十三回。

我们来看原文:

且说那个玉皇庙并达摩庵两处,一班的十二个小沙弥并十二个小道士,如今挪出大观园来,贾政正想发到各庙去分住。

这里说得明明白白,“十二个小沙弥并十二个小道士”,沙弥和道士专指男性,对应的女性则称为尼姑和道姑。注意这个知识点。

第十八回中也有写:“采访聘买得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连新作的二十分道袍也有了。”

这里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尼姑、道姑和沙弥、道士指的不是同一班人。而第二十三回要打发出去的是沙弥和道士,都是男性。

再看第二十三回接下来提到的,凤姐对王夫人的建议:

“依我的主意,不如将他们竟送到咱们家庙里铁槛寺去,月间不过派一个人拿几两银子去买柴米就完了。”

最后呢,贾芹“登时雇了大叫驴,自己骑上,又雇了几辆车,至荣国府角门,唤出二十四个人来,坐上车,一径往城外铁槛寺去了。”

这些受贾芹管理的沙弥道士,都被送进了铁槛寺,而非水月庵。男修行者进寺,女修行者进庵,这也是常识。

一批男性出家人,住进了和尚庙,受贾芹的管理,这是合乎情理之事。

然而,到了第九十三回,不但男性出家人全部变成了女性,而且铁槛寺也变成了水月庵,如此偷梁换柱,真当原著不存在了吗?

真要说贾芹淫乱,完全可以说他有龙阳之兴,非要把一群人的性别都改了,实在太过糊弄读者了。

可能有人会钻空子:既然沙弥道士都送到铁槛寺了,后来再把尼姑道姑送到水月庵也有可能啊。书中没写,不代表没有做啊。

好,我们再回到第十八回来看原文:

采访聘买得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连新作的二十分道袍也有了。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

这里提到“一个带发修行的”,我们知道是妙玉。注意这个细节,“外带”,妙玉是附带的。

我们印象深刻的是妙玉住进了栊翠庵,大家不会认为栊翠庵只住了妙玉一个修行人吧?自然是尼姑道姑们一起住进去了。连附带的都住了,原本的正主自然更应该住。

家里有一个庵堂,当然也就没必要再送出去,同样要发放月银,送出去也不能省钱,何必多此一举呢?

所以说,贾芹在水月庵和他所管辖的尼姑道姑淫乱,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其实,关于贾芹的问题,第五十三回已经提了一笔,是贾珍对贾芹的责骂之语:

“你在家庙里干的事,打谅我不知道呢。你到了那里自然是爷了,没人敢违拗你。你手里又有了钱,离着我们又远,你就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

“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才是贾芹的罪名,而不是在水月庵与尼姑道姑淫乱。

这是第一个非常明显且离谱的错误,还有一个则发生在王熙凤身上。

凤姐听平儿说起有人写匿名贴的事,平儿无意中错说成馒头庵,凤姐当即急得吐血。

这倒可以理解,毕竟做贼心虚,凤姐曾经在馒头庵弄过权,害死了两条人命,以为是被人揭发了。

结果呢,平儿轻描淡写地说她说错了,是水月庵,不是馒头庵。

哈哈,续作者又在自欺欺人了,欺负读者读书不用心,以为读者和他一样忘了原著。

让我们回到第十五回,文本清清楚楚地写着:

原来这馒头庵就是水月庵,因他庙里做的馒头好,就起了这个浑号,离铁槛寺不远。

馒头庵就是水月庵,水月庵是本名,馒头庵则是外号,怎么到了续作者眼里,就成了两个庵堂了?

再看凤姐说的这句话:

“我就知道是水月庵,那馒头庵与我什么相干。原是这水月庵是我叫芹儿管的,大约克扣了月钱。”

喂,凤姐,你曾经是何等精明强干之人,一场病就让你病得糊涂到此说起胡话来了吗?那馒头庵就是水月庵,与你有很大的相干,但你叫芹儿管的却是铁槛寺啊,不是水月庵,你能醒醒吗?

还有那些说续作也是曹公手笔的读者朋友们,你们能醒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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