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不可能翻盘——以南方周末调查事实再谈马同学事件

雅蕊趣事 2024-09-18 02:44:40

近日听到各种声音,在马同学事件中,为苏州翻盘。甚至有建议反诉马同学,追究马同学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之责任。也有资深媒体人发声,马同学人品有问题,有违法乱纪事实,还拉扯出其家庭父母等等。

在写此文前,再次强调,小编与马同学素未平生,与苏州无怨无仇,没有必要刻意偏向谁,刻意说谁对谁错,也就说写此文有足够中立的基础。

为了自证不是偏向马同学,先说其不是。

他虽是清华硕士,但也是职场小白,不可能马上对单位做出什么惊人贡献,因为对很多业务对接、很多工作流程、很多协调配合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天才也不例外,不熟悉谈不上创新,能尽快融入工作,就算优秀。

马同学不可能了解太多职场人际关系,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不屑,但事实上工作是团队协作,没有配合,没有沟通,没有协作,不可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当然了,职场配合、协同不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马同学在工作纪律上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难免有迟到、早退,请假方面的瑕疵。对体制内的职场老人,只要沟通顺畅,这些在正常不过。

马同学对纪律、对领导可能没有敬畏之心,对同事不够尊重,工作上可能细分职责,泾渭分明,没有主动分担。应该说这是职场小白的通病。

马同学年纪轻轻,可能还保留学人的正直、正气,对各种违规行为、腐败行为可能看不惯,产生抵触情绪。但马同学主观上不可能是网友们所说的正义斗士,反腐斗士。他当不了吹哨人、旗手,正如他自己所说,自己没那么高尚。投诉也好、举报也好,可能有自身利益在其中,可能是自己合法权益被侵犯,可能是自身人格尊严受到践踏,可能是发展前途受到毁灭性打击。不排除马同学的实名举报中有报复因素。

这里顺便提及,单位不可能要求职场小白十全十美,相反应该对他们包容,应该用人所长。然后,单位对职场小白有教育培养的职责和义务,既包括立竿见影的言传身教,对他们的缺点毛病,督促他们立行立改,又包括春风化雨的潜移默化感召,产生能量场,让他们逐步凝聚在团队之中,形成团队力量。

以下才是小编对苏州问题的正式批判性发言。

本文以南方周末记者罗欢欢2024年8月21日报道《科员举报局长,苏州工业园区陷“串标”疑云》为事实,对苏州提出批判性质疑。因为相信南方周末记者对事实真相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调查。

“2024年7月26日,我下班后正准备去打篮球,突然派出所打来电话'说我们园区报警了,让我去派出所接受问话,具体啥事得到派出所再说'正是这个通话促进他公开实名举报”。

小编质疑:

1.园区为什么要报警,谁报的警,报警的目的是什么?

2.派出所和园区沟通过吗?园区领导知道报警这件事吗?参与干预了吗?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公检法司部门在调查处置公职人员之前,都会和单位党组织、行政取得联系。

3.发现员工有问题、有毛病,完全可以使用组织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方式内部解决,为什么要报警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园区在处置矛盾方面有问题吗?

“2021年6月7日,由同事经手,政府采购项目办结项'领导要求我签字,我拒绝配合,并指出项目存在问题'成为冲突的导火索”

小编质疑:

1.对不经手的项目,过程和事实肯定不太清楚,是否违规肯定也不清楚,承担不了签字的责任,这个没有毛病。

2.中标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明显不符合财务规范和支付标准,连做个假材料都不会,怎么给你签字?

3.为什么要让未曾参与经手项目的人签字,是否有要求做假证、背黑锅的嫌疑?

4.参与项目的实际经手人、经办人签字了吗?由他们签字还不够吗?

“'你做的那些事,我都能买'电话联系祝局,未得到答复”。虽说未得答复,但小编私下认为,沉默就是默认。

小编质疑:

确实能买,肯定能买,甚至买到的做得更好。

但是所有劳务,所有业务,所有服务都由国家出钱,向第三方购买,那单位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单位养那么多人干什么?

如此体现了领导者对工作是什么态度?如果大家都做甩手掌柜,所有业务交由第三方完成,那将是体制的悲哀。

文中还提到串标属实的调查问题,对此问题小编不予以回应,更不想深究。理由如下,

1.有些串标是行业自带的潜规则,当然它上不了台面,操作都应无大坏,但是一旦出事,得有领导买单,承担责任。

2.在招标中,有些政策规定脱离实际,有些制度不规范,是制度性缺陷和漏洞。

3.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情有可原,可能其它单位和部门也这样操作。

4.如果仅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就不能算大错,组织应该区别对待,对犯错误者适当给予出路。因为,脱离实际的规章制度,实际是一种陋习,是对治下之人的极端藐视和不尊重,特别是对官员形成制度“陷阱、天坑”,必须革除。

“通过购买咨询服务的方式,再习一份报告'看能不能再给这份报告增加一些内容'”

“2020年8月5日和毕马威公司签合同……8周内交付成果报告(按2个月算是10月5日前交付成果报告)……8个月后才收到报告……收报告时间为2021年6月9日”。

小编质疑:

购买报告目标,增加内容,上报报告更严谨,更缜密,更具创新性、科学性,更能引起上级重视。没有任何毛病。

结果,交报成果告时间远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没有任何参考意义,也没增加内容。提供咨询服务公司涉嫌违约。

投诉,“向上级督查渠道举报'中标供应商没有履行合同,但采购人付了款'”。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履行的时间节点(双方)各执一词……各方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以现有证据无法作出清楚的事实认定不足以认定您所述的'中标供应商没有履行合同,但采购人付了款'”。

1.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报告送达方式及流程吗?是电子送达还是纸质送达,还是皆而有之?办理了送达回执吗?由此观之,商务、协调局业务能力一般,合同履行随意性很大。

2.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对投诉人提供的违法违纪线索(国家资产无端流失),是否进行过证据调查核实,它们有没有进一步查找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3.12345政务服务热线,怎么能说双方各执一词?马同学是提供违纪线索的人,他代表哪一方?万一提供咨询服务方确实存在违约,采购方不应该支付采购费用,那么受受益者是谁?马同学吗?不是,是单位,是集体,是国家。

4.提供服务方为完成报告进行的调查研究、召开分析论证会、文本创作分工、审核校对、统稿审定、电子及纸质报告传送等,难道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吗?是无法调查,还是根本就没有房查过?

6.上级督查渠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商务、协调局领导对“45万元”国家财产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看到更多的是爱魅、敷衍塞责的不负责任态度。

“2022年5月,…企业老总在隔离点隔离,试图冲卡离开…遭遇阻挡…事后短信'你竟然拉黑我,我被你气得很不舒服。你要承担一切看到时候'”。

小编质疑

1.企业老总为何如此胆大妄为,或是爱谁撑腰,底气在哪里?

2.企业老板涉嫌威胁、恐吓,公安部门应对其训诫,审计、税务等部门也可对其启动调查。

3.依规隔离要承担什么后果?违规冲卡反而要表扬吗?还是老总不守规矩是的天经地义?

“2023年2月24日,马收到一封调令,要他离开协调局去阳澄半岛管委会报到。马把情况反馈给园区党委书记后,上级领导撤销了这一调令”有调令文件佐证。

小编质疑

1.调令是否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是否符合有关人事调动权限,有会议记录、文件签发等痕迹资料吗?

2.调令是否涉嫌公报私仇、滥用职权等?

3.上级撤销调令的理由是什么?是发现不符合人事任用规范吗?还是发现有个人打击报复倾向?或发现其它什么不当事项?

“2023年2月,马发现自己2021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

小编质疑

1.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有违纪违法记录吗?单位是否对其进行过惩戒,如诫勉谈话、书面检讨等。在考核期内是否受到组织处分?

2.本人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怎样?特别是工作态度怎么样?能胜任本职岗位吗?工作完成情况怎么样?完成的工作量怎么样,是否经过评估,有无明显低于其它员工工作量的现象?与退居二线干部比起怎么样?

3.履职考核基本称职,通知过其本人吗?双方进行质证、申辩吗?其本人是否有权申请复议、质证、听证、仲裁、直至提起行政诉讼?

4.履职考核结果不需要其本人同意认定吗?纸质考核表,本人意见栏怎么产生?是空白还是代签?如果代签,已经涉嫌考核造假,并严重侵权。

5.履职考核结果由民主测评一项决定,还是要经过德能勤绩,量化考核,综合考评?现在每个部门、每个单位,似乎都有一股看不见的势力在招魂,在每一件事的民主决策中,几乎不用言语、不用眼神表达,就可以达到神默契,却确实没有看到任何人为操控、蓄意打压的痕迹。

6.“基本称职”这个结果,本单位或整个园区,有类似情况吗?有先例吗?连续两年基本称职还是上述问题。

7.为什么会发生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情况?基本称职第一年后,单位对马同学进行了谈心谈话、提示教育、警示教育、批评教育、帮助提高了吗?

8.连续两年基本称职是天灾还是人祸?是否有泄私愤、蓄意打压的成分在其中?

“2024年1月有民警打电话说'我们上面让我问问情况'”“另有两名辅警登门……他们接到命令来要求我不要去南京或者北京……”

小编质疑

1.公安是办案还是扰民,有没有充当“帮凶、打手、看家护院家奴”的可能性?

2.“不要去南方或者北京”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吗?是谁给的权利?

3.上面是谁?要问什么情况?上面和上面是否达成什么默契?是否要以莫名其妙的“寻衅滋事”追究责任?

“2023年2月他举报到省纪委和市纪委。当年3月市纪委回复举报已经受理。9月,市纪委回复举报进入初核”。

小编质疑

1.举报后7个月才进行初核,这个工作效率怎么样?这样的回复是否有此牵强?

2.纪委是否真正按工作原则履行了工作职责?

3.纪委回复是否有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的嫌疑?

此外,组织发现履职考核结果不返本人,违反考核原则,对单位严厉批评。祝某人的学历问题。媒体人倒戈问题。只是参照网上说法,没有通过实证,如果网上所述确实属实。

小编同样质疑

1.组织发现商务局未将履职考核结果通知小马本人,已经对单位进行严厉批评。

组织是干部的娘家,对履职考核结果来说,组织是最后的终审者,发现问题,应进一步调查。如果对干部确实存在不公平公正,应予以纠正。可是组织部门这样做了吗?没有,他们除了严厉批评外,就是维持原状,让职工背负心理和肉体双重压力,把职工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经受灵魂拷问。

2.祝领导的学历问题。

祝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认可,真的,没问题。所有部门认定、企业认定、包括纪检监察认定、司法认定也是这样。

但是如果细究,其学习过程有瑕疵。

首先,他的学习过程给能向网友们晒晒吗?比如老师哪几个,同学哪几个,学习了哪些课程,作业和考试的痕迹记录有哪些?

其次,3年海外留学,应该有多次出入境记录吧?参加工作才8个月就去海外学习,是辞职了还是带薪读书,谁批准的?

第三,从文学学士到经济学硕士的跨度中,祝能解几个高等数学题吗?能回答几个计量经济学问题吗?

学历的事不是祝某独有,多数领导干部涉及,是制度缺陷。

学历真真假假的太多,很多官员一边工作,一边还能读个硕士、博士,可信度有多少?难道他们都是天才?其实他们中很多人先前就是学渣,可能就是五年制大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转眼就是硕士、博士、在职研究生 。

这些都不重要,好好为官,为百姓做事上点心就行。官员的工作,技术含量都不高,要硕士、博士研究什么学术问题?他们喜欢戴硕士帽、博士帽,就给他们一顶半真半假的也行,反正大家心中有数,他们自己也自知之明,无所谓的,成就一下他们学术存在感。

3.媒体人倒戈,似乎苏州翻盘。先前是帮助,不要任何利益回报的无私帮助。现在是彻底闹翻,是豪无底线的怒怼,不惜把家庭父母拉扯进去。

然后又被网友深挖某媒体人的学历问题。

说是师范五年制大专毕业,南京大学函授专升本,清华大学emba硕士课程培训学习。

小编的意见是,什么学历就什么学历,承认一下学历无所谓。因为学历代表不了水平,很多在校大学生也有混的,特别文科生,划重点即可毕业,不一定有水平。

最重要的是名副其实,“用灵魂写作”拿出真实水平,拿出上得了台面的作品。然后,灵魂之问更重要,灵魂是高尚的,令人敬畏的,还是猥琐的,让人鄙视的?

一个人的学养是无法忽悠的,因为它深嵌骨髓,吐气若兰者,自带芬芳,满嘴黄牙者,铜臭味横飞。有时一段话、一篇短文,一句话,遣词造句、标点符号、逻辑层次、段落衔接就能看出作者的真实水平。

当然,一个人的言行中,更要体现思想深度、主流价值观、公众形象、社会责任感。

这不免让小编想起一战中意大利的倒戈,可能是地球上迄今为止最大的倒戈,因为利益诱惑,因为诱惑驱使。最终付出更大代价,收获未达预期。

小结

有才之人就不做职业丛林中的猎物,底气是才华,底色是君子,权力可能会让能力无处施展。

再有才也要依靠团队实现价值,能力要转化为实力才有用。

是非曲直,每个人心中有杆称,人心自有公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不易,但并不能成为背叛的理由,特别是不能背叛正义和良知。

苏州在面对职场小白上确实存在问题,想洗白,无法翻盘,只有从容面对,立行立改,还是苏州。

苏州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漏洞,要拿出态度,拿出真诚,查缺补漏,细致完善。

以上观点网友们怎么看,欢迎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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