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维信诺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署《维信诺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备忘录》。
维信诺表示,该备忘录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项目具体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根据备忘录,双方拟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550亿元。但该备忘录细节及项目实施进度、效果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后续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
此外,维信诺还指出,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具体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出资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备忘录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仅为初步规划或预估数额,并不代表公司的实际投资,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图片来源:维信诺
维信诺介绍,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建设第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肥市人民政府认可本项目对合肥市持续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引进并支持本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于2024年5月28日就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备忘录》,约定双方拟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550亿元。
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合肥市人民政府 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双方同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第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项目玻璃基板尺寸为2,290mm×2,620mm,设计产能32K/月。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550亿元。
2、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扶持资金、建设用地、报规报建、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人才引进、资质认定等方面提供相关支持。
3、乙方将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并委派适合人选到项目公
司任职,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团队的建设及运营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稳定。
4、本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作为甲乙双方合作意向的确认和共识。
维信诺指出,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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