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罐车混用不清洗”的治理,或可参考“地沟油”的治理

倔强活着 2024-07-12 16:45:13

——对20多年前揭露的“地沟油”问题的治理,已经卓有成效,或许可以作为当前“罐车混用不清洗”问题治理的参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

当前的“罐车混用不清洗”事件,和之前的“地沟油”事件相似,揭露的食品安全问题让民众心理破防。

20多年前“地沟油”问题的曝出,已经得到有效治理,或许为当前“罐车混用不清洗”问题的治理提供了参考。

一、“地沟油”问题

“地沟油”事件是很久远的20多年前的事情,影响深远。

地沟油,泛指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饭店、食堂等涉及餐饮行业的残羹剩饭剩菜和餐饮厨余垃圾(通称潲水、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第一类地沟油也称潲水油、泔水油,是地沟油的最主要来源。

地沟油虽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但是极不卫生、质量极差,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一旦食用地沟油,它会破坏人们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严重后果,是严禁当作食用油售卖、使用的。

1998年3月16日,《南方都市报》连续5日推出持续月余卧底完成的以《地下作坊潲水提炼花生油——本报记者粤湘千里追油记》为起始的连续5篇独家暗访报道,揭露了调查记者邓世祥卧底广州猎德城中村“炼油大军”,并亲历在酒店、大排档下水道里收集潲水提炼地沟油,并加以香精冒充花生油再销往餐厅、食肆的新闻事实。

至此,民间盛行已久且极为隐蔽的在地沟里搜集潲水提炼食用油的制假贩假现象被完全揭开,受到了读者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此后,全国各地媒体纷纷根据《南方都市报》的这篇报道对地沟里提炼食用油的新闻事实穷追猛打,潲水油、泔水油、地沟油成为网络热门词条。该篇报道获1998年度广东省好新闻奖三等奖、1998年度全国省级晚报新闻一等奖。

这些潲水油、泔水油、地沟油,通过对潲水、泔水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等无须专业设备的简单加工,就能让餐饮厨余垃圾摇身一变,成为看似“清亮可人”的“食用油”,再通过低价销售方式,重返人们的餐桌,令人震惊!

此后,各地不断被爆出地沟油回流到餐桌上的丑闻,既包括私人地下小作坊,也包括拥有食用油生产资质的正规企业。这些惟利是图的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生产地沟油用作食用油,将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置于不顾,让“地沟油”成为了人们餐桌上挥之不去的梦魇。

2009年以来,山东济南某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建立两条生产线,大量购进餐厨废弃油脂等原料,以生产饲料油、油酸、硬脂酸等产品的名义生产“地沟油”,主要销往省内外一些粮油经销企业,共制售“地沟油”1500余吨,案值1300余万元。

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间,河南某油脂有限公司从山东济南某生物有限公司购进“地沟油”,经与正品食用植物油按一定比例勾兑后销售,共制售“地沟油”近8000吨,案值6400余万元。

2011年3月,重庆通过某废弃的养猪场里从潲水里烧煮提取的“地沟油”,辗转重庆、四川等正规食用油生产企业,流入油脂批发市场,按不同比例掺进正品食用油,最后上到餐桌,查获涉案“地沟油”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抓获涉案人员84人。

2012年3月21日,公安部现场统一指挥捣毁浙江金华将劣质、过期、腐败了的动物皮、肉、内脏经过简单的加工提炼后生产油脂的地沟油工厂、黑窝点1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现场查获新型地沟油成品、半成品及油渣3200余吨。

二、“罐车混用不清洗”问题

2024年7月2日,《新京报》记者韩福涛的《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报道,揭露了罐车运输可食用液体和化工类液体时混用且换装时不清洗罐体的行业乱象。

罐车一般分为危化品罐车和普货罐车,危化品罐车运输的一般是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的液体,普货罐车运输危化品以外的普通液体。普货罐车可以运输的“普通液体”包含甚广,既包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工类液体,也包含人体可食用的可食用液体。化工类液体包括明火点不着、不属于危化品的煤制油产品,比如液蜡、白油(使用专用灶具气化后可燃烧),以及不太常见的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等。可食用液体包括蜂蜜、糖浆、食用油等。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新京报记者,煤制油主要就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导致中毒,“吃得越多则毒性越大,苯或氨基苯成分较多时,还可能影响造血功能。”。

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等其他化工液体,对人体伤害的风险更是难以预料,可能危害更大。朱毅认为,“如果都不知道这个油里面有什么样的污染物,更是防不胜防,如果毒性大的化工液体残留在里面,直接接触或者吸入都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比如说有机溶剂、酸、碱、重金属等等,有可能对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都会造成损伤。”。

普货罐车运输完化工类液体后,如果没有对罐体进行任何彻底清洗,就直接换装可食用液体,那么,罐体中的化工类液体的残留、那些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肯定也就混入到可食用液体中,造成可食用液体被化工类液体污染,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和威胁。

有罐车司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可食用液体和化工类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今年五月份,新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在运费逐步降低的大背景下,运输食用油的罐车不仅做不到专车专用,许多罐车为了节省成本,甚至连罐体都不清洗。“单次洗罐的成本少则三五百,多则八九百。”一名罐车司机透露,由于普货罐车经常换货运输,每次洗罐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而许多罐车在换货运输时,选择能省则省。

在调查中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的罐车都是隶属于车队,规模大的车队有上百辆罐车,小规模的车队只有几辆罐车,个体罐车占比很少,而对于隶属于车队的罐车,有司机告诉新京报记者,尽管他们司机有时想洗罐,但也要听从车队老板的安排,“老板让清就清,老板不让清就不清,老板的事。”。

在不少罐车司机看来,车队老板之所以不安排洗罐,更多是因为有些食用油厂家把关不严,他们通常不会检查罐体是否干净。

当前,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我国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于2014年开始实施的推荐性的《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其中还提到,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不过,由于该规范只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并非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对相关主体约束力有限。

一名从业十余年的罐车司机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卸完煤制油不洗罐的话,通常罐内会残留几千克到十几千克不等的煤制油,多数情况下,残留的煤制油会与食用油相混。其说,像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这样的非危化品液体,普货罐车都可以运,都可能与食用油厂家共用罐车运输。其认为,散装食用油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其实属于半脱管的状态,“卖油的厂家不怎么管,买油的公司不知情,让运输公司钻了空子。”。其透露,许多运输订单普遍经过层层转包,转来转去买卖双方对最终承运的罐车都无从了解。其称,尽管卸货时食用油收货方会取样检验,可是由于检验项目有限,即便食用油中掺入其他杂质,普通的检验也检不出来,“检验水分和酸价这两个项目的比较多。”。在其看来,运输公司是以食用油厂家的标准为导向,只需要食用油厂家严格把关就能避免这一行业乱象的发生,“食用油厂家仔细验罐应该最有效果,能解决99%的问题。”。

三、食品安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指出,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要求,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既是人们对食品的最低要求,也是人们对食品的最高要求。食品安全无小事,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当前的“罐车混用不清洗”事件,和20多年前的“地沟油”事件相似,都是严肃传统媒体的记者通过长达月余的暗访追踪调查,发布报道,最终揭露出了这些食品安全问题,让民众心理破防。

从20多年前的“地沟油”问题到当前的“罐车混用不清洗”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离你我并不遥远。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大于天。食品安全是一条不容触碰的底线,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追查、较真到底。决不能让已经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酿成最终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对“地沟油”问题的治理

对“地沟油”问题的治理,主要包括二方面:1、行政监管(堵),2、市场引导(疏)。

1、行政监管(堵)

通过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地沟油”引发的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行政监管。

2010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这是对地沟油的目标客户进行监管。

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从源头上治理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这是对地沟油的生产原料进行监管。

2010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专项部署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与管理工作题,包括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等。——这是对地沟油的专项整治综合管理。

2、市场引导(疏)

“地沟油”回流餐桌是一件令人伤透脑筋的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通过开展试点,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做好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

通过高科技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构建,让“地沟油”产生更广泛的用途和更高的经济价值,例如:生产生物柴油、乙醇、沼气、生物肥料、航空燃油、钻井润滑油、选矿药剂(脂肪酸和脂肪酸钠)等,从而实现从利益源头上阻止地沟油回流到民众餐桌。

据2024年6月下旬媒体报道,厨余油(俗称地沟油)价格约6000元/吨,转化成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后,身价达到约18000元/吨。在绿色清洁能源领域,“地沟油”已成为一款紧俏商品。

3、治理效果

通过行政监管、市场引导这种堵疏结合、双管齐下的方式,一方面斩断地沟油用作“食用油”回流餐桌的用途,另一方面引导地沟油用作其他更广泛的用途,让“地沟油”华丽转身,从餐桌噩梦摇身一变成为工业生产原料,而且具备更高的经济价值,基本上杜绝了地沟油用作“食用油”回流餐桌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五、对“罐车混用不清洗”问题的治理

对“罐车混用不清洗”问题的治理,或许可以参考对“地沟油”问题的治理,通过行政监管、市场引导这种堵疏结合、双管齐下的方式。

行政监管方面,可以考虑细化、强化可食用液体运输的国家标准,明确可食用液体的买方、卖方、运输方等各方的主体责任和问责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同时结合高科技的监管技术应用,降低违法可能。

市场引导方面,可以考虑如何通过市场机制,建立可行、长效的可食用液体运输“专车专用”、“专罐专用”运输规范。

通过行政监管、市场引导这种堵疏结合、双管齐下的方式,应是能够消除“罐车混用”(而非“罐车混用不清洗”)行为,以及由其引发的运输环节食品安全问题。

7月6日,涉事公司中储粮集团对前述报道进行了回应,称已要求直属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等。

六、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种类越发丰富,食品数量越发充足,在满足食品需求供给平衡的同时,食品安全越发重要。

20多年前“地沟油”问题的曝出,已经得到有效治理,或许为当前“罐车混用不清洗”问题的治理提供了参考。

问题的曝出并不可怕,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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