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昆明可以提取公积金付首付了。
刚刚,昆明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即日起,在昆明购买新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先行试点,随后全面推广。公积金余额可转首付,昆明6盘开始试点!(点击可阅读原文)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对可提取人员范围、提取额度、支付方式、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加以明确。
一、适用范围
申请人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含现房及期房。
二、可提取人员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的职工,且作为购买商品住房的买受人或其配偶/共有人或其配偶。
三、提取额度
1.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的,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金额不超房价总额;
2.付款方式为非一次性付清的,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金额不超首付款金额。
3.个人可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提取额度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查询”进行查询。
四、支付方式
经本人授权后,缴存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五、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缴存职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已婚的需提供)及购房所需资料至拟购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政策详细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