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中已去世的退休中人,在养老金计算办法理顺后还会补发吗?

帮兄聊职场 2024-09-08 13:55:25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之所以说沉重,主要是这部分人从退休后到去世,都没有看到自己正式的养老金是多少,还没有领取到正式的养老金就已经去世了,这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遗憾。

现在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中,绝大多数都是在2014年9月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人,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这个群体,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是改革开放的参与者,他们已经适应了各种各样的改革,在改革进程中,不惜牺牲自己的小利益,为改革开放贡献了自己的一生,这是永远值得我们尊重的一代人。

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例,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实施,属于改革过程中的退休中人。对于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计算,按照人社部发 (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

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如果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是采取保低的办法,也就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确保退休中人的养老金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从这个举措来看,这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这是非常重要的。

在保低的同时,还要限高。限高的目的是确保改革后的养老金增长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这种思路的配套措施就是在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设立了一个十年过渡期,按照年份逐年提高。

也就是说,新办法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是采取逐年提高计发比例的方式。即第一年的退休的高出部分计发比例为10%,,第二年退休的高出部分计发比例为20%,到2024年退休的,高出部分按照100%计发。

但各地在执行中,由于涉及到地方财政收入水平、各项基础数字的测算,视同缴费指数的确定办法等,很多地方的中人在办理退休时,由于当地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没有完全理顺,所以很多人在退休时,只拿到了按照班老办法计算的预发养老金。

部分朋友,由于不了解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的方式,有的人将预发的养老金当成了自己正式的养老金,有的人虽然知道这是预发的养老金,但由于新办法一直迟迟没有理顺,尽管几年时间已经过去了,有的老人有这样那样的疾病,也相继去世了。

其中部分地方的老人去世以后,由于从退休时一直领取的都是预发的养老金,在历年的养老金调整时,也是按照预发的养老金作为调整的基数,直到去世后也不知道自己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多少,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后的养老金是多少,差额部分到底是多少,只好带着一丝遗憾离开了人间。

对于只是按照老办法预发养老金的老人去世以后,在养老金计算办法理顺之后,形成的差额部分,按照正式的养老金作为基数调整的养老金差额部分,还要补发吗?答案是肯定的,肯定要补发。但具体什么时候补发,需要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安排来执行。

在全国各地中,四川的养老金计算办法理顺时间是最早的,基本上是从2020年之前退休的人,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差额部分,已经分批发到了退休人员手中,包括那些已经去世的退休人员,也补发给了家属,由家属来继承。

对于养老金没有理顺的地方,对于新老办法计算形成的差额部分,也会按照新办法计算理顺,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补发,补发的人员同样包括已经去世的退休人员。对于已经去世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补发,补发时间是从退休的第二个月开始补发,截止时间为去世后停止养老金发放的时间,一般为去世后的第二个月。

今年虽然已经是2024年了,眼看2024年9月30日即将到来,但最近退休的部分地区的中人,拿到的养老金还是预发的养老金。今年是十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对于那些养老金一直没有理顺的地方,今年将面临养老金差额补发的巨大压力。

综上所述,对于在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在退休时只拿到老办法计算预发养老金的老人,在养老金计算办法理顺后,按照当地的工作计划,会逐步补发正式养老金和预发养老金之间的差额部分;对于已经去世的人,也属于补发的范围之内,只不过是补发给家属,属于老人遗产的一个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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