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最后一公里保险公司县域机构迎监管大考!

俊材险 2024-09-11 04:32:26

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的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即将迈入一个更为严格的监管时代。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它不仅要求保险公司上报县域机构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这一关键指标,更将统计范围扩展至各级分支机构的设立详情、从业人员数量等。

重要的是,《统计制度》对保险公司的数据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各保险公司需高度重视县域机构的数据填报任务,确保每月10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可顺延3个工作日)提交上一个月度的统计报表。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统计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已深入到“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对县域保险市场经营状况的“实时追踪”与“动态监测”。

监管深入“最后一公里”

具体来看,《统计制度》为保险公司县域机构详尽规定了统计的边界、标准及报告流程。该制度细化了需上报的信息范畴,涵盖各行政区域内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详情,以及具体到各险种的保险金额、签单量、新保单与期末有效保单数量,还囊括了各级分支机构的设立情况及从业人员规模等全面数据。

统计报表设计上,制度特别区分了《财产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表》与《人身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表》,以适应不同业务类型的统计需求。

财产保险公司需详细记录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工程、责任、信用、保证、船舶、货物运输、特殊风险、农业保险等多个险种的保费收入情况;而人身保险公司则需从人寿、年金保险等维度出发,进一步按销售渠道、缴费模式及险种设计类型细分原保险保费收入。

关于“分支机构”的定义,《统计制度》严格遵循《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其为经监管批准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在数据归属方面,制度强调原保险保费收入及赔付支出等主要数据原则上应依据出单机构的注册地进行划分。针对互联网保险等新型业务形态,提出了合理的分摊原则,要求将其合理分配到已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虚拟机构中,若某地区尚未设立实体或虚拟机构,相关数据则直接归属至总公司层面,确保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每月10号前提交报表

目前,随着首次数据报送截止日期的日益临近,保险公司正紧锣密鼓地准备相关工作。

依照规定,各保险公司需在每月初的10号前,提交上月度的统计报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享有3个工作日的宽限期。

尤为重要的是,2024年10月10日将成为首次数据提交的关键节点,届时需完成2024年9月份的数据报送,并需在同年12月15日前,回溯并补充提交2024年1月至8月的完整数据序列。

对于数据报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报、迟报、漏报乃至瞒报行为,《统计制度》已明确划定红线,金融监管总局将依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公司及个人的责任。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统计制度》的正式落地,不仅是对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监管力度的一次重大加强,更是监管部门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县域保险市场“最后一公司”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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