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遗产案件,一名七旬老人意外离世,留下430万元遗产和一套市区两居室房屋,却无人继承。在法院判决将部分遗产分给已履行较多扶养义务的堂弟夫妇后,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申请将剩余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经过一年的公示期,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这是上海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认定的无主财产案。
该案件引发了社会对遗产管理人制度在老龄化背景下的关注。从去年开始,上海各区法院陆续出现指定民政部门为遗产管理人的案例,案件量整体上升。民政部门在履行职责时面临诸多困境,如诉讼成本高、制度衔接不流畅等。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与探索,制度层面有了从无到有的变化。
在这起案件中,老人的堂弟夫妇曾要求分得全部遗产,最终法院根据其对老人的扶养程度,判决分得130万元。后续,堂弟夫妇又要求分得另外300万元存款,但被法院驳回。徐汇区民政局随后申请将房屋和存款认定为无主财产,房屋已判决收归国有,存款仍在公示期。
市政协委员张玉霞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提出建议,包括细化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规则、完善民政部门权责制度、建立协同管理机制等。徐汇区和奉贤法院已与民政局会签相关文件,明确了协同管理模式的细节。
这一系列措施和探索,旨在解决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难题,保障遗产的合理处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