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年年末,财政局根据所领取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存根查党史研究室的预算外收入情况,王无情通知:“今晚上张主任请客,下班后直接到蔡河源饭庄开会。”
到了蔡河源饭庄三楼一个房间,他们还立即把门反锁。王无情说:“张主任卖书的钱对不上了,需要补办几张支出手续。”然后张敬义就从包里掏出一些钱,每人发给600元“辛苦费”,王无情从包里掏出一沓造好的《元旦值班补助表》、《春节值班补助表》、《中秋节补助表》、《中秋节值班补助表》、《国庆节值班补助表》、《清明节补助表》、《三夏补助表》、《植树造林补助表》、《五一节值班补助表》、《端午节补助表》……等等等等共计16张表,每张的合计数6000-8000元不等,我当时看了以后,心里粗略计算一下,一共11万多,不到12万元,差不多就是一年的卖书款。
签字的时候最积极也最狂欢的是刘晴,她“刷刷”几下就把自己的名字签完了,然后又一个一个把表子摊到别人面前,监督着叫别人签名。轮到我的时候,我在犹豫:这么多钱我并没有得,凭什么要签这个字呢?得到600元就应该只签一个600元的就行,可我翻遍16张表子,一般都是1000元以上的,最少的一张也是八百元。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刘晴拿住我的手就在表子上写下我的名字,张敬义和王无情一左一右“侍立”两旁。刘晴嘴里说着:“再犹豫,今儿晚上不签你也走不了!”我顿时觉得不寒而栗。这其实就是一次绑架。
强迫签名场景
张敬义和王无情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明显,刘晴扮演的什么角色?是帮凶?她又多得多少好处呢?我最终也没有明白。除了我,沈艳红签名时也表露出十分犹豫的神色。
刚才一位老同事打电话时扯到这件事,才听他说:“刘晴一直租赁张敬义的房子住,他们平时就像一家人。”我只叹了一口气说:“原来如此!”
从这一次张敬义和王无情的密切合作可以看出,卖书的钱不完全是张敬义一个人独吞了。王无情除了占有所拨的全部经费,也参与了卖书款的分赃。
仅此还不满足,每月发工资,还要扣每人每月五块钱的“卫生间使用费”。这个“卫生间使用费”不是单位扣的,而是她个人扣的。扣钱的方式也不是在工资表反映的,而是直接少给你五块钱。比如每个月应发工资300元,工资表上的实发工资也是300元,签了名字后直接给你295元,告诉你“扣五块钱的卫生费。”因为她当会计几十年,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谁说什么也没有用。久而久之,也就见怪不怪啦!
偶尔填一张表格,比如年末的考评,工资晋档等,尽管表格都是县委组织部免费发放的,每张表格也要扣收五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