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5日,上级部门对上海市社保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展开核查。
结果,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上海的这场“社保风暴”竟波及数十名达官显贵,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就是其中之一。
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快,陈良宇的其他犯罪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
陈良宇,祖籍浙江宁波,1946年10月出生于上海,其早年曾进入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学习,22岁毕业后进入部队锻炼。
1970年9月,在结束了2年短暂的军旅生涯后,陈良宇转业到了上海彭浦机器厂成为了一名工人。从这个时候起,陈良宇一直都在上海工作。
陈良宇在机器厂一干就是10多年,从工人一直干到了副厂长,后来又曾短暂担任过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公司党委书记等职。而当时的陈良宇还不到40岁,正是年富力强、大有作为的年纪。
1985年初,陈良宇调任上海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谁也没有想到,这竟是陈良宇仕途生涯的重要转折点。
在担任老干部局副局长期间,陈良宇在为老干部解决住房、建设活动中心等问题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其出色的工作能力更是赢得了很多老干部的一致好评,而也正因如此,在短短一年后,陈良宇就去副转正,正式升任老干部局局长。
又是短短一年后,陈良宇在多位老干部的极力推荐下,由老干部局局长调任黄浦区区长。尽管这属于平调,但作为一区之长的他,显然发挥的空间更大,晋升的机会也更多。
履任新职后的陈良宇雄心壮志,他在上海城市建设全面启动的时候,大力引进外资,并亲自策划实施了黄埔旧城的改造,仅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全区的面貌便焕然一新,而这也为他积累了重要的政治资本,为他日后的晋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2年10月后,陈良宇出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短短2个月后,就被提拔为上海市委副书记。从这之后,陈良宇的仕途可谓一路绿灯,后于2002年10月正式担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同年11月,陈良宇又被选为了中央政治局委员。
毫无疑问,时年56岁的陈良宇迎来了属于自己仕途生涯的巅峰时刻,然而很快,这一时刻就宣告结束了。因为随着上海的“社保风暴”被掀起,陈良宇的犯罪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
陈良宇被指控的罪行有: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即“三宗罪”。
其中,就受贿一项,其非法索取或收受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18亿元。而滥用职权的罪行共有两项,且均与这场“社保风暴”有关。
其一,是他为不法商人张某某获取10亿元社保贷款提供便利;其二,是他为某公司获得上海社保的10亿元委托贷款,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公司当时为了能和陈良宇牵上线,还邀请其子陈维力到公司任职,年薪高达百万。陈良宇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经济损失高达3.5亿元之多。
除此之外,早年陈良宇在黄浦区任职时,就表现出了“用人大胆”和“任人唯亲”的官场性格,比如其得力助手之一的吴某某,原为区内某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副主任,被他大胆启用,破格提拔为黄浦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此外,还有他原来的一位网球教练、一名区级学校的体育老师,也被破格提拔到市政府办公厅任职……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以至于在当时还出现了一个所谓的——“黄埔帮”。
2006年9月24日,中纪委正式对陈良宇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免去其上海市委书记职务,停止其担任的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2008年4月11日,陈良宇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良宇的情绪始终很稳定,不急不躁、积极配合,似乎他对于今日之事早已做好了准备。在庭审期间,他甚至还脱稿完成了最后的陈述,其中特别说了三句对不起:“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如果他能早点幡然醒悟的话,那么就不会有这一天了,但人生毕竟没有如果,任何人都将为其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自此,陈良宇开始了在“秦城监狱”的生活,他的编号“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