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能源500强”易事特:5年造假逾40亿元

能源双碳场 2024-07-12 19:18:58

成立35年、上市10年,从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到光伏、储能、充电桩等业务——提及易事特(300376),这么多年在新能源领域是有一席之地的。然而,纵使头顶“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全球光伏品牌100强”“中国新型储能百大品牌”等光环,如今也无法改变被“戴帽”的命运。

因为,它造假了!而且严重到,被作为严肃查处的5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之一,登上了证监会官网要闻。

易事特于7月5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能联社对告知书的主要内容作了如下梳理:

01

2017年、2019至2021年,涉嫌与杭州和晨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业务。2017年、2019年采用总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2021年采用净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由此,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能联社制图

02

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17年至2019年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采用净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理业务进行核算,2021年采用净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

能联社制图

03

与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数据中心集成业务中,在销售部分自制产品的同时,为客户垫资代采设备、工程及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易事特不承担代采商品和服务相关的风险,该代采业务实质为融资性业务。即,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能联社制图

一句话概括,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5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428万元。其中,2018年共虚增营业收入12.925亿元,金额为5年最高;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披露营收的29.05%,占比为5年最高。此外,除了2021年,其他4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占比均超过10%。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公司和相关人员作如下处罚:

图源: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出于《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股票自7月8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且从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易事特”变更为“ST易事特”。继复牌当日现跌停后,截至能联社发稿的7月10日,ST易事特再度一字板跌停,收盘每股报2.57元、创2015年以来新低,总市值59.84亿元、跌破60亿元大关。

据易事特官方微信消息,在收到告知书第一时间,公司火速召开了全集团紧急会议,道歉、反思、整改……“何思模教授和何佳董事长强调,易事特绝不回避问题,将以此事为鉴,用实际行动赢回大家的信任与支持。“文章写道。

可细思极恐的是,一边信誓旦旦,一边却是“惯犯”。就公司创始人、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本人来说,这已经是其第三次因造假而受到处罚了:2018年5月24日、2020年9月3日,其先后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2次,分别被处以罚单1.28亿元、60万元。而此次除了1000万元罚款,证监会拟决定,何思模作为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易事特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风雨飘摇,但看上去并未动摇ST易事特的信心。其在7月9日公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上表示:“公司股票交易目前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根据相关规则公司需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后一年撤销ST的警示,目前来看,公司届时撤销ST的事项不存在实质性困难。”同时,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因重大违法强制而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此外,光伏、储能、充电桩板块占公司业务总量的30%左右,2023年三项业务均有不错的发展增量,“将持续着力于光伏、储能、充电桩业务领域进行开拓,争取叠加自身电力电子方面的技术、人才优势和政策以及市场的机遇,将公司的体量和质量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事实到底如何,我们暂时不知。不过据上述记录表披露,“易事特集团总资产近136亿,净资产70亿元,每年净利润5亿元左右”。对比5亿元,5年40亿的造假金额,相当于每年平均造假8亿元,对比显得有些讽刺。

尽管其表示,“截至一季度的货币资金是21个亿,完全能够满足正常的生产所需,不会影响到公司业务的发展”,但数字似乎更有说服力——今年一季度,ST易事特实现营业收入6.689亿元,同比下降51.97%;归母净利润4603.01万元,同比下降57.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09.21万元,同比下降111.91%。

有律师告诉能联社,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例如作出了违背事实的信息披露,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索赔。也就是说,待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后,截至2023年5月11日立案调查前的10多万股民们,是有权发起维权的。对于易事特而言,更多挑战还在后面……

据了解,“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由中国能源报、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发起与打造,按照官方说法,该榜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以新能源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标准,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2017-2021年,易事特均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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