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印发一则《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内容关乎三亚免税,从10月1日起执行!
通知字少事大,楼Sir老规矩把重点梳理在前面:
1、涉及范围: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
2、相关人群: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即将于60日(含)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
3、免税购物规定细则:
3.1 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并已购买出境机票或国际邮轮船票。其中出入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3.2 由旅客本人凭购物凭证、出入境有效证件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免税商品。
3.3 在即将离境口岸所属城市的市内免税店购物。
4、通知要点: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不设购物限额
在本次通知的商店范围中,全国19家市内免税店适用免税不限额的规则。
其中由中国免税集团经营的6家免税店中,三亚海棠湾国际免税城也在名单内。
在新政策之下,我们回顾一下海南免税的额度限制:海南免税额度10万/人/年,每人/次离岛可以买化妆品30件、手机4台、酒水1500ml限制,其他品类无限制要求。
此次通知的下发,意味着,这个旺季三亚海棠湾免税店要开启狂欢模式,叠加各种消费券、满减券,营造出一种四舍五入相当于不要钱的氛围。
期待这个旺季,免税市场大爆发!
原文张贴如下,看完我们评论区聊聊吧~
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完善了市内免税店政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见附件1)。
二、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南京、重庆、合肥、南昌、昆明、杭州、郑州、哈尔滨等12家外汇商品免税店,以及现由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尔滨外汇商品免税店,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适用《办法》;到期未完成转型的外汇商品免税店,予以关闭,免税店原经营主体应当向海关申请终止经营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通知施行后不再设立外汇商品免税店。(现有市内免税店和可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的外汇商品免税店名单见附件2)
三、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适用《办法》。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办法》施行2年后,财政部将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施行效果进行评估。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