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替朋友熬药中毒身亡,因没尽到提醒义务被判赔偿23万,合理吗

一拙见 2024-09-07 09:54:42

黑龙江一女子在家中为朋友熬制中药,不幸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其女儿把母亲朋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当地认为女子和朋友虽然是朋友关系,可朋友给她支付了每10副药100块的费用,双方存在着雇佣关系。

但女子本身是存在比较大的过错的,才致使自己一氧化碳中毒,而朋友没有起到提醒的义务,也需要承担责任的30%,赔偿23万。

这个案件判得扑朔迷离,让人摸不着头脑。

两人之间是朋友关系,互相帮助属于正常情况,而朋友给了100块的费用,关键是看你们怎么理解了。

有的人可能会说这是一笔辛苦费,毕竟煎药既要花费煤气水等,又要损耗精力,就和外面专职帮人煲中药的店铺一样,属于劳务关系了;可也有人认为这仅仅是朋友之间的互帮互助,100块就是一个感谢费。

而本案的关注点也是这个,显然当地把它判定为一个劳务关系了,才让女子背负了一个责任。

其次,女子煎药途中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煤气如果使用不当,会有一氧化碳中毒的情况。

可当地却认为这是朋友尹某没有做到提醒的义务,才致使悲剧的发生。

这与我们的常识有点违背了。

难不成女子母亲在煎药时,尹某还要时刻提醒要注意煤气中毒的情况?

显然是不大合乎情理的。因为使用煤气,女子母亲又不是第一次使用了,对于其中的问题,也应该知晓的。

只是如今当地这样判决了,对于尹某来说,也很难把这个甩出去了。

如果尹某觉得不合理的话,还是支持去上诉。

但是想要完全没有责任,这也是不可能的了,毕竟女子的母亲确实是因为煎药这事而中毒丢掉了性命,就看上诉后,这些赔偿的比例能否有下降的空间罢了。

对于这起案件,其实对我们的影响来说,还是比较大的。朋友之间的互相帮助,可能会被认定为某种关系,因此,有些事还是需要妥善处理比较好。

像尹某的药需要煎,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外面找代煎中药的店铺处理,可能就不会出现这个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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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短笛 14
    2024-09-09 09:04

    这个纯赖了吧,我原来看标题还以为是中药有毒,一氧化碳中毒还要人提醒?

  • 2024-09-08 06:14

    煤气中毒是最起码的常识,这个也要人提醒?医院代煎中药收了每剂5元,死了人是不是也要患者负责?

  • 2024-09-07 23:22

    连煤气都不会安全使用,没有资质承接劳务委托,相当于无证经营出了安全事故非让顾客买单

  • 2024-09-09 18:19

    幸好是给别人熬药,要是给自己做饭死了该找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