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视频
还是罗老师说的好,很多警察和律师根本就不熟法律法规。很多时候都是压着当事人办案,当事人基于更不懂法和息事宁人的态度,也就算球了。
支持罗老师,相信国家法律公平公正
希望这件事成为推动改革的动因,维护受害者的权利。
完了完了,处理的警察蜀黍正在瑟瑟发抖[吃瓜]
还是喜欢看罗老师[点赞]
小日本打进来也不能还手,是这个意思吗?
罗老师解释的很清楚了,正对不正,正的一方就是正当防卫。
感觉罗老师现在好憔悴啊
罗老师出手!打人一方,打人一方派出所!律师法官都得进去!
警察跟交警现在和稀泥的事太多,怎么能简单快速的处理就怎么弄!这些反而会让一个矛盾变成很多个矛盾!
处理极不合法[得瑟]
还是张三明理懂法,甚合朕意。
现在都是和稀泥,有办法举报他们不?
为什么给一巴掌啊,先打人当然不对,但后来看了当时视频,先挨一巴掌的女孩也是不是善的,嘴里也是不停挑衅
律师只是有钱人或者有势力的xx,欺软怕硬[静静吃瓜]拿钱也不一定办事的主
这就是要阉割人民血性
我们国家哪里有正当防卫,除非你关系很强,你先动手也能是正当防卫
可是大部分警察都怕麻烦,都是和稀泥,扯皮处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说的不错[得瑟]
警察队伍里就大量存在着垃圾,还高高在上,自以为披了张皮,就觉得真是个人类了
罗老师这个解答,我觉得心里踏实多了,最起码我感觉我的权力得到了保障,安全感满满。[笑着哭]
终于等到罗老师
你这一解释,我大概也知道法律法规了
我认为罗老师把熊孩子冲撞背椅与掌掴联系在一起,认定为连续侵害,是否合理,可以探讨。
支持罗老师的观点和梳理法律规定,要严惩打人夫妻。
听罗翔老师说完,感觉世界又有光了
我觉得老师说的很对[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罗老师真棒
看到新闻说打人方母亲还是老师父亲是公务员呢,都是什么人。就是有关系
经法外狂徒张三这么一解释,瞬间豁然开朗[无奈吐舌][无奈吐舌]
各打50大板,收了原告,收被告![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这就叫专业!!!
在这个邪恶的世界里,我们连反抗的权利都要被剥夺了?
好仔细的讲解。[点赞][点赞][点赞]
支持支持支持
后世历史书上写道:中日互殴八年[得瑟][得瑟][得瑟]
网友说了没用,张三说了没用,成都警察说了算
好果这个算正当防卫,那以后这种小事互殴行为升级到打死人的事将会激增千万倍,
你知道对公上诉有多难!
“正对不正 不正对不正”[点赞][点赞][点赞][点赞]果然是文化人就是有水平,我说是什么堵在我心里让我说不出来呢!
先给罗老师点个赞,再慢慢品味[呲牙笑][点赞][点赞]
罗老师出马,对方瑟瑟发抖[点赞]
主要对警察的处分太轻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执法犯法,罪加三等
法外狂徒张三都出来表明了 加上网上的舆论 被打女子的底气很充足啊 不仅那打人的孩子的父母在瑟瑟发抖 处理该事件的派出s也在瑟瑟发抖……
挨打还手最后就是互殴罪 太难了几十年的功夫
以后被打了,还不能还手!一还手就是互殴[无奈吐舌],被快打死还是不能还手!
罗老师去把处理案件的警察送进去[得瑟]
如果我揍法官,他还手不还,不还手就朝死里打,就揍到还手。然后这就是互殴[笑着哭]
法律之神
支持罗老师观点[点赞]
支持张三老师[点赞]
老师好
直接往医院一躺
想一下 派出所的民警都是些什么人?有几个上过大学的 学过法律的
法律范围中的互殴行为只有一种属于互殴,那就是流氓黑社会组织约架才是互殴,其他任何首先使用武力攻击他人的行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侵犯人有权给予对方正当防卫反击,这才是立法的根本!
要是我是被打的,这么处理,我会把公安机关一起做为被告起诉了[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点赞]
文件不是公安部出的,公安不鸟他。
如果是阿三把边防军打了一拳,还不还手?还手了,是互殴吗?
是不是按情节严重程度划分才出现治安管理法与民法刑法不同呢?
人要是快被打死,还手了,这算互殴么?生命受到威胁了,再联系,啥也晚了
罗老师多教学生,然后一个派出 所安排一个[捂脸哭]
黄花菜都凉了[好生气]
还的法律之光 罗老师啊
ai暗物质[笑着哭]
那些十几岁就嘎嘎乱杀的不就是这么被惯出来的吗
互殴是你打我,我打你。正当防卫是你拿刀砍我,我用手去当。
孔子说以直报怨 没说找第三方 凡找第三方的都被埋了
都是怕麻烦,怎么简单怎么来
必须给熊家长一个严肃的处理,否则,他们的熊孩子很可能在错误的教育下,在社会上继续伤害他人,世界上又多了3个不安全因素。
那如果本来只是口头冲突 无错方故意挑衅导致冲突升级 (而不是你口中努力避免冲突)又怎么说呢?
先把视频看了你在评论把
学习
这就是砖家?法律就是他们制定的
高手
我以前老师应对打架的规定,先动手全责
这样不是更宠溺熊孩子了吗?
罗老师,太感谢了。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改正错误。
她还是个孩子。
建议各位土豪朋友大家一起捐点钱给张三老师去帮伸张正义如何[得瑟]
没有背景,没有曝光的话,普通民众和非普通民众的肢体冲突永远可能是互殴[病了哦]
语言攻击算什么行为?我可以不动手一直全程辱骂对方吗?当激怒对方动手先打我,我可以打死他吗[笑着哭]
年轻女人应该拿刀跟他拼了再说
错错错
一般人行为原则,法律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圣人,被打了能冷静的等警察来处理
还是喜欢看罗老师的讲法
寻衅滋事罪
关于这件事的众多所谓专家评价,只有他的视频,这么长我还能看完,还能看进心里。
还得罗老师啊[呲牙笑]
很多不懂法的有执法权,
现在有电话,可以打电话,以前没电话咋联系,
要我说,不出现很严重的伤情打就打了,现在的人都没有血性了,一挨就往地上躺,拿个几千几百的高兴的跟中了大奖似的
支持个屁,人民群众的眼睛难道不够亮,??
无理的一方先动手为防卫,双方都无理的为互殴。
我和你们说,被人砍不能还手的啊,
作为家长还以恶教育孩子,以后孩子也是恶魔
罗翔你在搞流量啊。受到不法侵害,努力避免,躲避,进行还击,这是你说的。高铁事件,女孩是否努力避免了,是否躲避了,你没有说,而是直接下的定论。
所以说 只要不是自己先动的手 基本都算正当防卫 就算一不小心打死了只能算过失杀人[得瑟]
说了等于没说。小女孩到底是正还是不正?[笑着哭]
你打我一巴掌,我立马还过去是正当防卫。你打我一巴掌,过了五分钟我再还回去是不是互殴?有没有这种可能?
你这水平不行啊
简介:阳光每一天,健康前行
还是罗老师说的好,很多警察和律师根本就不熟法律法规。很多时候都是压着当事人办案,当事人基于更不懂法和息事宁人的态度,也就算球了。
支持罗老师,相信国家法律公平公正
希望这件事成为推动改革的动因,维护受害者的权利。
完了完了,处理的警察蜀黍正在瑟瑟发抖[吃瓜]
还是喜欢看罗老师[点赞]
小日本打进来也不能还手,是这个意思吗?
罗老师解释的很清楚了,正对不正,正的一方就是正当防卫。
感觉罗老师现在好憔悴啊
罗老师出手!打人一方,打人一方派出所!律师法官都得进去!
警察跟交警现在和稀泥的事太多,怎么能简单快速的处理就怎么弄!这些反而会让一个矛盾变成很多个矛盾!
处理极不合法[得瑟]
还是张三明理懂法,甚合朕意。
现在都是和稀泥,有办法举报他们不?
为什么给一巴掌啊,先打人当然不对,但后来看了当时视频,先挨一巴掌的女孩也是不是善的,嘴里也是不停挑衅
律师只是有钱人或者有势力的xx,欺软怕硬[静静吃瓜]拿钱也不一定办事的主
这就是要阉割人民血性
我们国家哪里有正当防卫,除非你关系很强,你先动手也能是正当防卫
可是大部分警察都怕麻烦,都是和稀泥,扯皮处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说的不错[得瑟]
警察队伍里就大量存在着垃圾,还高高在上,自以为披了张皮,就觉得真是个人类了
罗老师这个解答,我觉得心里踏实多了,最起码我感觉我的权力得到了保障,安全感满满。[笑着哭]
终于等到罗老师
你这一解释,我大概也知道法律法规了
我认为罗老师把熊孩子冲撞背椅与掌掴联系在一起,认定为连续侵害,是否合理,可以探讨。
支持罗老师的观点和梳理法律规定,要严惩打人夫妻。
听罗翔老师说完,感觉世界又有光了
我觉得老师说的很对[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罗老师真棒
看到新闻说打人方母亲还是老师父亲是公务员呢,都是什么人。就是有关系
经法外狂徒张三这么一解释,瞬间豁然开朗[无奈吐舌][无奈吐舌]
各打50大板,收了原告,收被告![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这就叫专业!!!
在这个邪恶的世界里,我们连反抗的权利都要被剥夺了?
好仔细的讲解。[点赞][点赞][点赞]
支持支持支持
后世历史书上写道:中日互殴八年[得瑟][得瑟][得瑟]
网友说了没用,张三说了没用,成都警察说了算
好果这个算正当防卫,那以后这种小事互殴行为升级到打死人的事将会激增千万倍,
你知道对公上诉有多难!
“正对不正 不正对不正”[点赞][点赞][点赞][点赞]果然是文化人就是有水平,我说是什么堵在我心里让我说不出来呢!
先给罗老师点个赞,再慢慢品味[呲牙笑][点赞][点赞]
罗老师出马,对方瑟瑟发抖[点赞]
主要对警察的处分太轻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执法犯法,罪加三等
法外狂徒张三都出来表明了 加上网上的舆论 被打女子的底气很充足啊 不仅那打人的孩子的父母在瑟瑟发抖 处理该事件的派出s也在瑟瑟发抖……
挨打还手最后就是互殴罪 太难了几十年的功夫
以后被打了,还不能还手!一还手就是互殴[无奈吐舌],被快打死还是不能还手!
罗老师去把处理案件的警察送进去[得瑟]
如果我揍法官,他还手不还,不还手就朝死里打,就揍到还手。然后这就是互殴[笑着哭]
法律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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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往医院一躺
想一下 派出所的民警都是些什么人?有几个上过大学的 学过法律的
法律范围中的互殴行为只有一种属于互殴,那就是流氓黑社会组织约架才是互殴,其他任何首先使用武力攻击他人的行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侵犯人有权给予对方正当防卫反击,这才是立法的根本!
要是我是被打的,这么处理,我会把公安机关一起做为被告起诉了[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点赞]
文件不是公安部出的,公安不鸟他。
如果是阿三把边防军打了一拳,还不还手?还手了,是互殴吗?
是不是按情节严重程度划分才出现治安管理法与民法刑法不同呢?
人要是快被打死,还手了,这算互殴么?生命受到威胁了,再联系,啥也晚了
罗老师多教学生,然后一个派出 所安排一个[捂脸哭]
黄花菜都凉了[好生气]
还的法律之光 罗老师啊
ai暗物质[笑着哭]
那些十几岁就嘎嘎乱杀的不就是这么被惯出来的吗
互殴是你打我,我打你。正当防卫是你拿刀砍我,我用手去当。
孔子说以直报怨 没说找第三方 凡找第三方的都被埋了
都是怕麻烦,怎么简单怎么来
必须给熊家长一个严肃的处理,否则,他们的熊孩子很可能在错误的教育下,在社会上继续伤害他人,世界上又多了3个不安全因素。
那如果本来只是口头冲突 无错方故意挑衅导致冲突升级 (而不是你口中努力避免冲突)又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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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砖家?法律就是他们制定的
高手
我以前老师应对打架的规定,先动手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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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太感谢了。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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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背景,没有曝光的话,普通民众和非普通民众的肢体冲突永远可能是互殴[病了哦]
语言攻击算什么行为?我可以不动手一直全程辱骂对方吗?当激怒对方动手先打我,我可以打死他吗[笑着哭]
年轻女人应该拿刀跟他拼了再说
错错错
一般人行为原则,法律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圣人,被打了能冷静的等警察来处理
还是喜欢看罗老师的讲法
寻衅滋事罪
关于这件事的众多所谓专家评价,只有他的视频,这么长我还能看完,还能看进心里。
还得罗老师啊[呲牙笑]
很多不懂法的有执法权,
现在有电话,可以打电话,以前没电话咋联系,
要我说,不出现很严重的伤情打就打了,现在的人都没有血性了,一挨就往地上躺,拿个几千几百的高兴的跟中了大奖似的
支持个屁,人民群众的眼睛难道不够亮,??
无理的一方先动手为防卫,双方都无理的为互殴。
我和你们说,被人砍不能还手的啊,
作为家长还以恶教育孩子,以后孩子也是恶魔
罗翔你在搞流量啊。受到不法侵害,努力避免,躲避,进行还击,这是你说的。高铁事件,女孩是否努力避免了,是否躲避了,你没有说,而是直接下的定论。
所以说 只要不是自己先动的手 基本都算正当防卫 就算一不小心打死了只能算过失杀人[得瑟]
说了等于没说。小女孩到底是正还是不正?[笑着哭]
你打我一巴掌,我立马还过去是正当防卫。你打我一巴掌,过了五分钟我再还回去是不是互殴?有没有这种可能?
你这水平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