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何以短短几年就恢复了乱世创伤,又何以短短三十年就被篡权?

新波聊历史 2024-04-19 08:12:48
隐秘的三国(22)主笔:闲乐生朱晖

毛玠当年给曹操提出两大战略,一个是奉天子以令不臣,另一个就是修耕殖以蓄军资。

当今天下军阀很多,军队也就多;军队多,打仗也就多;打仗多,百姓无法生产,流民也就多;不管是军队还是流民,往往饥则寇掠,饱则弃余;恶性循环,天下饿死的人越来越多,军队的战斗力也就越来越差。就连实力最强大的河北袁绍军,有时也需要上山采桑葚野枣;而号称最富的江淮袁术军,则只能下河摸鱼捞蛤蚌;就连仁德刘备,落难时也只能让军队官兵自相啖食,真是惨绝人寰。曹军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在兖州还吃过人肉,后来到了富庶的颍川,情况才稍有好转。所以大家对土地粮食政策的讨论一直就没停止过,关键东汉末年的情况与秦末及西汉末年的情况皆不同,经过这等规模的大乱后,中原各地都是“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三国志·司马朗传》),国有土地前所未有的广大,但国家人口却前所未有的减少,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局面,有人提出要将无主荒田赠予有功将士,还有人提出要实行西周时的井田制……讨论的相当激烈,却一个比一个不靠谱。

这时,当初在兖州保卫战中独守孤城、并有供粮之功的东阿令枣祗,正调来许都羽林监任职,从事宫廷护卫工作。但他不务正业,整天想着就是帮军队解决粮食问题。枣祗本是颍川士人,对这一带情况比较了解,在农业方面也是个专家,经过考察与分析,他向曹操提出了一个细致而完备的屯田方案。

枣祗认为,河南地区,以豫中平原最为肥沃,而豫中平原,以颍川许下最为肥沃(注1),且其地有颍水、汝水穿流而过,河床宽浅,水流缓慢,颇有灌溉之利,且无溃溢之患,又邻近朝廷,便于调配人力,实乃组织屯田好地方。而且此前曹军收编颍川、汝南黄巾,缴获了大量耕牛、农具,将此授予贫民、流民用作生产资料以屯田,必可得大利(注2)。

曹操看了羽林监枣祗的屯田方案后,不批评他越俎代庖,反对此事非常重视,连忙召集枣祗及一干农业专家,反复讨论,日夜不休,终于大功告成,正式通过议案:“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充国以军屯而平西羌,此先代之良式也。”于是宣布在许都周围开展屯田试点,由司空府直接主导,司空曹操亲自担任屯田领导小组组长,具体则由枣祗任许县屯田都尉,集中组织招募流民在许下进行军事化农业生产,以五十人为一屯,每屯设屯田司马进行军事化管理,然后政府提供耕牛、农具与荒田,流民出力,收成后乃实施先进的分成税率(注3),如此一年之内,竟得谷百万斛。据郑欣《魏晋南北朝史探索》研究,许下当时“约拥有六十万亩耕地,八千多屯田户,四万人。”看来,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虽然生产结构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但破坏了极容易复活和再生,其顽强的生命力便是中华文明历经大乱却总能劫后余生的一大原因。

于是曹操大喜,遂逐次在辖下适宜屯田的郡国设置典农官,推广屯田法。中央以司空掾属(后来则是大司农)主管。地方大郡的屯田长官称“典农中郎将”,秩两千石,与郡太守相当,其副手称“典农丞”,与郡丞相当,其下还有典农功曹、典农纲纪等,与各郡属吏相当;小郡的屯田长官则称“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县一级则有典农都尉、绥集都尉、屯田都尉、宜禾都尉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与各县令长相当。都尉以下,就是管理一屯的屯司马了(又称农司马)。每一屯的屯司马,管辖屯田客(又称典农部民)五十人。除民屯外还有兵屯,以营为生产单位,每营有佃兵六十人,佃兵也称“士”,又称“田卒”(注4)。这些政策为曹魏争取到了大量流动人口,且使各地粮食满仓,基本曹军开到哪里都能就近供应,既免除转输之劳,又能保证及时。

如此五年后,在战乱中遭受破坏最大的关中与河南地区,已基本恢复元气,各地粮食总量,竟达数千万斛之多。魏明帝时大司农司马芝甚至表示:“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建安中,天下仓廪充实,百姓殷足。”屯田制,真是一剂治疗激烈动乱的快速特效药。

枣祗,一个县令级别的芝麻官,其历史贡献远超多少王侯将相。这是不朽之事,这是无名英雄。

建安六年,枣祗早逝,曹操感念其功,追赠其为陈留太守,并追封列侯;接着曹操又用中牟人任峻为典农中郎将,督领许下屯田事,任峻任职后,“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但仅仅三年,任峻亦早逝,曹操流涕者久之,然后让自己的亲信幕僚国渊来接替任峻,国渊将屯田制度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制定对屯田官的考核办法,并规定新置屯田免当年租税,两年半之,三年全额征收(见《晋书·食货志》),并取消了屯田户的徭役,从而大大调动了屯民的积极性。同时夏侯惇也是屯田制的积极拥趸与倡导者,他晚年以大将军之尊,却长期在淮南主持屯田工作,组织军民修水库,还亲自参加劳动,担土修坝。到了曹魏末年,西至雍州,东抵海滨,南尽两淮,北达幽蓟,凡曹魏政权统治区域内,大抵都有屯田。屯田制成为了曹魏立国的基本国策。

与西汉赵充国的边疆军屯不同,在内地全范围推行民屯,这是曹操的创举。它不但解决了粮食问题,而且解决了困扰汉帝国数百年的流民问题,故又被称为最伟大的乱世经济政策。这就是政治家与军阀的区别,着眼之处,高低立见。

另外,由于屯田乃是政府亲自管理,所以屯田民的生活水平其实要比普通农民要好一些,虽然其田租税率同汉代耕种豪强地主土地的佃农负担(十分之五)差不多,从表面上看远不如汉代自耕农幸福(田租税率只有三十分之一),但由于屯田客直属国家,没有一般自耕农所负担的租调、徭役与兵役(注5),而且能够得到农具和耕牛,能够保障农时,能够集中力量兴修水利、改进农业耕作技术,其在生产上,还常常得到朝廷的一些资助,故其劳动积极性颇高。这些优势,使得魏初的屯田产量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有亩收十余斛,或数十斛者,远高于东汉后期平均亩产的三斛(注6)。

从东汉中期以后,朝廷就因为税收被豪强士族这些中间商截流而濒临破产,没想到大乱之后,曹操开的“国有农场”竟轻松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朝廷和基层之间的通道被打通了,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了,买家少花钱,卖家多赚钱,那么自然就“百姓安之,人皆悦乐”了!

当然,“中间商”们对此政策必定是相当不满,战乱期他们不得不做出一定让步,但战乱一旦平息他们的不满就爆发出来了。所以,等到魏明帝曹叡之后,代表中间商利益的曹爽及司马氏家族地位上升,就开始向屯田民加派徭役与赋税(注7),甚至有些屯田民还被屯田官驱使去从事其私人劳役或经商牟利,导致屯田日渐荒废,士族门阀们遂趁机将这些国家屯田与屯田民据为己有。比如魏明帝时期,司马懿的族人司马芝担任大司农,儿子司马昭、侄子司马望相继担任洛阳典农中郎将,争相抢夺屯田这个香饽饽。曹爽、何晏等人在曹芳时期掌权后,更分割了洛阳附近的数百顷田地,据为己有。而曹爽倒台后,司马氏及其党羽又开始抢占屯田利益,如司马望之子司马洪任原武典农中郎将,司马氏心腹党羽王昶曾任洛阳典农中郎将,何曾、贾充任汲郡中郎将,石褒任魏郡典农中郎将;故淮南三叛中的毋丘俭历数司马氏罪状时亦言其“募取屯田,加其复赏”(《三国志·毋丘俭传》)。于是国家的屯田逐渐变成了执政权臣的个人地产,大量屯田民也渐渐成为了司马氏赏赐给世家大族的依附民。屯田制度名存实亡。

在这种情况下,西晋政权废除屯田就是势所必然的了。在曹魏灭亡的前一年,晋武帝终于颁布废罢屯田官的诏令,废除了民屯,并在太康元年晋灭吴之后,又废除了军屯制,并颁布品官占田、荫族、荫客制度,规定了依官品高下,其可以占官田的数量(占田),可以免课役的宗族范围(荫族),以及可以免课役的衣食客、佃客数量(荫客)。另外与此同时,司马氏又实施“五等爵”制,“自骑督已上六百余人皆封”,将大量士族提升为爵位世袭的贵族领主。如此,五等爵制度与九品官人法确保了士族与贵族们的政治特权(注8),而占田制与荫客制保证了他们的经济特权;一步步阶层固化,寒族们就永远别想翻身了。此即南朝沈约《宋书·恩幸传》所云:“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一语将汉晋以来的变局,解释的颇为通透。

将侵占民田、奴役百姓合法化,将贵贱有别、豪门特权制度化,这可真是司马氏的伟大创举了,曹操地下有知,棺材板都会蹦起来。

在司马氏统治下发扬光大的这种半奴隶制度遗毒甚远,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豪族强宗、门阀士族竟动辄拥有数百成千乃至上万的依附人口,而在“百室合户,千工共籍”的实际情况下分割了国家的户口(《晋书·慕容德载记》),导致国弱民贫,肥的只有那些特权阶层“寄生虫”。直到唐初时,民众仍有为奴婢、部曲者,法律地位低“良人”一等,而备受其主奴役(详见《唐律疏议》)。这也就是王亚南所云“官僚贵族化”必然相伴着“自由农民的农奴化”(注9)。

好在,数百年后,北魏发明的均田制继承吸收了当年曹操土地公有与政府直接管理人民的措施,终于从世家大族的手里渐渐解放了民众。再加上隋唐科举制度与城市复兴的浪潮涌起,吹起自由的空气,这才慢慢将司马氏的遗毒彻底涤尽。

看来,历史的车轮并不总是往前奔驰的,而是有回头、有起伏、有挫折的,人生是如此,国家也是如此(注10)。

注1:据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河南农业地理》,豫中许昌一带两合土、淤土等上等肥力的土壤占总面积的40%以上,中产程度的土壤也有50%,低产土壤则不足10%,这种有利条件是豫北、豫东等省内其他平原农业区所远远不及的。

注2:《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武故事》载曹操《置屯令》曰:“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

注3:枣祗提出的分成税率,即自有耕牛者缴纳五成田租,需政府提供耕牛者缴纳六成田租。

注4: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13页。

注5:《三国志·魏志·贾逵传》:“其后欲发兵,(贾)逵疑屯田都尉藏亡命。”按屯田都尉藏匿逃兵,不是因为屯田农官有势力,而是因屯田客无兵役,兵士逃入可以蒙混。由于此种政策,曹操应对士兵的逃亡一向采取高压政策,兵士逃亡,罪及妻子。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14页,127页。

注6:《晋书·傅玄传》:“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收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而东汉后期平均粮食产量按《后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损益篇》:“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人,令亩收三斛。”

注7:据西晋泰始四年(公元268年)御史中丞傅玄的上奏,当时屯田民的税赋已经达到夸张的百分之七八十(自有耕牛者交七成,用官牛者交八成),此等剥削程度实乃历代之最。再加上魏末两晋时期商品经济极度弱后(百来年不铸新钱,仅有魏明帝时铸有少量魏五铢),故有学者认为这个时期几乎已是农奴制时代。

注8:晋朝的五等爵制度与汉朝的封爵制度不同,汉朝的官与爵是分离的,有爵位者不一定有官位,而晋朝的爵位是不需要中正官的评定而可以自动获得资品(即担任官员的资格品级)的。如果某人的资品是一品,则起家之官就是四品到五品(最高可做到一品官);如果资品是二品,则起家之官就是五品到六品(最高可做到二品官),以此类推。而据《通典·晋官品》,开国郡公、县公位居一品,开国县侯伯子男位居二品。也就是说,这些公侯的子孙有祖辈、父辈的爵位传承,可以依靠高爵之资,自然对应而被朝廷授予上品,少年起家便可直接担任四品、五品级别(如散骑侍郎、郡太守等)的官员,其起点可比汉末曹操、袁绍这样的知名士族子弟都高(曹袁不过县尉、县长而已)。这就是西晋大臣段灼说的“故居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晋书·段灼传》)。参阅陈长琦:《官品的起源》,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80-81页,第183-189页。

注9: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75页。

注10:故与西方线性历史观、时间观不同(如西方以公元纪年,而古代中国常以年号与干支纪年),古代中国人信奉三统论与五德始终学说(与农耕民族独特的季节性时间观念有关),持有循环的时间意识,他们并不认为“未来一定比现在好”,其心态也基本上是保守的,少有尚变,尚革之人(详见何怀宏《选举社会——秦汉至晚清社会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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