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治疗却导致身故,多年无人担责!

顽强的星星 2023-12-24 19:38:45

这不幸的事情发生于2012.8.2日。我年仅25岁的儿子(韩某文)因感冒咳嗽,自己一个人步行去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某医院就诊,不曾想却因医疗事故在输液的过程中死亡,得知此消息的我,简直犹如晴天霹雳,瞬间失去了精神支柱,心如刀绞!

儿子的突然离世,身为母亲的我,定然不能让他走得不明不白,我申请了死亡鉴定。

在这寻找真相的过程中,我竟遇到了重重阻碍?

以下疑点请广大的正义之士来帮忙看看,如下内容是否能证明有权势之人的弄虚作假?

深圳某医院放射检查报告单:

检查名称:胸部正位

诊断意见:两肺感染。两肺感染的患者,就是一个小感冒怎么会在输液的过程中死在医生的针头上?

时间:2012.8.2日9:27分。

深圳某医院检验报告单:

由此检查报告单,我们应该能看出只是普通的小感冒而已?

报告时间:2012.8.2曰。

深圳某医院危重病例抢救登记表;

入院诊断:血压偏高,其余身体都是正常的,根据这些检查结果,怎么就会出现猝死的症状?

深圳某医院三张心电图;

一张9:16分,一张9:18分,这两张没有患者姓名,10:01分这张有患者姓名。三张均没有盖医院的章印。9:18分那张没有医生签字确认,9:16分、10:01分这两张签字医生是没有合格的医师资格证的。那么这三张众多疑点之处的心电图是否能确认是韩某文本人的心电图?8:44分入院,9点钟打的针,根据检查报告单显示9点钟之前没有任何检查报告。

深圳某医院三张处方笺:

有门诊号:MZ00057553,就诊日期:2012.8.3日上午09:01:16秒,医生郭某瑞;

有门诊号:MZ00057553,就诊日期:2012.8.3日08:58:32秒,医师郭某瑞;

有门诊号:MZ00057553,就诊日期2012.8.3日08:55:46秒,医师郭某瑞;

有门诊号:MZ00057553,就诊时间:2012.8.3日08:57:43秒,医师郭某瑞。

入院就诊是2012.8.2日当天就被输液死亡了,9点钟打的针,这三张处方是否具有真实性?没有处方是怎么拿的药?

深圳某医院急诊抢救单;

急诊抢救单显示10:20分体温36.5、心律83/分、呼吸19/分、血压150/90,生命力存在,神志清楚。抢救记录2012.8.2日12:20。

显示:患者于10:20分又是呼吸困难气管插管辅助呼吸,这不是互相矛盾吗?

深圳某医院病重(危)通知书:

通知时刻:2012年8月2日上午9点20分,无医师签字。放射科检查报告单显示诊断意见是:两肺感染。时间是2012.8.2日9:20分。因为静脉血检验报告单显示6项心肌酶谱指标显示正常。10:20分生命体征分别是:体温36.5、心律83/分、呼吸19/分、血压150/90,这是否能证明9:20分的病危通知书是没有根据的假证?

急诊抢救单:抢救医生签字都是同一笔画,3张,危重病例抢救登记表也都是同一笔画,这样正常吗?

申请目的,邀请科室,地点,医生都是空白的?

由此能否2张会诊单是造假的?有赵某坤证明为证据。

医院的工作人员还能如此身兼多职?

门诊病人费用清单:收费员:郭某瑞,日期2012年8月4日,郭某瑞即是医生又是收费员,又收费又开处方医生。

入院24小时内死亡记录:

入院时间2012年8月2日08:44分,出院时间2010年8月2日14:00,先出院2年才入院?这是否能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就诊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

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

委托单位:深圳某医院

鉴定事项:鉴定韩某文的死亡原因

受理日期:2012年8月8日

鉴定材料:尸体一具,深圳某医院急诊病历复印件1份

某医院委托是做死亡原因鉴定,而做出来的是病理鉴定;作为证据,提供的居然是复印件,而不是原件;也设有提交所有的病历资料和所有用过药的材料和检查片子;封存的所有病历资料和用过的药材料都没打开过。到底没有调查取证?

南方医科大学疑没有法律依据的进行虚假鉴定?

深圳某医院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我在国务院卫生部查询平台,查到郭某瑞,欧某,方某,莫某生,易某华五位医生没有合格的资格证。

对于此事,我多年多次向中院信访窗口递交材料,都是石沉大海;一次次的上诉F院采用的均是这些疑点重重的证据,走了法律程序后,上级公安部门受理此案,将案件转至下级部门,下级部门又用F院的判决为理由不受理!这样的操作真的合情合理吗?

走投无路之下,我向深圳市卫生局反映了这一系列问题。不知为何正义的天平再次发生倾斜。深圳市卫生局的答复中,疑一次次的遮掩事实,这究竟是为何?

我真的不明白,如此铁证如山的医疗事故,申诉十多年事情却得不到依法依规处理。我想问身处法治社会,如何能一手遮天呢?试问谁又能容忍执法犯法的肮脏行为呢?现如今,这一次次不公的对待致使陷入困境,我儿死的不明不白有理竟无处伸张,公道何在?

在此,我想说为了人命不被草菅;为了逝者能够安息;为了罪恶得到惩罚;为了人们享受太平;为了社会得以安宁;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关注百姓的呼声,恳请ZY调查小组前来调查幕后真相,为平民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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