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法中开枪击伤袭警女子,致其死亡,检方调查,是否该开枪

董静历史经 2023-09-12 10:07:34

如果有人袭击,警察是否可以开枪。如果警察开枪后,导致袭警者死亡,是否需要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

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看看发生在重庆的一件事情。

根据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9月10日凌晨,万州区45岁女子陈某报警称被醉酒的前夫李某(二人离异,仍同居)殴打、追打。

民警赶到后护送陈某回家,调解中李某又打陈某,并推打民警,被约束控制。

李某69岁的母亲万某见状上前阻止民警,并躺地装病。民警叫来120,万某不配合检查。随又起身拿了菜刀挥舞袭警,民警警告无效后,开枪将其击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方介入调查。

这是一则比较典型的袭警后被开枪击毙的案例,案情虽简单,但由于袭击者万某死亡,网友展开了大讨论。

其中,一个最大的争议点是,当时民警是否有必要开枪。

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民警果断处置的做法。

但也有一小部分网友认为:万某已经69岁高龄,那么大的年纪,即便拿着菜刀也对民警构不成多大的威胁,觉得没有必要开枪。

还有网友发出了灵魂一问:难道民警的命就不是命吗?在遭受到他人拿着菜刀挥砍的威胁时,就不应该有正当防卫吗?

检方介入调查,也主要是调查当时民警开枪是否合法。

实际上我国法律对警察开枪的要求已经算是比较严格的,并不像西方一些国家的警察一样开枪可以那么随意。

我国警察在使用枪支等警械武器时非常慎重,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开枪。

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下。

我国《警察法》中警察可以开枪的标准第十条规定: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第十条规定: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 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

结合到本案例中,万某向民警挥舞菜刀,对民警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民警首先对其给予了警告,警告无效后开枪。

如果这一描述完全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形,那么民警当时开的那一枪便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就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最终还是要以检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大家认为当时有必要开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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