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婚夫妇网购黄金,花4w到手25w,付款后店铺说价格标错了,夫妇:我凭本事买的,不退!法院判了!
武汉的李先生和未婚妻小雨正忙着准备婚礼,按照当地的传统,新郎需要为新娘准备几件黄金饰品。
小雨决定先在网上看下黄金首饰的款式,她查看了几个品牌的旗舰店,意外发现一家店铺的黄金价格异常低廉。
小雨立刻叫来李先生:快看,这家店的黄金价格太离谱了!
起初,他们担心这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但考虑到这是家知名品牌的店铺,应该不会出售假货。
即使真的买到了假货,他们也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于是,他们挑选了包括手镯、戒指和项链在内的十几件黄金饰品,这些如果按照正常价格计算,至少需要25万,但在这家店铺,他们仅花费了4万。
然而,不到一个小时,该网店的客服通过在线平台联系了他们,解释说由于员工操作失误,价格标签错误,希望他们能够同意退款并取消订单。
李先生对此非常不满:你们的错误是你们的责任,我们是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为什么要我们承担后果?
客服耐心地解释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并希望李先生能够理解,还提出给予500元的补偿。
但李先生坚决拒绝退款:网购不就是为了寻找优惠吗?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这是我们应得的,你们必须履行订单!
但李先生始终没有让步,坚持要求店家必须按照订单发货。
几天过去了,网店仍未发货,李先生开始催促客服,并威胁说如果不发货就要投诉他们。
结果第二天,李先生意外地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金店要求判决这次交易无效。
《民法典》规定了: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那么怎么算是重大误解呢?
简单说就是,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发生错误了的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想表示的意思相悖,并造成了重大损失。
网店工作人员很明显是在修改金价的过程中,发生重大误解而标错了价格,这个错误又导致商品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
同时《电子商务法》也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更正措施。
网店在发现错误后立即联系买家并说明情况,还承诺支付500元作为补偿,符合法律要求。
结合《合同法》中“显失公平”原则,李先生夫妇的购买价格,与黄金首饰的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就类似案件作出指导意见:如果标价错误明显,消费者能够合理判断出该价格不正常,那么店家有权要求撤销交易。
最后法院判决:撤销李先生和小雨与网店之间的交易,金店向李先生支付500元补偿款。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