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7岁少年,正值年少轻狂的时候,结果却陷入了犯罪的道路,对一位33岁的女性实施了侵害,一晚上对她进行了两次残忍的折磨。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这种残忍行为又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呢?
另类侵犯案——主人公是未成年人“哔哔哔、、、、、、、”深夜里,警局的电话声突然响起,如同在夜空中一声怪异的呼唤。
一名警员迅速接起电话,耳边传来一位女性紧张而凌乱的声音,“有人侵害了我。呜呜、、、、、、”电话那边的女人哭着向警员诉说。
警员冷静地引导着对方说话,“你先别哭,你认识那个人吗?”
“认识!认识,是隔壁邻居的冯佳成。”女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停地倾诉着,“他侵害了我两次!”
在了解到受害者的情况后,警方立即进行了逮捕。冯佳成还在熟睡中,根本没有想到陈丽(化名)竟然会报警,于是冯佳成被带回了警局。然而,让人们始料未及的是,竟然是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犯下了这样的罪行。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未成年少年对比他大将近一倍年龄的女性进行侵害呢?陈丽和冯佳成之间是否存在着什么不为人知的渊源呢?
曾经的命运多舛陈丽在二十几岁时嫁给了自己的丈夫。然而,多年来她一直没有生育能力。
在农村里,大多数人认为,娶媳妇进门是为了生孩子,不能生孩子的妇女有什么用?他们认为陈丽就如同一只不下蛋的母鸡,让整个家族在村里蒙羞。
公公婆婆对陈丽更加不友好,因为他们儿媳妇的缘故,他们夫妇不得不忍受街坊邻居的冷嘲热讽。
每当他们看到别人家的孙子可爱水灵,老两口的眼睛都直直地看着,但他们自己家却没有自己的孩子。
丈夫也没有体谅陈丽的困境,整天对她冷嘲热讽,总是摆出一副面孔。虽然陈丽自己也感到痛苦,但毕竟不能生孩子,她只能忍气吞声。陈丽像一个保姆一样照顾着他们全家,还不得不忍受他们的辱骂。
然而,这种耻辱的生活是没有人可以一直忍受的。陈丽受够了,她选择了出去打工,逃离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逃离这个不能容忍她的小村子。
然而,她的旅行意外地改变了她的命运打工的途中,陈丽花费了许多路费。又没有多余的钱,无奈之下,陈丽只好租下了一个父子俩的房子,与他们共同居住。虽然他们有各自的生活空间,但却不会互相打扰。
然而,陈丽在休闲时常常听到父子俩争吵。顾立志喜欢喝酒,而且经常喝得醉醺醺,喝醉后就会动手打冯佳成。而冯佳成也是一个执着的人,被打后仍然叫嚷着,甚至骂自己的父亲。
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陈丽渐渐明白了这对父子的情况——失去了妻子和母亲,父亲的工作也不稳定,勉强糊口;冯佳成并没有好的学业,早早辍学,曾在外打工,被人欺负后又回来,现在也没有稳定的职业,只能做些零工。
晚上他们吵架得特别厉害,陈丽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接着听到一声响亮的关门声。冯佳成逃走了?
父子俩吵架虽然经常发生,但孩子逃走还是第一次。陈丽本来不打算多管闲事——她只是个外来人,一个局外人。家事是父子俩之间的事情,她本不应该插手,但陈丽无意中被母性的本能驱使着。
最终,她选择了追赶。正是这个决定,把两个人的命运牢牢地绑在一起,才会有后来的一切。
冯佳成的情感和沉沦——畸形的感情陈丽追了上去,看到一个少年紧紧地抱成一团,将头埋在胳膊里。当她走近时,才听到微弱的哭泣声,伴随着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少年听到动静,警惕地抬起头来,目光中流露出对入侵者的抵触。陈丽忍不住笑了出来,但毕竟他还是个十多岁的孩子,早早地失去了母亲。
他可能从来没尝试过母爱吧。陈丽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递给他一张纸巾,“阿姨带你回去吧。”陈丽展示了一个友善的笑容,她知道冯佳成已经认出了她。
“不,我不回去!”少年顽强地喊道,慢慢地站起来。他没有接过纸巾,只用胳膊随意地擦拭着泪眼。
他挺直身子,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脆弱的一面。
陈丽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起来——毕竟还是个孩子,但是他为什么会觉得这样好笑呢?然而,冯佳成却感到困惑,不知道对方笑的原因。但陈丽没有解释,她刚想安慰一下冯佳成,没想到一声“咕噜”声打破了平静的夜晚。
在微弱的月光下,陈丽看到对方脸红了,他现在才注意到自己的反应,“好吧,既然不回去,我就带你出去吃饭怎么样?”
看着冯佳成羞怯的表情,陈丽忍不住笑了,但冯佳成对对方笑着的原因感到困惑。然而,陈丽没解释,她试图牵起冯佳成的手,这一次,冯佳成没有推开她。尽管他依然感到僵硬和不自在。
他们来到小吃街,买了碗馄饨。冯佳成毫不客气地拿起筷子开始吃。
那一天晚上,是冯佳成几年来感受到的最温暖的一次。不知道陈丽,这碗馄饨是冯佳成吃过最好吃的。
尽管他后来自己去吃过一次,但没有陈丽陪伴的感觉。
一个少年,在青春的年纪,遇到了一个善良、爱他的人,怎么可能不动心呢?但有些情感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更何况他自己的情感也错得彻底。
从那时起,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陈丽开始不自觉地关心冯佳成,而冯佳成也不再排斥她的接近。
然而,一个女人住在一个男人家里,怎么可能不引人非议呢?周围的人都传播着有关陈丽和这对父子的流言蜚语。短时间内,陈丽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之前村子里被人指指点点的日子。
陈丽的离开——再度归来然而,这个问题还没解决,陈丽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她立刻辞去了工作,回到了家里——她曾经因为不能生育而备受煎熬,而现在却有了孩子,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然而,陈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几个月后,孩子出生了。孩子是谁的,谁能清楚呢?
大家私下里议论纷纷,但没有将问题公之于众。
最终,问题被推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当陈丽生下一个女儿时,公公婆婆完全支持离婚。丈夫早就怀疑陈丽出轨。
“这个孩子不知道是谁的?我看你在外面乱搞,被人抛弃才会回来找我当替补的吧?!”陈丽看着自己与之同床共枕多年的丈夫,简直不敢相信他竟然说出如此伤人的话。
陈丽恶狠狠地看着他,“是我瞎了眼,早就该和你离婚了。这样的生活,再也无法继续了。”
离婚后,他们不想要女儿了,于是女儿被陈丽扔给了自己的父母,陈丽又回到了她曾经工作的地方。
“姐姐,你回来了?!”冯佳成兴奋地看着陈丽,眼里洋溢着喜悦。
陈丽看着眼前的少年,想起自己那命运多般凄苦的女儿。于是,她上前将冯佳成拥入怀中,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
冯佳成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他知道陈丽有些伤心,他轻拍着陈丽的背安慰道:“姐姐,一切都过去了,从现在开始我会保护你。”
这句安慰的话机缘巧合地成为了现实,一个当下真心的言语,一个误以为是玩笑的语言。两个人的地位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又怎么可能有回应呢?
然而,不久之后,陈丽决定搬离这个地方,因为周围的人纷纷议论纷纷。幸运的是,顾立志告诉陈丽隔壁房子刚好要租出去了。
陈丽搬进了隔壁的房子。然而,一切好像并没有什么改变。冯佳成只要有空就会去找陈丽玩,陈丽看着眼前的少年,又想起了自己那个命苦的女儿。于是,她对待冯佳成特别好,以缓解内心的愧疚。
少年的心思——显露欲望这是一个普通的夏夜,但今晚特别炎热。让人难以入睡的热浪使冯佳成辗转反侧。
烦躁的情绪下,冯佳成毅然起身。失眠的他望向窗外,恰好看到陈丽的窗户开着。
冯佳成内心充满激动。他其实对自己对陈丽产生了欲望并不敢相信,也明白两人年龄上的差距。但他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了她。有多少次,冯佳成在梦中遇到过陈丽。
他一面不能相信自己的感情,一面沉溺其中。今晚的一切,释放了冯佳成内心隐藏的欲望。
冯佳成没有多想,他毫不犹豫地翻过窗户。他心中所想的事情,不用说也会知道发生什么。
少年的感情是炙热的,冯佳成并没有采用强硬措施,只是他已经控制不止自己的身体半推半就之间,什么都发生了。
事后,冯佳成翻过窗户离开了,留下的是彻底震惊的陈丽。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刚经历了什么。她本来把冯佳成当成孩子,但这个少年却对她做出了如此邪恶的行为,简直难以理解。
恢复过来的陈丽经过反复挣扎,最终选择报警。
以案释法在这个案例中,冯佳成使用威胁和逼迫的手段对陈丽实施了侵害行为。因此,冯佳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侵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妇女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犯未满14周岁的女童的行为属于侵害罪,将会受到更重的惩罚。
一般来说,按照这个规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案件很特殊,特殊在于冯佳成这个犯罪者是一个只有十七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中有特殊规定关于未成年犯罪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会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
因此,根据以上条款,即使冯佳成犯下了侵害罪,也会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后结语年龄不是犯罪行为的理由。无论处于任何年龄阶段,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每个人都可能有不为人知的邪恶欲望。我们不应该将自己的欲望强加给别人的痛苦上。相反,我们更应该学习法律,利用法律来制约自己内心的邪恶欲望。
乱编一气
一晚上才两次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