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辽宁省又有一名厅官被“拿下”。当天下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原一级巡视员何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辽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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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力已于2022年5月退休。退休之前,他的职务是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值得注意的是,他从2019年被调整为这一职务,直到退休为止,近3年时间未担任任何领导职务。而在此之前,他长期在辽宁省税务系统担任要职,于2016年起担任辽宁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并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后,任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从任职履历上看,何力是一名“老税务”,从1982年参加工作开始,一直在辽宁省税务系统工作。1993年,他出任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首次成为地级市税务局领导。2006年,他进入省国税局,先是担任了10年的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之后又改任总会计师。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在财税领域取得了不少反腐成果。2021年,另一个省的税务局总会计师被查,之后被发现有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她就是山东省税务总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
在担任省税务局总会计师期间,高萍曾在一次调研中提到,“要妥善处理好依法征税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既要为广大纳税人缴税提供最大便利,又要加大偷逃税打击力度,为守法纳税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讽刺的是,她自己却插手税务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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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纪检监察部门通报,高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征缴、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纪检工作人员在对高萍调查后,发现她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税谋私、甘于被围猎,“为国聚财”沦为“为己敛财”。经查,高萍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5600余万元,涉嫌不征、少征税款91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带来了严重损失。
事实上,在高萍被查前一年,2020年6月,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就收到了审计署移交的关于“高萍亲属与山东省国税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承包方存在经济往来问题”的线索。线索中提到,“高萍负责和分管信息中心工作期间,其亲属与相关供应商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谢光辉说,“我们及时向审计机关了解审计发现线索的过程及背景情况,综合研判制定初核工作方案,查询相关涉案人员信息,发现重要问题和证据后,随即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报告请示指导意见。”
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最终理清了高萍家庭财产情况和有关资金去向,“在没有惊动涉案人员的情况下,我们初步摸清高萍严重违纪违法事实轮廓和犯罪手法,明确具备了监察立案条件。”这也为高萍最终落马铺就了道路。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机关,在依法治税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但是,税务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们身居关键岗位,手中掌握着一定的征收管理权限,一旦底线失守,遭人“围猎”,很容易滋生腐败。对此,有关部门还需常抓不懈,坚持反腐,加强监督工作,确保税收系统干干净净。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人民网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