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侵犯别人导致自己受到了伤害,家属却起诉索赔,良知喂狗了吗?

清风山涧溪明月 2024-08-08 00:56:02

当今之世,不讲良知的人,好像可以堂而皇之、不以为耻、公开地、肆无忌惮地为自己的私利而诉讼了。

请看下面案例:

案例一

广东网友“知识中枢局”发了微头条,提供了一个来自“民生大观察”的案例。

说是湖南某男子老刘因病去县城住院了。他养了一头牛没人看护,就在家牛屋里拴着。估计为了牛吃草喝水方便,牵牛绳也会比较长,便于牛来回活动。

在他还没有出院的时候,有人给他打电话,说他家的牛把人给踢死了,他要摊上官司了。

老刘回家后才知道,村里的二愣子和另外一个人,看老刘不在家,想把他家的牛偷走卖掉,发笔小财。谁知道这牛性情刚烈,见二愣子靠近,抬起后蹄,奋力一踢,竟把二愣子踢死了。另外一个同伙见事不妙,转身跑掉了。

事后,二愣子家人将老刘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理由是老刘对牛管理不善。

偷牛被牛踢死。本想去侵害别人,自己却被伤害了,竟然还有脸去索赔。这家人为了钱真的不要良知和脸面了。

案例二

在百度上看到的案例:

说是安徽六安市皖西中学附近某小区一户三楼人家的窗台上,夜间突然冒出个人。男主人赵先生发现后,估计是坏人想入室作案。就大喝一声:“你搞什么东西?”

那个贼人发现室内有人,迅速缩了回去。接下来可能心慌意乱,一脚踩空,从窗台上摔了下去。赵先生听见扑通一声响,就赶紧起身往楼下查看,发现楼下地上躺着个人。于是马上报警。

警察到了之后,火速将人送往医院抢救,结果因伤势过重,医生无力回天。

事后,死者家属照例要提起诉讼,向赵先生索要赔偿。理由是赵先生的呵斥惊吓,才导致了爬窗偷窃者的死亡。

去别人家偷窃作案,受惊吓坠楼死亡,反而要向被偷窃的人家索赔,这不也是为了钱,把良知扔到不知什么地方了吗?

案例三

浙江湖州,一男子周某,得知陈女士经常独居在家,就在半夜时分,爬到陈女士卧室窗户前,想入室作案。那时看好陈女士没有睡着,发现有人爬窗,心里很害怕,慌乱之中,随手拿起一根拖把棍,守在窗边。当男子开窗想往屋里进的时候,女子奋力用拖把棍一捅,以示阻止。这男子慌乱中,站立不稳,抓挂不牢,跌落楼下,结果不治身亡。

事后,周某家属将陈女士告上法庭,索赔50万。理由是周某罪不至死,陈女士不该用拖把棍捅他,致使其坠楼。

这家属为了钱,也是既不要脸,也不要良知,完全无视周某是要去伤害陈女士。你说这荒唐不荒唐?

我不想继续多举例了。因为这样类似的例子太多太多。

复旦大学王德峰教授的一段话,最近在网上很火:

“今日之中国,纵欲汹汹,各种欲望,粉墨登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华民族形成一种这样的民风:各肆其能,各谋其利,纷争交付与法律,前途交给了偶然。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种民风,伴随着重功利、轻道义,这个民族将内不能安,外不能立。一个民族不可能以他拥有的货币,作为这个民族安身立命之根本。”

按照王德峰教授的观点,如上述案例,根本就不应该出现诉讼。自己办了坏事,导致自己受了伤害,家属还去打官司,索要巨额赔偿,这就是道德沦丧,良知丧失导致的结果。

王德峰教授引用孔子的话:“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这话,用现代汉语来表达,就是审理案件,我同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重要的是要教化百姓,使这样的诉讼案件根本就不会发生。

王教授强调,如果一个民族,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把道德和良知完全抛弃,只重功利,不讲道义,那就会纷争不断,诉讼不断。不该出现的诉讼都出现了。

想想我们这几十年来,金钱被奉为社会的主宰了。什么99%的问题都可以通过钱来解决,还剩下那1%,可以通过更多的钱来解决。这话是什么意思?不就是金钱万能么?不仅是金钱主宰一切么?

金钱一旦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宰,为了钱人们就可以置道德良知于不顾,置礼义廉耻于不顾,置天理人情于不顾。只要能挣到钱,什么样的丑恶行为都可以做出来。

贪腐的官员心中是没有道德约束的;高息揽储设置陷阱疯狂收割老百姓韭菜的黑心资本家心中是没有道德约束的;利用房产预售制骗取老百姓血汗钱留下烂尾楼跑路的房产商是不讲道德的;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对扶助倒地老人进行讹诈的碰瓷者是不讲道德的;本文案例中那些想去侵害别人却导致自己受到伤害者的家属们也是不讲道德的·······

这个社会不讲道德的人太多了,把所有的纷争都交付给法律,法律能承担起挽救人心的重任吗?

当整个社会,为了金钱,把良知拿出来喂狗的人越来越多,这个社会能好吗?

许多人都在高喊法治社会,高喊依法治国。好像只要有了法律,就可以不讲道德。并且有些人还把道德和规则对立起来,不断地引用老公知、著名汉奸卖国贼胡适的话,来为自己张目。

我们且看胡适这话是什么货色: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国家,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那么这个国家最终会坠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国家。

这段话的诡异惑人之处,就是把道德和规则对立起来了。一个讲道德社会,也是讲规则的。我们经常用“道德规范”来表达这个意思。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如何体现?就体现在他能够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上,遵守法律法规上。很难想象一个社会会全都不讲规则而只空谈道德。因为谁都知道,道德是对内的,是律己的。道德是通过遵守规则来体现的,不可能有抛弃规则的道德。孔子治理国家的思想,就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礼”是什么?礼就是规范、规矩,规则。可见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从来不会把道德和规则对立起来的,而是两者如影随形,相辅相成的。

如今社会,我们讲法律,同时也讲道德。道德是高线,法律是底线。没有高线的约束,底线很容易失守。文章开头出现的那些问题,就是道德高线被抛弃了,于是就想突破底线去牟利。如果法官也追求私利,贪赃枉法,把高线抛弃,不讲道德,就有可能歪曲法律,导致道德更加沉沦。到那时,我们的社会可能真的如王教授所言,内不能安,外不能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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