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7亿被神奇划走、拖累公司被强制退市,消费者又关灯吃面。

海宁边的风 2024-09-20 06:10:33

神奇的大a金融消费市场,经常展示一些神奇的故事,就在9月18号的一纸公告,又一次惊呆了大家,公司里躺着的13.27亿资金,竟然会被一只无形的手神奇的划走,公司也未做任何信息披露。此事不知咋的一不小心被证监会查到了,证监会盛怒之下,勒令该公司强制退市,4.1万个消费者又一次尝到了关灯吃面的滋味。

这是家什么公司?犯的是啥事?13.27亿被划走又是如何回事呢?且慢慢道来。

这家公司叫*ST威创,所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集中体现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这类上,现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捋一捋:“1、*ST威创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2、协议收购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发生变化事项未及时披露;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披露;4、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未及时披露。等等这些多项敏感信息披露不合规范,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投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

而这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的第三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最为恶劣,最终导致公司的13.27亿资金被莫名其妙的划走了,现在也没有找到,公司只能报案处理。

据目前公开的信息发现,13.27亿消失的资金是这样的情况:“在未经过*ST威创内部资金审批的情况下,*ST威创的关联自然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擅自从公司银行账户转出资金约13.27亿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说句大白话,这种行为就相当于控股大股东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这个若发生在国外,是要吃官司坐牢的。

回顾一下在2004年11月,创维大股东黄宏生,因为巧立名目挪用公司资金5000多万港元等四项罪名,被香港廉署拘捕,随后,他与创维前执行董事黄培升因串谋盗窃及诈骗等,被香港区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注意,这种行为,已被香港法官认定构成了串谋盗窃、及诈骗。

但是在大a金融消费市场,这种大股东占用、挪用公司资金的事情经常发生,而且已经习以为常。这是认识上的不同?还是制度的漏洞?或者是制度上特意开设的后门?

面对大a金融消费市场的这种状况,总感觉怪怪的,天天说要法治法治,难道这个就不用法治了吗?

现在这家叫什么名字,咱们知道了:它叫*ST威创。

公司所犯的事,咱们说清楚了: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3.27亿资金到哪里去了,也说清楚了,被大股东挪用了。

再来看看证监所对这家公司所犯的事,是如何处置的?

第一项处罚,罚款是跑不了了。广东证监局对*ST威创、相关董监高人员及拟收购方合计罚款5670万元,惩罚金额接近顶格。

第二项处罚,老套路:市场禁入。事件中的两名“首恶”是顶格处罚——对*ST威创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对拟收购方刘钧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对陆克平儿子、时任*ST威创董事长陆宇处以1项顶格处罚及10年市场禁入。

至于对持有*ST威创股票的金融消费者的赔偿问题,就有点复杂了:对公司股票退市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个程序简直是太复杂了,一般的消费者根本搞不懂,只能自认吃面命了。

非常可惜,已经呼吁这么长时间了,但简易赔偿机制框架还没有构建起来,这4·1万股民看来若要通过打官司来索赔了,时间长,成本高,太难了。

在年初推出的新“国九条”中,曾明确提到:“要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也提到过简易赔偿机制的设立。但非常可惜,时至今日还没有落实到实处,这次ST威创的4.1万股民还得关灯吃次面。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通过持续强化自律监管、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违法代价。但总体来看,处罚的力度是否还可以再加强,该送到牢里去的,就该毫不留情的送到牢里去,不要让刑事追责成为一句空话!民事赔偿要走简易化程序,要让违法者吐出非法吃进去的钱!

在对*ST威创维的处理中,村委会是一个妥妥的大赢家,净化了消费市场,同时5670万罚款到手,又为国家创造了非税收入5670万。

由于对法律的知识比的缺乏,在此想向专业人士讨教两个问题:大股东以私人名义占用上市公司13.27亿巨款,这是一种什么性质?是否需要负刑责?

希望专业人士能能解的,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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