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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开车的朋友都知道,对于驾驶员来说,最怕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一出,即便没有人员伤亡,如果被交警认定需要担责,也就意味着要承担财产损失。
尤其是近些年车险改革以后,车辆当年如果出险,次年续保的保费就会大涨,出险次数越多,涨幅就越大。
因此,很多车主都不得不面临一个选择的困境: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该私了还是交给保险公司去理赔。
私了的话,对下一年的保费没影响,却失去了投保的意义。
可如果报了保险,有些数额不大的小事故,理赔后省下来的钱,跟上涨的保费相比,算下来更不划算。
这也导致很多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束手束脚,甚至被对方猜出意图狮子大开口的讹上一把。
而这时候,责任的认定就相当重要了,只有在事故中无责才是躲过这种选择困局的唯一方式。
近日,湖北交警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则交通事故的视频,其中,涉及事故责任认定部分引发网友争议。
根据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地为湖北咸宁,一辆厢式货车在正常行驶,一辆摩托车紧随其后。
到了十字路口,前方厢式货车突然减速,后方的摩托车紧急刹车,而正赶上路面湿滑,车辆一下子失控,冲向对向车道,撞上了一辆迎面驶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摩托车驾驶人倒地,险些被卷入车底。
事发后,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察,认定摩托车驾驶员柳某某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负事故主要责任。
同时,厢式货车驾驶员周某某、半挂车驾驶员吴某某承担事故必要责任。
针对湖北交警的通报,网友们都表示看不懂。
有网友表示,从视频中能够看出,摩托车紧随在大货车后面,没有保持足够安全距离,这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半挂车被撞上,纯属躺着中枪,它有什么错呢?
大货车在前面正常行驶,遇到路口减速是常规操作,怎么也要承担责任,交警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呢?
而据湖北咸宁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解释,此次判罚引发的争议,他们已经关注到,责任判定肯定有依据,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
这起事件与前段时间一骑电动车女子在汽车后面十米远摔倒,车主被判次责非常相似。
对于汽车驾驶员来说,这种判罚的确会觉得挺冤,明明自己没做错,为啥还要担责任呢。
针对这一疑问,有网友表示,交警判定两大车担责的依据,很可能基于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公平”责任原因。
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因干扰、避让或者其他危险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同样承担事故责任。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一条,就是基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有差异,为了保护“弱者”,才有了这一看似“公平”的规定。
然而,这种补偿性的规定,恰恰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公平。
没错的人要担责,传递给社会的信息,并不是在“保护”弱者,而是在纵容交通违法事件的发生。
很多非机动车、行人无视交通法规,乱闯红灯、随意在车流里穿行,这个“无责却要担责”的规定也是这些人肆无忌惮的原因之一。
按理说,在法律里面就不该出现这种似是而非的条款。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明明做对了却还是错,这种模糊的操作,真的是让人无语。
有网友就问,像视频中的这种情况,大货车和半挂车怎么做才能免责?
不仅当事车主不明白,看过视频的网友大多数也搞不清楚,换成是谁,估计也要懵圈,确实太难了。
而这个疑问的答案,也只有等当地交警的回复才能搞明白,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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