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就是当事人少跑腿我们多跑腿然后就是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里
”
科尔沁右翼中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地处风光秀丽的科尔沁草原腹地。由于当地是农牧业大旗,基层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也以涉农涉牧为主。
难以达成一致的赔偿金额
巴达拉胡没有想到,只是伸手触碰了一下停在地头的收割机,自己的大拇指却因此断裂了。
2023年9月21日,黄德宝坐着与同伴合伙租赁的收割机,前往巴达拉胡所在的地方收割玉米。在收割机出了故障停着维修的时候,巴达拉胡突然走近收割机,伸手触碰收割机下方一处松动的皮带。就在这时,司机刚好开始启动作业,事故便猝不及防地发生了。
经过救治,巴达拉胡的大拇指被成功接上。之后,巴达拉胡向黄德宝等人提出了赔偿要求。但黄德宝认为,是巴达拉胡自己凑到收割机前才导致事故的发生,责任应由对方自行承担。
事发当天,与黄德宝合伙承包涉案收割机的张龙青不在场。张龙青的儿子张银虎是本案的第三名被告,在事发时他喊司机启动作业。据张银虎所述,事发时他和司机都在收割机的另一侧,根本没有看到原告是什么时候靠近的收割机。
经过现场勘查,哈斯其木格法官发现涉案收割机四边均贴有危险警告的相关标志,明确提醒收割机在启动运转时具有危险性,因此收割机在启动前,驾驶员首先应对四周进行观察。法官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尽管原告巴达拉胡伸手触碰收割机皮带具有过错,但收割机驾驶员在启动作业前也有疏于观察防范的责任。
通过释法说理,被告认识到了他们的过错,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法官便带被告共同前往原告家,当面征询原告本人意见。原告巴达拉胡向法官表示,尽管大拇指被接上了,但干起活来还是受影响。
原告巴达拉胡解释,自己远远看见收割机停在地头,以为出了什么事上前去看了看,便发生了意外。他承认事发与自己大意靠近收割机有一定关系,但终归是收割机驾驶员疏于观察,他们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巴达拉胡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调解,并要求赔偿1.8万元。他认为,事发后为接上大拇指,医疗费就花了1.2万余元,而住院治疗的10天也耽搁了不少农活,因此1.8万元的要求不算高。而被告提出,事发后他们依然按照原计划进行了收割作业,这笔3000多元的报酬原告一直没有支付,因此提出赔偿8000元。
原被告双方一时各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为此,哈斯其木格法官又着重从减轻双方诉累的角度进行了劝说。法官表示,如果调解不成,继续进行法律审判、上诉等程序,后续费用加起来数目也不小,不如互相各退一步。
在劝说下,巴达拉胡松口表示,他也想尽快解决这一赔偿纠纷。如果被告当天就能给予现场赔付,他愿意放弃后续的伤情鉴定。哈斯其木格法官马上对原被告双方展开背对背调解。
最终,原被告双方都退让了一步,达成1.5万元的赔偿意见。被告黄德宝与张家父子分别赔偿7500元,并不再向原告主张收割费。在巴达拉胡的院子里,原被告双方分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归属不明的53只羊
一起涉农赔偿纠纷被成功调解后,哈斯其木格法官随即又投入到另一起案件的审理中。
哈斯其木格法官所在的杜尔基人民法庭是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近年来,科右中旗人民法院要求各基层法庭根据受理案件特点适时开展巡回审判,一来减轻当事群众诉累,二来通过这种方式让辖区农牧民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经过准备,一场巡回审判在草原上正式开庭。
原告陈某与被告高某曾是翁婿关系。在高某与陈某女儿婚姻存续期间,陈某把53只羊交给高某放养。那时,他对高某帮他放养表示感谢,还把自己的40亩地给了女儿和高某。
然而,把羊交给高某的一年多之后,陈某女儿和高某突然离婚了。因此,陈某便起诉高某,想把这53只羊要回来。陈某与妻子都是残疾人,已经没有劳动能力,还要帮离婚的女儿照顾孩子,生活拮据,要回53只羊的愿望非常迫切。
在开庭前,哈斯其木格法官也多次劝说高某,希望能调解此案。然而,高某始终称这53只羊是陈某当初赠与他的,但又拿不出相关的证据。随后在庭审中,高某又提出,陈某女儿在和他离婚分财产时,陈某并没有提出要53只羊。此外,高某还称,离婚后他主动承担了40多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陈某更不应该来要那些羊。
哈斯其木格法官告诉高某,从法律权属关系上来说,这53只羊不属于共同财产,两人都无权对这笔财产占有或者处置。考虑到双方曾是一家人,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并依然希望能够进行调解处理。遗憾的是,高某始终不接受调解。杜尔基人民法庭一审判决高某限期归还原告陈某的53只羊。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普法时间
主持人:
对于化解农牧民的矛盾纠纷,您怎么看待法官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
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法官的调解经验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深入现场,查明案件事实。二是依法分清各方的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也不是牺牲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官抓住问题的关键,指出双方的责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双方当事人讲道理,这样就在法律的基础之上搭建了调解的路径和框架。三是站在群众的角度做工作,人心都是一杆秤,只要为群众着想,群众看在眼里,也会记在心上。四是案结事了,促进履行。
主持人:
陈某要求归还羊的案例中,法官采用了巡回审判的工作模式。在审判前后,法官都想要进行调解,但未能如愿,最终依法宣判。您怎么看待判决和调解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
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标的不大,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这可能就是通常意义上说的“小案”。但是,“小案”不能小办。案例中,法官判决并不难,但简单的一纸判决不能解决双方的争议。法官在判决之前基于能调则调的原则,坚持“如我在诉”的精神,对高某进行辨法析理,力促通过调解来解决。但是,调解优先并不意味着可以久调不决。调解要基于当事人的自愿,通过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发现当事人确实不愿调解或者无法调解,就应当依法及时判决。调判结合,把握好调解、判决的时度效,才能让老百姓在自己的案件中真正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持人:
对于边疆的基层法庭和巡回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有什么新的部署和安排吗?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边疆基层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在边疆基层法庭建设方面,按照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的工作要求,指导法庭将工作融入边疆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自觉和能力。同时,配齐配强审判工作团队,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此外,还加强相对薄弱的基层法院建设,通过更新理念、加强管理、上下联动来补齐短板。在巡回审判工作方面,我们深入贯彻巡回审判工作理念,创新巡回审判工作形式,开展了更多更便民的巡回审判,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我们认真总结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案例,在这一基础之上,推广相关的经验和成果,让更多有效的经验成果被边疆基层法庭所吸收、所汲取。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记者:赵初 李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