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半夜听到窗外有动静,忍不住大喊一声。没想到,窗外的小偷被吓得一跳,从5楼坠落身亡。
事后,小偷的母亲认定男子是凶手,向其索赔70万,遭到男子的拒绝。
小偷母亲又披麻戴孝跑到男子家门口,还威胁男子,不给钱她就喝药,最后将男子告上法院!
李木住在浙江一个旧小区的五楼,父母都在老家,因为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所以他都是一个人住。
这天晚上,李木加班回家后,躺在床上刷短视频,本应该很累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李木就是莫名觉得心绪不宁。
与此同时,李木浑然不知他家墙外一个身着黑色衣物、头戴面罩的人,正在沿着水管攀爬至四楼。
烦躁的李木心不在焉地刷着视频,突然听到窗外有异响,他随即大声喝问:“谁在那里!”
这突如其来的喊声让窗外的小偷一惊,不慎失足,直接从五楼跌落。
李木只听到一声闷响,迅速冲到窗边查看,发现地面上确实有一个人形物体。
意识到有人掉到楼下,李木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很快到了。
经过一番折腾,警方确认了掉到楼下的人已经当场死亡,而这个人正是与李木同一小区的张非。
张非是这一带有名的混子,平日游手好闲,没有稳定工作,一旦缺钱就会潜入他人家中行窃。
张非本来就在派出所有案底,结合他有意戴着面罩穿深色衣服的行径,警察推测这次他将目标对准了李木,但没想到居然失足自己摔死了。
李木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但张非的母亲得知后,来到李木家,泪眼婆娑地要求李木为她儿子的死负责,给她70万的赔偿!
李木坚决拒绝,没想到张非的母亲并未就此罢休,她穿着丧服,跪在李木家门前,甚至威胁说如果不给钱,她将服毒自尽!
李木对张非母亲的威胁不为所动,她随后将高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0万。
《刑法》规定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院查明,事发当晚,张非的目的就是实行入室盗窃,虽然张非还没有对李木的财产造成侵犯,应认定犯罪已经开始。
《民法典》也规定了: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张非本就有错在先,李木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采取一定措施,并无过错,亦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且张非作为一名成年人,不靠着辛勤劳动换取报酬,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张非母亲的诉求,李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