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全行业的消保年。
在金融行业,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称《金融消保法》)成为“指挥棒”。全行业抓紧查漏补缺,在2021年持续落实这一工作任务。
而落在消费金融行业,随着产品愈发普适化,借款人群体愈发壮大,主体间的权益在监管介入后,实现了相对平衡。
从去年3月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就不难看出,监管在全面调研行业,结合前期问题后,对消金业的消保工作做出了细致的规范。
此后,消金行业内的消费者保护工作被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当然,此间银保监会消保局的出镜率较高,开年第6天就通告了人保财险违规开展业务。
而后,全年陆续就光大银行、新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农银人寿等机构的侵犯消费者的行为进行通告,上半年基本每个月都有产出。
处罚情况汇总如下:
其中,涉及消金业务的处罚事由如下:
不难看出,涉及保险、融资成本、营销宣传及催收等问题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也是消金业务合规方面的重灾区。
监管落实《金融消保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是在厘清业务边界与逻辑,帮助全行业实现合规发展。
对于全行业而言,消金业可以“感谢”上面被点名的机构。正所谓“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总结一年的通告,可以看出监管关注的重点,易违规的雷点。
正所谓处罚不是目的,尽早解决问题才是出发点与根本。新的一年,金融机构还是要总结处罚公告,更有针对性进行合规审核与整改,避免“踩坑”而被处罚。
总之,监管以抓典型的方式推进《金融消保法》落地,而行业是否能达到“成本低、疗效好”的改变,还有待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