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到死都没等到你来看她,你还有脸来要她的房子?”女子遗憾离世,并把房产留给弟弟,儿子却要求继承遗产

朝律夕拾 2024-12-04 17:07:49

“你妈到死都没等到你来看她,你还有脸来要她的房子?”

女子在病重期间多次联系儿子,希望对方前来看望,可儿子却因为父母离婚,始终没有露面。心寒之际,女子立下遗嘱,将遗产留给亲弟弟。女子去世后,亲弟弟依照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却遭到外甥的拒绝,外甥质疑遗嘱的真实性,双方闹上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躺在病床上,关大姐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门口,她在等一个人。弟弟关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只能安慰姐姐,“姐,你放宽心,兴许小江在赶回来的路上了,你一定要撑住。”关大姐无力地点了点头,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其实对于如今的局面,她早有预感,只是没有想到儿子会如此的狠心。小江是关大姐的儿子,母子俩已经许多年没见过了。多年前,关大姐和前夫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了儿子小江。可两人在生活中多有争吵,怎么都过不到一块。后来她和前夫离婚,并净身出户,双方约定小江跟随父亲生活,关大姐每月补贴生活费200元,儿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直到儿子独立生活为止。随后关大姐去国外务工,母子之间很少联系,直到多年后,关大姐回到南通,购买了一套房子居住生活。可没过多久,关大姐就生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弟弟关某看姐姐的情况如此,就主动去找过前姐夫一家,把姐姐的情况告诉给了前姐夫和外甥小江,想让他们来看看姐姐。可小江对母亲当年离开一事,心怀怨恨,耿耿于怀,说什么都不肯释怀。关大姐感觉自己时日无多,想起自己住院以来,一直都是弟弟和母亲在照顾她。最后她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弟弟关某,同时要求弟弟为她养老送终。后来关大姐病逝,关某为她处理了身后事,而自始至终,小江都没有出现。关大姐去世后,关某并没有急着去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直到2023年10月,他要求依法继承姐姐的遗产,却遭到了小江的阻挠。小江认为舅舅没有证据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哪怕遗嘱是真的,遗产中也应该有留给自己的抚养费。最终双方闹上了法庭。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02案例分析本案的核心争议就在于:关大姐立下的遗嘱财产留给弟弟,而没有给儿子,所以是否有效呢?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关大姐有权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给任何法定继承人,甚至包括非法定继承人。关大姐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弟弟关某,并要求关某为其养老送终,法院认定这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关某作为遗嘱指定继承人已经履行了遗嘱所附的义务,因此有权继承关大姐的遗产。小江是否有权对关大姐的遗产进行继承或索要抚养费?小江主张母亲关大姐在离婚后未履行抚养义务,因此要求在继承遗产时扣减相应的抚养费用。但法院查明关大姐和前夫离婚时,双方已经履行了各自的抚养义务,且小江已经年满21岁,超过了追讨抚养费的诉讼时效。因此,法院不支持小江的这一主张。法院最终判决认为,关大姐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关某可以合法继承遗产。03深刻教训关大姐在病床上孤独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她那无声的绝望,最终凝结成了一纸遗嘱,遗嘱中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她对儿子小江的彻底失望。小江在这场争夺遗产的诉讼中,不是为了悼念母亲的亡灵,而是为了满足他那迟到的欲望。在这场遗产之争中,法律以它冷峻而公正的态度,捍卫了关大姐的最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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