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案子,其实就是做生意!

行摄阿晁 2024-10-11 15:07:03
律师做案子,其实就是做生意!

“张总,如果我们双方定了下来,那么接下来这个案子就是一门生意了。”

“余律师,这个费用能不能再少一点?”

“张总,既然是做生意嘛,讲究的就是双方满意,当然也可以协商。”

…… ……

这是我从业至今,听到很多次的字眼,似乎谈案、办案总是应该和“生意”联系到一起,律师办案子好像就应当作生意来做。

“生意”这个词,其实寓意是很好的,它的原意应该是把好的东西分享给客户,提供优质的商品或服务,以获得合理的报酬。

可不知道何时,生意这个词的理解就比较浅显了,甚至和“应付了事”挂钩了,拿了报酬就按照程序往下办案就行,做生意嘛。

所以,老律师谈案的时候说这是一门生意,说法显然是正确的,起码从生意的本身含义上就没有错。

做案子本身就是一门生意,就怕客户对于生意两字的理解比较贬义,导致在谈案时遭到误会。

因此,现在谈案我也不用“生意”这两个字了。

当然,无论是认为做生意也好,还是认为做案子就做案子,与生意无关也罢,律师办案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 →→→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朦胧的氛围,最合适不过了)

这两天的状态是非常放松的,除了对接案子之外,还在瞄准有关企业的法律需求,看是否可以争取做个常法业务。

昨天,把其中一个婚姻家事的案子,分给了搭档小吴去谈了,也不知道今天她能谈成什么样子。

但是,看得出来她很认真,提前和我讨论了案件的关键点,还有自己的一套理解。

我对于婚姻家事的案子有些偏见,我会认为这种案子比较“复杂”,倒不是因为案件的法律关系多难多复杂。

而是我还没有结婚,可能对一些问题会很难共情,另外就是涉及到家庭关系会衍生出意料之外的问题,总之,我保持谨慎。

今天值得开心的事情,就是一起执行案件,本来要终本的,经过不懈努力地寻找,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第一个就已经可以完全覆盖当事人的债权了。

执行案件和诉讼案件的区别之一,就是要求律师在办理过程中要不断查找财产线索,要积极主动跑案子,坐在办公室中是很难推进执行案件的。

这段时间以来,总之就是一切感觉都在慢慢地进入状态,首先就是心态愈发稳定了,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有了自己的理解。

读了教员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之后,我愈发觉得,人一定要有全局思维,要明白自己的定位,不管是一个公司中、一个团队或一个案件当中,要明白自己的作用在哪里,在全局当中自己扮演着什么角色,这样子自己也不会太多劳累。

比如在一个公司中,你所在的部门的作用是什么,如何能够发挥更大的价值,让公司获得利益;在一个部门当中,你如何让部门更流畅地运转,你的角色在哪里。

应用场景之一,就是我开始学会,在某些案件中明确自己的定位,明白合作的重要性。

比如我主要是谈案的,那么我会将主要精力放在谈案上,后续办案的主力就是另外的伙伴,当然我谈的案子肯定会全程监督和跟进,确保不影响办案质量。

应用场景之二,就是我正学会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把某些重要法律事实进行定性,分析其在案件全局中的影响,分析这些局部的因素是否具有决定意义,尤其是证据的分析和应用上,觉得愈发有趣。

应用场景之三,就是我在思考这毕业的6年期间,会对整个生命周期产生何种积极影响或不利影响,从而归纳自己的优势及劣势,确定未来的努力方向,把过去看似分散的经历串联起来,审视自己。

这一点其实挺痛苦的,人是很难完全接纳自己的,包括我自己!

最后回到律师“做生意”的这件事来,运用战略思维是最合适不过的,说白了律师办案就是一个“全周期”。

比如谈案前准备、谈案、催单、报价、成交及办案等,这些细节都是这个案件全局中的局部,也是这个“生意”当中的组成部分,掌握了全局思维就明白如何开展工作的重点在哪了。

知道什么环节对于谈案成交很重要,自然就会注意了;知道哪些细节对案件胜诉很重要,自然就会知道怎么思考及应对了;知道什么事情对于“做生意”很重要,自然就会去努力及实践了。

最重要的是,要具备全局思维!

教员说过,“因为懂得了全局性的东西,就更会使用局部性的东西,因为局部性的东西是隶属于全局性的东西的。”

细品,这是伟人的智慧,很多高级的东西都是用心想出来的,他还说过,有局部经验的人,肯用心去想一想,肯定能明白更高级的东西。

所以呀,现在的短暂的困难也好,挫折也罢,都不要气馁,更不能自暴自弃,这些经历都只是生命当中的插曲,这些挫折和困难远远不是决定命运的重要部分。

加油,未来可期,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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