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师可以对学生为所欲为时

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2024-11-16 10:56:59

师父主动要跟徒弟睡,有多猥琐呢?

《碧血剑》,玉真子到华山来单挑穆人清,却先欺负女孩子们,还念叨:“老穆自夸拳剑天下无双,教出来的弟子却这般不成器!你们师祖问起,就说玉真子来拜访过了,见他徒弟教得不好,带了三个女徒儿去代他教导。三年之后,我教厌了,自会送还!”

看见何铁手容貌娇媚,双足如雪,言笑之间尤其动人心魄,不由得骨头也酥了,于是笑道:“我叫玉真子,你这孩子叫甚么名字?你说我功夫好,那么跟我回去,我慢慢教你好不好?”

无独有偶,欧阳克在《射雕》里,收了他那些姬妾为徒的轻浮嘴脸,也是如此。

当然,虚构故事里也有老师对学生不动声色的:比如黄药师对程英和傻姑。

也有师生恋:杨过小龙女表示,这个可以有。

但这段感情的妙处是:弟子主动爱上了师父,于是超越师徒藩篱礼教规范,前去追求,并非小龙女强迫的。

为什么徒弟追师父,大家觉得还能接受些;师父追徒弟,大家觉得不对头、很恶心、甚至猥琐呢?

这里有个极大的不对等。

师徒关系理论上该是平等的;但实际上从来不对等。尤其是,师父有可能利用其权威,对徒弟施行各色控制。

大家反感的,不是师徒间正常的感情(杨过与小龙女),而是威逼与胁迫(玉真子和欧阳克那种流氓)。

学徒制度,古已有之,到处都有。

这玩意,确实容易教出东西来。米开朗琪罗当年,那也是给吉兰达约当学徒当出来的。

然而世界往往认同学徒制度的结果——精妙的技艺——而忽略其过程,比如学徒在此过程中所受的苦楚。意大利有位蒂波拉斯基先生说过:

“现实的情况与理想状态中的学徒制相差甚远,甚至沦为一种简单的工具,用于剥削那些灵活又廉价的劳动力。”

我有一个好朋友,相声行的。我问过他,为什么马三立先生说“这行没好人?”他跟我说了些老年间的规矩,听得我毛骨悚然。临了,他给个结论:

“学艺时吃苦头,能让人变精明,但并不会让人变得善良。”

说一个相对不那么恐怖的段子,唐鲁孙先生写的:

谭鑫培先生《定军山》来黄忠特别牛。

余叔岩先生有次伺候谭先生烟,就问师父,舞刀花怎么能不撩到护背旗。谭先生假装没听见,不说。

过了会儿,谭先生忽然问:听说你新得了荔枝味的鼻烟?

余先生多机灵啊,赶紧说,正预备献给师父呢,回家取去。回家拿了献上了,还送了个鼻烟壶。

谭师父闻了鼻烟,好。

一会儿就说:刚才你说舞刀花是吧?我来教你,是这么回事……

所以余先生后来教戏不肯亮全套,徒弟非特别用心(比如孟小冬),他都不怎么肯教的。因为人家的功夫,都是好容易从师父那抠来的。凭啥白给你?

这个当段子听,很酷。但作为当事人余先生……恐怕未必太开心吧?

一个行当却是封闭幽暗,师父越为所欲为,欺凌下头的学徒就越不用付出代价。《霸王别姬》里立字据都说了嘛,“打死勿论”。

学徒们被教出来之后,自然入了辙,媳妇熬成婆,当然得回头欺负,以解当年之恨,一环压一环地下去,这就成了恶性循环。

这规矩能改吗?也不是不行。

汪曾祺先生算京剧曲艺行内人了,他提到过老年间的规矩:

一种:拜师时立字据。教戏期间,分文不取。学成之后,给先生效几年力。搭班,唱戏,拿了份子,不拆,直接给先生。好一点的先生,自己留下些,剩下的给学生。这叫做“把手”的徒弟。那就是穿房过户了。

——这是正经的学徒,但又不止于此。

一种:按月送酬劳。先生按时到学生家去,一个月去个十来次;也可以学生本来已经坐了科,能唱了,拜师是图个名,借先生一点名气,搭班好写水牌,三节两寿,送师父礼物。

可见,即便是老年间拜师学艺,也不是只有一条道。有的是法子变通。师徒之间,也未必得那么惨烈。

许多时候,是师父们不肯放弃这点好处。

许多师父自己是苦出身,“我自己凭本事吃的苦,为什么不能剥削别人?”他们一旦有了为所欲为的机会,那还肯放手么?

美国1937年有个《国家学徒制法》,俗称Fitzgerald法。规定,学徒工的身份也是工人,而不是学生,不可剥削他们。该法还责成劳工部制定保护学徒健康的一些最低标准——得把学徒当个人。

具体实施那是另一回事,规矩是要立的。

用于学徒的道理,也适用于学生。

如果一个学生,科研、论文、收入乃至前途,都被导师控制,而又没有相应监督的话,导师就会发现:他们真可以为所欲为。

世上有无数自律的导师,肯好好教导学生。遇到了,是学生的好运。

但赶上其中有哪个导师动坏念头,想为所欲为,学生就麻烦了。

在一切都由老师说了算的世界里,学生就只能碰运气:

你不知道是会遇见沉静的老年黄药师,还是色迷迷的欧阳克,或是玉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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