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公职人员遇刺身亡,嫌犯身份曝光,或面临10年以上刑期

肾不虚的柒大爷 2024-06-07 08:55:53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有些人一旦恨起来,确实会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就像我们今天要说的这起刑事案件。

6月3日清晨7时左右,山西沁县一公职人员在下楼时,突然遭到一名男子的刺杀,男子行凶后,很快逃离现场,因为事发突然,警方在接到报警后,很快对嫌疑人的逃亡轨迹进行追踪,当天晚上17时45分左右,行凶男子在两镇交界处被抓获,目前已经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很多人好奇,为什么这起案件经过各大官媒发布时,偏偏要加上一个“公职人员”?

仔细看这位公职人员的身份我们或许能找到答案,原来这名遇害男子是当地的政协主席,妥妥的正县级,享受正处级待遇,在一个县里,科级干部的权力就已经能独当一面了,像这种处级干部,更是和县长、县委书记的待遇差不多,所以说,在一个县里,这么大级别的领导遇害,肯定是影响非常大的,这也理解为什么媒体们都会用这个“公职人员”了吧。

而加上公职人员的另一层意思则是,这个事情非同小可,肯定是要严加调查和处理的,不管是对社会还是组织内,都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不能因为身份特殊就有什么其它结果,这事肯定是要从严从重处理的。

那么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对一个政协主席起杀心呢?

据《红星新闻》报道,这个犯罪嫌疑人今年59岁,名叫安某红,是沁县定昌镇人,根据调查走访得到的消息来看,这个安某红现在是离异独居状态。

从警方提供的照片来看,这个安某红并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尤其下面这张图片,更像是一个小领导、小老板,派头很足,但最后一个图片我们可以看到,他骑着电瓶车又显得很狼狈,具体安某红是做什么的,通告和调查结果中并没有显示。

很多网友在评论区说这个安某红跟被害人可能因为过去有矛盾,一直怀恨在心,所以才选择刺杀他。

我们看被害人郭建宇的简历可以发现,他在2006年4月--2011年5月任沁县定昌镇党委书记、镇长,也就是说两人只有在这时候产生了交集或者矛盾。

在看安某红行凶当天的情况,早晨7点被害人在楼下遇害,也大致可以断定出,这个安某红应该是有预谋的,否则谁会大清早带一把尖刀放在身上,肯定是提前准备好的。

至于说两人到底是有什么矛盾,又或者行凶者有什么动机,我们还是要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行凶男子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嫌疑人是故意杀人要分情节是否严重,如果严重的话一般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是情节较轻,像犯卫过当等等,可能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切都要看犯罪情节是否严重。

虽然说不知道安某红到底是因为什么行凶,但如果他和被害人有利益上的纠葛、情感上的纠葛或者一些矛盾等等,这些都是会被考虑在内的,如果被害人也有过错,那么情节可能会从轻考量,但如果安某红本身就是过错方,还要去发泄杀人,那么肯定是要从重考量的。

不管怎么样,安某红杀人的事实肯定成立,尤其对方还是一个县级领导,这事肯定是从重处罚,也就是说10年起刑,至于能不能死刑,就要看动机了。

网络图片,与本事件无关

网友对此事的热议!

“离异独居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没有?”网友的回答是“可以有效的规避男女问题。

“他都59岁了,准备退休享福了,为啥要这么做?”

“这个人是精神病吗,若不是,他为何要刺杀一个公职人员,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说实话,这个事情的发生确实影响挺恶劣的,回看近些年的凶杀案,确实少有级别如此高的人被杀害,如果此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势必会影响公职队伍日后的工作,也会让人们有心理负担,如果管严了会遭到报复,管松了制度又实施不下去,确实挺纠结的,所以这事一定要严查,给遇害者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安宁。

大家怎么认为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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