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费缴费标准及计算公式

茜茜深耕 2024-05-23 07:23:16

来源:天津高院、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者所有,侵立删

提到诉讼费可能大家都不陌生诉讼费包含哪些费用?诉讼费怎么收?诉讼费是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交纳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NO.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按照规定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NO.2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各类申请时应当交纳的申请费,具体包括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NO.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缴费须知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

标的金额

计算方法

1万以下

50元/件

1万-10万

2.5%-200元

10万-20万

2%+300元

20万-50万

1.5%+1300元

50万-100万

1%+3800元

100万-200万

0.9%+4800元

200万-500万

0.8%+6800元

500万-1000万

0.7%+11800元

1000万-2000万

0.6%+21800元

2000万以上

0.5%+41800元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离婚

一般情况

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 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

0.5%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一般情况

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0.5%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类型

收费标准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行政案件

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

(六)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没有执行金额的

50元至500元

1万元以下

50元

1万-50万

1.5%-100元

50万-500万

1%+2400元

500万-1000万

0.5%+27400元

1000万以上

0.1%+67400元

(七)诉讼保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30元

1000元-10万元

1%+20元

10万-89.6万元

0.5%+520元

89.6万元以上

5000元

(八)其他类型案件:

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

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元

申请破产

依照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诉讼费用速算公式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1万元以下 每件50元;

1万元—10万元 ×0.025-200元;

10万元—20万元 ×0.02+300元;

20万元—50万元 ×0.015+1300元;

50万元—100万元 ×0.01+3800元;

100万元—200万元 ×0.009+4800元;

200万元—500万元 ×0.008+6800元;

500万元—1000万元 ×0.007+11800元;

1000万元—2000万元 ×0.0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 ×0.005+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案件,每件交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10万元以上的,按0.5%交纳。即:

5万元以下 每件500元。

5-10万元 ×1%+500元。

10万元以上 ×0.5%+10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上述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专利行政案件和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7.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三)申请费

1.执行费

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

有执行金额的:

1万元以下 每件50元;

1万元—50万元 ×0.015-100元;

50万元—500万元 ×0.01+2400元;

500万元—1000万元 ×0.005+27400元;

1000万元以上 ×0.001+67400元。

2.财产保全费

1千元以下 每件30元;

1千元—10万元 ×0.01+20元;

10万元以上 ×0.005+520元,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3.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标准的1/3交纳。

4.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5.申请破产,根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0 阅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