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就连法律也亦是如此!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就是通过法律的漏洞来逃脱追责,他们仗着自己年纪小知法犯法,以极小的代价来宣泄罪恶。
当法律成为了罪犯的“保护伞”时,那不公自然就会出现!
但好在社会是进步的,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我们的法律也在一点点完善,昔日的“法外之徒”如今也将面临法律严惩!
4月8日上午,河北省检察院发布对“邯郸杀人埋尸案”中3名未成年罪犯手否追究刑事责任的核准结果:
经检察机关审查,涉案的3名嫌疑人作案时均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马某某及李某核准追诉。
该消息一出立马冲上热搜,网友们对此都拍手称快,认为这是中国法律的一大进步。
法律不该向犯罪让步,恶更不该以年龄来界定义!
能够打破曾经“未成年犯法不予刑事追究”的壁垒,当真是不容易,这起案件已经开创了先河。
我相信此通告一出后,3名嫌疑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原本他们还依仗未成年保护法能够保全自己,但如今一切期望均已落空。
可高兴归高兴,但我们也应该明白,这起案件想要以无期来追责的概率还是太低。
有律师分析,此案可能判不了几年,而且极大概率会是缓刑,毕竟法律对未成年犯罪还是以轻罚教育为主,再加上是首次对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判罚上也难免会保守。
不过大家也不必气馁,这起案件能够被追究刑责已经是很好的开始,未来结果如何还得看受害人家属的态度与法院对此案恶劣程度的鉴定。
另外,社会舆论监督也会对此案判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这次检察院核准追究3名嫌疑刑事责任就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未来一切还都不好说,我们应该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一起静待此案的最终判决结果。
其实相较于判死刑,我更希望国家能够建立少年司法制度,专门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而不是以年龄来作为刑事追责的参照。
在我看来,犯罪就是犯罪与年龄无关,无论多大只要是犯罪就该受到处罚,这才是对受害者最大的公平。
希望王子耀小朋友的牺牲,能够给社会带来警醒,让国家开始重视校园霸凌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频发的现象。
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只是结果,想要避免悲剧发生还得从源头解决问题,让整个社会都开始重视未成年人群体的心理问题。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转发!
必须死刑?
开先例就是要杀,以后这种事才会少或没有,判几年刑都还缓刑,不等于没判
如果没有实际的东西 还是震慑不住那些小屁孩
枪毙杀人犯
完全可以等到这3个凶手长到成年18岁,再按法律规定进行枪毙!这样才能更有力地显示出法律的威力!
必须死刑
请法官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去审判这场官司。而不是站在维护未成年人上去宣判。
必须死刑
最好是死刑 而且不要各个电视台要报道 否则中国以后还会有 现在的小孩父母都愦着 甚至是爷爷奶奶 都是没大没小 所以这三个小孩必须死刑 等等成年了 再枪毙这三个人渣
不死也得无期。18开始到300岁。不得减时
应该再追加这三个恶魔监管人的责任。监管人有渎职罪。应该判处三年以下。
无期徒刑永不减刑,就是终身监禁
判不了死刑也得判无期徒刑,终身不得减刑,坐牢坐到死为止
死刑
关到十八岁全国直播枪毙!!!
受害人也是未成年,凶手是不是也该罪加一等呢
使用同等的结果,毁了别人一生,也要废除他一生的自由。
以后的多养点12岁以下的小孩!成本低呀![得瑟]
也就判个三五年不等
如我是受害者亲属,三个出来,至少一个是
小小杀人犯,人小心很大。不严惩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不死不刑
死刑
必须死刑!!!!!
支持死刑
核准死刑才是法制最大的进步!
杀人偿命,杀人偿命,杀人偿命
放出来,公共场所看到乱石打死,厕所看到直接淹死,他们的父母应该是这种下场[得瑟][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