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0年的悬案,因一封自首信破案:凶手竟然在警方眼皮下!

金建聊娱乐 2024-06-16 18:01:00

1974年,香港明月大厦一名女学生独自在家时被人杀害,她生前遭到了侵犯。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凶手的衣物纤维、脚印,还提取到了死者体内遗留的精液,也曾高度怀疑一个屡次盗窃、抢劫、性侵女子的嫌犯,但他最终在这起奸杀案上被判无罪。

这起奸杀案也一度成了30年未破案的悬案。直到凶手写了一封自首信,这个案子才得以侦破。

而凶手之所以写自首信,是因为每晚睡觉都觉得有女鬼压床,听起来是不是很玄乎?

接下来,云朵将为你详细讲解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一、女学生在家遇害

1974年5月27日下午1点左右,家住香港明月大厦10楼的住户李女士回到了家。当她打开房门的那一瞬间,发现家里的东西被翻得到处都是,凌乱不堪。

她立马走进女儿的房间,发现女儿此时衣衫不整的躺在床上,裙子被扯到了膝盖下,脖子上缠绕着一条领带。

她呼唤着女儿的名字,但毫无反应,她走上去摸了摸女儿的手,已经冰冷。而且女儿的皮肤已经开始发黑。

当看到女儿尸体的那一刻,李女士感觉时间仿佛凝固了,内心的悲痛无以复加。她哭泣着,用颤抖的声音,给警方打了一个报警电话。

之后,女孩的父亲也很快赶回了家。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做了仔细勘查:

1) 死者家里门窗完好,没有遭到破坏。

2)现场有多枚男士的脚印,且床上发现了不属于死者的衣服纤维,应该是凶手留下来的。

3)死者身上有多处瘀伤,说明死者生前曾做过反抗。

4)死者生前被性侵,体内有男性的精液。

5)死者死亡原因是窒息。

通过死者身上的尸斑,法医推断,女孩遇害时间已超过24小时,具体死亡时间应该是在5月25号晚上到5月26日凌晨之间遇害的。

据女孩的母亲说,平时每个周六,她和女儿一起会到坪洲的丈夫那里,丈夫在那里开了一个五金厂,非常忙,平时就住在厂里。

这个周六,因为女儿学校没有放假,她就在周五晚上一个人前往坪洲,独自将女儿留在家里。

离开家时,她还特意叮嘱女儿晚上要将门窗关好,不要给其他人开门。没想,还是发生了悲剧。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到了5月下旬,天气已经比较炎热了,70年代那会,空调还没有在香港推广,所以一般住户晚上都会开窗通风。

警方从受害人家里门窗没有遭到破坏这点推断,凶手可能是下面三种方式的一种进入死者家的。

第一种情况: 死者认识凶手,所以毫无防备地给凶手开了门,属于熟人作案。

第二种情况:当死者开门的那一刻,凶手尾随在身后,趁机进入了室内。

第三种情况:凶手从窗户爬进受害人家里。

二、死者家庭情况

死者名叫龚亿静,出生在上海,儿时随父母移居香港。她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

父亲在离家比较远的坪洲开了一个五金厂,哥哥当时在父亲开的五金厂里帮忙,担任主管。五金厂平时经常加班,所以父亲和哥哥平时就住在厂里。

姐姐结婚后也搬离了家,所以家里平时就只剩下龚亿静和母亲住。

死者遇害时还是一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而且擅长打乒乓球。她平时的社交圈子非常简单,交往对象都是同学。

案发前,她与两个女同学关系比较密切,且从未有男同学到家里找她,案发前她也没有谈恋爱。

警方分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小。受害人当时上高中,已经有了较强的安全意识,晚上不会随便给人开门。

侦查人员绕着明月大厦走了一圈,仔细观察后,他们发现明月大厦的一楼楼顶有一处宽敞的露台。

另外,大厦的排水管道就铺在大厦墙外,而且排水管进入每一个单元的家里。

从露台很容易爬上排水管,而从排水管也很容易爬进那大厦的任何一个单位。

有侦查人员在露台上,发现了一些男士鞋印。经对比,露台上的鞋印与案发现场的鞋印完全吻合。

这说明,凶手是从露台爬上排水管,然后通过排水管进入死者的家。

当时明月大楼的一楼设有值班人员,大厦每天晚上12点关门,早上6点开门。

值得注意的是,值班人员当时主要是负责关门和开门,当时也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无法从监控查看大厦外墙的情况。

值班人员主要是待在值班室,所以对于有人通过排水管爬进住户这件事,也毫无察觉。

警方还走访了明月大厦的其他住户,问他们案犯当晚是否听到了异常的声音。住户们表示并没有听到呼救或者异常的声音。

不过,有几个单位的住户反映,案发当晚,他们家里的财物被盗窃了,门窗同样没有被破坏。他们怀疑窃贼是通过窗户进入家中的。

通过住户反映的情况,侦查人员更加确信,杀害龚亿静的凶手是从排水管爬进窗户,然后潜入受害人的家。

三、怀疑对象被判无罪

这个案子,当时警方在案发现场收集到了嫌疑人的衣服纤维,鞋印,以及死者体内遗留的精液。

照说,物证还是比较充足的。

但是,70年代的DNA 技术还没有兴起,无法通过精液来确定嫌疑人的DNA ,然后通过DNA 锁定嫌疑人。当时的技术只能对精液做一个大致类型的区分。

虽然警方掌握了以上的物证,但当时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导致案件的侦查也是困难重重。

龚亿静遇害7个月后,香港警方接到报警,有女子称自己遭到抢劫和性侵,女子描述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

因为报警很及时,警方很快就抓获了嫌疑人,此人叫李文辉。

调查该案件的警员发现,李文辉经常在土瓜湾和油尖旺一带活动。明月大厦正处于土瓜湾一带。

抓获李文辉后,警员发现,他和之前接到的多起抢劫、性侵案中的嫌疑人特征非常相似。

随后,警方找来了这些抢劫、性侵案中的几位受害者,让他们指认李文辉。

多人指证,李文辉就是抢劫、性侵案中的凶手。李文辉自知无法狡辩,就承认了这些罪行。

李文辉被抓时,24岁,无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本来,在当时的香港找份工作并不难,但他不愿意吃苦,总是想走捷径。

据他交代,他第一次入室盗窃是1974年2月。

第一次非常顺利,他偷走了户主1100多港元的财物。这在当时,相当于普通香港人一个月的工资。

尝到了甜头后,他一发不可收拾。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从盗窃上升到了抢劫和性侵。他通常在夜间人少时,尾随单独外出的女性,然后伺机抢劫和性侵。

70年代那会,即使是香港,思想也比较保守,所以部分受害女子选择了忍气吞声,没有报警。

当李文辉劣迹斑斑的过往被警方得知后,警方高度怀疑他就是半年前在明月大厦杀害龚亿静的凶手。但是,面对警方的审问,李文辉坚决否认。

警方获得了搜查令,进入李文辉的家中,提取了他家里衣服的纤维,以及他的鞋印。

结果显示,李文辉家里的衣服纤维和鞋印,与犯罪现场发现的衣服纤维和鞋印相吻合。

但是,在比对精液这个问题上,警方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经法医检测,李文辉属于非分泌型体质。

这一点导致无法判断死者龚亿静体内的精液是否属于李文辉。

案发后第二年的10月8日,龚亿静遇害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李文辉涉嫌多项罪名,抢劫、性侵、伤人,以及谋杀龚亿静。当时有部分被侵犯的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有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李文辉自知难逃其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他坚决否认自己与龚亿静遇害案有关。

控方向法官说明,李文辉的衣服纤维和鞋印,与案发现场的物证高度吻合。

不过,香港当时已经采取陪审团制度。对于谋杀罪,需要陪审团成员全票通过。

在陪审团开始投票前,法官特别强调,陪审团需要仔细考虑这些物证是否足以证明被告犯下奸杀罪行、是否存在巧合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也有可能凶手当时穿的衣服和鞋子与李文辉的衣服和鞋子一样。

毕竟,70年代的香港,衣服和鞋子已经实现工厂化批量生产,一个人的衣服和鞋子,完全有可能和另外一个人的衣服、鞋子完全一致。

所以,法官特别强调这一点,也正体现了法官考虑问题的周全性。

随后,由7名成员组成的陪审团(6男一女),在退庭商议了十几个小时后,最终一致投票李文辉谋杀罪名不成立。

因为李文辉还涉嫌其他多起抢劫、性侵罪,加上他认错态度良好,法官最终判处李文辉7年监禁。

李文辉被警方从法庭上带走时,面对记者镜头时,他露出了笑容。很明显,他对谋杀罪不成立的这项判决,非常满意。

李文辉谋杀罪不成立,意味着凶手另有其人,但凶手到底是谁,一直是一个悬案。

一晃,龚亿静遇害30年了,依然是一个悬案。

这对于龚亿静的父母来说,是一件无比悲痛的事情,女儿已经遇害了30年,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没有收到应有的制裁。

香港警方其实也一直想抓获杀害龚亿静的凶手,但香港司法体系非常缜密,定罪讲求证据。

警方虽然曾高度怀疑李文辉,但他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决谋杀罪不成立。他在监狱里服刑5年,就提前出狱了。

不过,李文辉1980年假释出狱后,死性不改,再度犯罪,而且是屡次犯罪。

1981年1月--6月,短短半年时间,他多次盗窃、抢劫、性侵女性。很快,他又被警方抓获了。

警方发现,有两起性侵案,是李文辉通过爬水管的方式潜入独居女性的寓所,然后实施侵犯行为。(龚亿静一案中,凶手也是通过爬水管潜入室内作案的。)

李文辉这次被抓获后,就没那么好运了。心理专家认为,他具有惯性犯罪倾向。意思是他回到社会,他就忍不住作案,祸害他人。

于是,法官判了李文辉终生监禁。

四、三十年后自首

一晃时间来到了2004年。此时,李文辉在赤柱监狱服刑已经有20多年。

2004年的一天,当时的警务处处长李明逵收到了一封自首信,信是李文辉写的。

他坦白自己就是1974年杀害龚亿静的凶手,主动认罪。他也表达了对受害人家属的愧疚之情。

警方还带着李文辉到明月大厦受害人的单位进行指认现场。

李文辉讲述了自己如何通过水管爬进龚亿静的家,以及如何到其他住户家里盗窃。种种细节,都与案发现场非常吻合。

至此,此案证据链完整,李文辉正是杀害龚亿静的凶手。

警方感到万分诧异,苦苦追寻的谋杀案凶手,20多年来就在自己眼皮底下!

那么,李文辉为何后来要写自首信承认自己的谋杀罪呢?

据与李文辉同处一个监牢的一名囚犯透露,李文辉经常在在半夜惊醒尖叫,说他做噩梦,被一只女鬼压床。

或许是这种长期的精神折磨,让李文辉不堪重负,最终决定自首。

由此可见,他也并不是良心发现,才决定自首。

2004年,李文辉已经54岁,人生已到晚年,他在监狱路一度度过了29年。即使他对龚亿静遇害案不自首,他本来也是被判了终身监禁。

而且2004年那会,香港已经废除了死刑。即使自首承认了自己的谋杀罪,他也不会被判死刑。李文辉最终自首,不过是夜里经常做噩梦备受精神折磨,他想求个心安而已。

五、警示

从李文辉的种种行径来看,他就是天生坏种,很喜欢钻空子。

他想不劳而获,所以铤而走险,最初只是盗窃,然后升级到抢劫、性侵,又犯下了性侵后杀害受害人这种滔天大罪。

而他,非常善于伪装,善于撒谎,竟然逃脱了谋杀罪整整30年。

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尽快抓获凶手并绳之以法,让凶手受到应有的制裁,这是对死者的一种告慰。

龚亿静在花样年华,于家中惨遭杀害,家属无疑悲痛万分,还要忍受此案成为悬案30年之久。这种痛,不经历的人估计难以体会。

如今,DNA 技术的发展,通过精液就可以检测出嫌疑人的DNA,而每个人的DNA 排序又是独一无二的。这个案子要是放在现在, 早就破案了, 不会成为30年的悬案。

这个案子,让笔者想到一个问题,防盗窗虽然不好看,但很实用。毕竟,很多人还是喜欢开窗,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来看,开窗透气也很重要。

女性一个人在家,尤其要注意自身安全。除了女性本人要注意外,家人也要在防范的措施上注意。

END (作者:云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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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参考信源:香港有关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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