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砸墙体向隔壁小区排水,警方介入,网友:死道友不死贫道!

爱普发何吕 2024-10-22 16:45:36

全国很多地方因为下暴雨遭受洪涝灾害,你们住的地方有没有遇到类似的情况,今天跟大家分享一起因为小区排水问题引发的冲突。大家都要吸取教训!感谢大家点赞,关注!祝朋友们:家庭幸福美满,身体健健康康,财源滚滚来!

平邑县一小区业主被指私砸墙体排水,隔壁小区业主阻止也被砸,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视频显示,两小区仅一墙之隔,积水内涝情况成鲜明对比。农商银行家属院业主王女士称,金都花园小区排水不好导致被淹,对方业主便直接在墙上砸了六个孔,把水排到我们小区这里,但这样的话我们小区会被淹…

在这条视频中,王女士非常气愤的指出,其他业主要出来制止,而且小区内已经有车辆被淹了,去劝阻对方业主却直接扔石头,一位女士被砸脚都肿起来了,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对。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这就是现代版,以邻为壑!成语“以邻为壑”把这个事件诠释得淋漓尽致,正好保存好所有证据给到警方,所有损失几乎妥了!

被砸小区的人都不用出面,让保险公司代为赔偿。这黑衣人花自己的钱当英雄,够他喝一壶了。

还有不少网友直接指责:管理部门看不到?相邻小区不协调?由业主自行解决才导致的问题,管理部门也应追责。

同时,对于涉事业主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网友纷纷调侃:兄弟可不止是损坏公共场所了,了解一下决水罪,如果业主联合起来请一个厉害的律师,这哥们完蛋了起码十年起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该如何看这件事情?

第一,既然是相邻小区,遇到洪涝灾害,大家应当齐心协力,共克时艰!而且排水就应当按照自然习惯来,不能搞这种以邻为壑的举动!

首先,我国民法典明确,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并且,在实践中对于因为排水、通风等相邻关系产生矛盾或纠纷时,处理的原则或者思路是这样的,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同时,《民法典》2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相邻两个小区因为排水问题发生冲突,其实应该按照水流的自然流向来决定。涉事男子为了尽快排水,私自砸洞将水引向隔壁小区,就是典型的以邻为壑,侵犯了隔壁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涉事业主私自将围墙砸破,将水引向隔壁小区,导致小区车辆被泡,很有可能面临系列法律责任!

首先,从网传视频情况来看,涉事业主砸坏围墙有错在先,之后系列举动又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嫌疑!严格来说的话,涉事业主不仅有毁坏公私财物的嫌疑,而且在对方小区业主出面制止的情况之下,拿石头砸对方,有故意伤害他人的嫌疑!

对于涉事业主砸坏围墙,将水引向隔壁小区,淹毁车车辆等行为,这就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将根据造成损失的财产来决定追究他的违法犯罪责任。

其中,如果金额不大的,只是治安的自然违法行为,警方有权对他行政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

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故意毁坏财物达到5000袁以上或者纠结三人以上毁坏财物的就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此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涉事男子至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除此之外,面对着隔壁小区业主的阻拦涉事业主直接打打砸对方,如果将对方打伤了,就属于殴打他人行为,也有可能面临行政违法,甚至是刑事责任。

并且,就让很多网友调侃的,本来是暴雨的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浸泡毁损的,保险公司会承担责任!但正是这种以邻为壑的行为,涉事业主除了面临上述不利的法律后果之外,因为他的行为同样属于民事侵权,或许还要赔偿相关人员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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