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村官十年套取资金近250万:“小官大贪”是如何练成的?

社会变迁里的寻常人家 2024-07-03 15:15:10

腐败让人痛恨,要防“大老虎”,也要防”巨鼠”

据“清廉山西”微信公众号7月1日消息,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山西晋中一村干部十年间套取资金近250万,更是让人瞠目结舌。(7月1日《新京报》)

据报道,晋中市太谷区北城区田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田美春,在十年间利用权力,通过签订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241万余元,并收受他人财物28万元,烟酒15万元。

无疑,这又是一起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件。241万被套取的集体资金,全部被田美春用于偿还个人借款、投资营利和日常开支花费等。村集体的资金,居然变成了个人的小金库,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显然,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在于村财务制度的不规范。像这种村集体的资金,一般都有财务规章制度。钱怎么来的,存在哪里,或者是用在哪里,都必须公开透明,让每一个村民都清清楚楚。同时根据财务制度,每隔一段时间要对村集体资金进行审核。田美春能在十年间陆陆续续套用村集体资金高达241万,财务制度无疑形同虚设。

另外,这起小官大贪的案件,恐怕也显示村官权力制衡的缺乏。以前很多村官大贪的案件早已表明,要杜绝村支书成为“土皇帝”,必须加强监督。除了纪检部门要加强巡查外,也应该给予村民更多的监督制约权利,同时还要加强举报渠道的通畅,让村民愿举报,能举报。

目前,田美春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大快人心。但是屡屡出现的小官大贪现象,村官肆意侵吞集体财产的现象,再一次警示我们,必须健全村集体财务制度,加强对通关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建立起有效的举报渠道,也只有这样,小小的村官,才成不了胆大包天的“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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