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上海浦东离婚纠纷案顺利达成调解

香菱谈趣事 2024-11-13 04:23:45

“我花自己的钱买这些东西,我想丢就丢,你管不着”,“你那点工资,我几天就挣出来了”妻子冉雪的这些话语如利剑般刺入纪航的心中,又一次的自尊心受损让两人假装平和的婚姻状态再起波澜。纪航知道,他们这段夫妻缘分已然走到了尽头。

冉雪是来自四川某县城的“沪漂”,纪航从小就在上海长大,本无交集的两人因一场活动相识。互有好感的他们很快陷入了热恋,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生育了儿子纪小宇。

养育小孩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婴幼儿时期,需要投入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冉雪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自怀孕起便停止了工作。纪航的原生家庭条件较好,他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收入稳定,每天能准时下班回家,一家人的生活过得还算惬意。

不过,长时间只专注于家庭,难免有些脱离社会。冉雪不愿持续这样的状态,在儿子上小学后,便开了一家火锅店,正宗的川菜口味吸引了诸多食客的关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冉雪的收入逐月递增,生活习惯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家里几乎天天都有新快递,吃穿用度也比原来更加奢侈。纪航看到家里的东西越来越多,尤其是食物,冉雪经常没吃两口就丢掉,就建议她别浪费,以后少买些。没想到好心的建议总是被冉雪以伤自尊的话语反驳,正如文章开头那般,纪航只能以沉默相对。

冉雪的火锅店很快开起了分店,因不放心外人管理,她要求纪航辞职来帮忙。但纪航认为自己的工作非常具有社会价值,是自己的骄傲,故不愿离职。冉雪对此不理解,字里行间都在嫌弃他工资不高,还守着“死工资”过活。两人三观不合,因此多次发生摩擦,而后又假装维系平和状态。直到2023年5月,纪航又一次受到类似的打击,他提出了离婚,但被冉雪拒绝。

纪航为了顺利开启新生活,委托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利红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律师首先了解双方的矛盾来源,也了解到纪航只想尽快离婚,不愿争夺财产和抚养权,依法处理即可。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首次起诉离婚时,若被告明确拒绝离婚,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律师根据丰富的经验认为,纪航所说的矛盾很难让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首次起诉就判决离婚。为了实现纪航的诉求,律师制定了调解方案,随后陪同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开始前,律师多次向法官提出调解意愿。在法官的主持下,律师与冉雪进行了多次沟通,一步步试探对方的底线和弱点,了解对方需求。原来,因双方共有一套房屋、两辆汽车和两家火锅店,冉雪拒绝离婚并非是情感上的不舍,而是想等纪航在财产上的让步,尤其是担心被分走火锅店的股份。律师随即以冉雪对火锅店的在意为突破口,提出纪航目前并不要求分割火锅店,若最终依判决分割财产,结果犹未可知。

庭审过程中,律师结合双方的过往情感,阐明双方的利害关系,立足冉雪的弱点,积极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纪航和冉雪离婚,纪小宇由冉雪抚养,纪航每月支付抚养费到其18岁。案涉房屋归冉雪所有,纪航分得150万余元折价款,一人分得一辆汽车。

家庭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法院在判决离婚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若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其他特殊情形,首次起诉离婚离不成是常态。律师在经验的加持下,以调解为主,避免了耗费时间的二次起诉,顺利实现了委托人的诉求。(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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