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据湖北工业大学官博消息,9月17日,湖北工业大学发布了关于一新生偷拍女生裙底事件的情况通报,具体内容如下:涉事学生系我校2021级新生胡某,9月14日到校报到。9月15日晚8时左右,胡某在学校中区操场偷拍女生裙底时被当场抓获。事件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学工部会同保卫部和学生所在学院第一时间碰头研究,启动劝其退学处置程序,并将学生胡某的情况及学校意见通知家长。胡某及其家长同意自动退学,于9月16日上午离开学校。鉴于胡某处于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正式学籍,学校按流程终止办理胡某入学手续。
偷拍行为令人憎恶,这不但不道德,还涉嫌违法,这类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然而,对于湖北工业大学的“劝退”处理,网络意见却不一,有人认为,这过于严厉,会“废了”这名孩子,学校还是应该给他一个机会;还有认为,“劝退”处理过轻,有关处理不会计入档案,这名学生相当于被录取没有报到一样,不影响他来年参加高考,学校应该将其开除。
是过重还是过轻?这不能凭情绪判断,而要依据法律法规。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初步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由于这名学生正在入学报到资格审查阶段,学校终止办理入学手续,是没有问题的。
而如果这名学生,已经获得学籍,学校的处理,则可能不一样。《湖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也就是说,这名偷拍女生裙底的学生,就是被行政拘留,他受到的学校处分,也不一定是开除,而可能是记过或留校察看。
从当前情形看,学校终止办理入学手续,而学生本人和家长同意自动退学,可能是比较适合的处理方式。对于学校来说,由于学生尚在入学报到资格审查阶段,学校应按有关入学资格审查规定进行处理,而不适合做出开除处理——学籍都没有获得,怎么开除?对于学生来说,被终止办理入学手续,虽然失去了今年上大学的机会,但是这是自己违法需要付出的代价。
事实上,不论是被学校劝退,还是被开除,这名学生未来要参加高考,都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其应受到的校纪校规处罚、法律处罚,是不矛盾的。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有不少人以保障接受教育的权利,来反对进行处罚,也有不少人对于犯错违法犯罪者想一棍子打死,不但要处罚,还要剥夺其受教育权利。
不妨假设此事如果发生在高考之前,会有怎样的舆论。很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支持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不要影响学生高考的会占大多数。理由会是,学生可能是“恶作剧”,不能以这一次错误就让孩子失去高考的机会,等等。多年前,我国就曾发生几名学生在高考前殴打老师的事件,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参加高考,让被打老师不报警。学生行为涉嫌违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应该给学生的法制教育,至于因受处罚而影响参加高考、被大学录取,那是学生自己的责任。为了高考升学,就让法律为违法者开绿灯,这能教育出有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的优秀人才吗?
法律的归法律,教育的归教育,这要求依法治教。尤其是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当前存在所有一切为升学让路的问题,对学生的教育,没有做到“五育并举”,而是知识教育至上,只关注学生的分数,而不关注学生的人格和身心健康,忽视对学生的规则教育和法制教育。
本文原载:熊丙奇企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