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警方发布胖猫跳江事件通告,通告一共两千多个字,全文很长,不细看,要错过很多细节。
第一段:
1.胖猫跳江事件是属实的。
2.谭竹先报警,理由侵犯隐私。
3.胖猫姐姐随后报警,理由诈骗。
第二段:
1.双方都见过对方的亲朋友好友。
2.网上传俩人只见过两次,不是真的,俩人多次约会。
3.谭竹带胖猫见过自己父母,也在朋友圈公开过胖猫。
第三段:
1.胖猫谭竹谈恋爱期间,俩人经常吵架。
2.胖猫最后一笔转账,是他自愿转的,谭竹有劝他别转,他执意转完账,跳江。
第四段:这一段很难理解,不仔细看,以为反转。
1.胖猫向谭竹转账79.9万
2.谭竹向胖猫和胖猫亲属,一共转账46.3万。
3.这个46.3万,包括,谭竹向胖猫转账29.7万,向胖猫姐姐转账3万,向胖猫爸爸转账13.6万。
4.综上所述,胖猫给谭竹转账是79.9-29.7=50.2万元。
5.谭竹一共退16.6万元,是从50.2万元里面掏的。
6.所以谭竹一共拿了胖猫50.2万元,花了胖猫33.6万元。
7.俩人开通情侣钱包,胖猫多花了7.5万,所以总得来算,谭竹花胖猫的钱应该是33.6-7.5=26.1万元。
第五段
1.谭竹不违法,胖猫姐姐认可。
2.谭竹把两个人谈恋爱期间花的钱,也就是花的三十多万,全部退还了。
第六段
1.胖猫姐姐引导网友对谭竹网暴。
2.胖猫姐姐发布的聊天记录是真的,谭竹确实问胖猫要钱。
第七段:辟谣
综上所述,谭竹花了胖猫的钱是真的,聊天记录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