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事实
柳刚,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
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收取可能影响
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违反廉洁纪律
利用职权为亲属
在工程承包等方面谋取利益
违反群众纪律
丧失人民警察职责与操守
与社会上的黑恶势力
勾肩搭背、充当保护伞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3万元
数额巨大
2020年11月
柳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21年3月31日
柳刚犯受贿罪、包庇、纵容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忏悔录摘录我当了将近二十年的公安局副局长
一开始我也是严格要求自己
要对得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后来跟商人老板交往时
看到他们喝一瓶酒
能顶自己一个月的工资
吃一顿饭能花掉好几万
平时到处游山玩水
出入各种高档娱乐场所一掷千金
这一对比
心态就慢慢失衡了
一开始别人给的红包
我都是拒绝的
认为自己要廉洁自律
要注意警察形象
后来找我办事的人多了
收红包时就变得心安理得
再到后来变成吃拿卡要主动索贿
可以说底线是一步步失守
最后贪得无厌来者不拒
我现在感觉那时就像疯了一样
如今我才意识到
我收的每一笔钱
都是我给自己带的镣铐
我收的这座房子
就是我给自己盖的囚笼……
是我亲手把我自己送进了监狱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福建1人获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揭晓
■省委政法委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
■爱拍照的你,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