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我曾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公安处经济警察大队工作过,这家国企远离城市,自成一个体系,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企业办社会”,当地所有的医院、学校、商场、食堂、招待所、环卫、绿化,甚至路上的交警都是企业自己的,厂长就是当地的“父母官”,当地的居民都是企业的工人和家属。厂里有技校,我们这些工人的子弟初中毕业考上技校,三年以后一毕业就分配到了厂里当了工人。
当年公安处组建经济警察大队,我和另外几十个年轻人一起调了过去,由于年龄相仿,大家很快就熟悉了。有一个年轻人人,他家弟兄多,生活比较困难,所以就经常利用工作便利,给偷盗厂里物资的人行个方便,收点好处,甚至自己也伙同他人直接参与偷盗。这在当年的经警队已是公开的秘密,特别是企业有一段时间,因为效益不景气,开始拖欠几个月工资,大家更是见怪不怪了,基本上所有经警都或多或少会挣点外快。
有一次,他的班上有一辆装满废铁的货车没有任何手续被他放行了,价值好几千元,应该是和他串通好了。结果刚出厂大门,被一个厂领导看到了,人赃俱获,为了“杀鸡给猴看”,厂里拿他做反面典型,直接把他开除了。这下子对他家来说可是天塌地陷了:他的媳妇没有正式工作,全家人就靠他一个人的工资,还有一个几岁大的孩子,一下子没有了生活来源。他的父母已经退休多年了,白发苍苍拄着拐棍,还有他的媳妇抱着孩子,一起来厂里哭哭啼啼找领导求情。
厂领导看到他家实在困难,就又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在经警队当了一个临时工。临时工的待遇是很低的,一个月才一百来块钱,还没有“五险一金”。这次他吸取了教训,工作中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查扣住了多次偷盗案件,屡次受到表扬。突然有一天,经警大队的一个副大队长与人内外勾结、监守自盗,正好被他发现,直接报告了公安处的领导,这下子立了大功,厂里决定给他转正了,又成了正式经警,还当上了机动中队的中队长,而那个副大队长则被开除了。这件事在厂里引起轩然大波,许多平时有小偷小摸习惯的人都不敢了。一说起这件事,他总是说:当年太年轻了,不懂事,感谢厂里给他一次机会。
到了2000年,厂公安处整体划归到了市公安局,成立了矿区公安分局,公安处的干警身份的人经过考试调到了公安分局,而这些经警因为是工人身份,不符合政策要求,留在企业继续当经警。经警大队升格为保卫部,他被提拔为保卫部的副部长。2002年,全国经济警察被撤销建制,他又换上了“特勤”作训服。
2012年,企业破产倒闭,他和其他上千名职工一样也下岗了,已经不年轻的他又没有技术,只好去了工业园区的一家私人企业当了一名保安,老板根本不拿他们当人看,让他们分成两班倒,每班上24个小时,晚上不许睡觉,抓住睡觉就开除,一个月才三四千块钱,连食堂也没有,只能从家带饭,不想干就得走人。如今,他已经五十多岁了,看了一辈子大门,还有十多年才能够退休,家里到处是用钱的地方,还得继续看下去。
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像他这样的人生经历,在当年几百万人的经济警察队伍中应该不是个例,而是很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