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女又一次把青岛扇上了热搜,没办法出来了两个通报,意思就是处罚很正当合理,大家别吵吵了,都散了吧散了吧,翻篇了。但大家就是不答应啊,反而心情更难平复,这通报一锤,反而锤出了更多的质疑和愤怒。
怎么不听话了呢,都说散了吧,还是义愤难平。那就推敲一下吧。读了这个通报什么感觉呢,反正我的感觉就是,缺乏了一个客观和公正,寻找各种理由为打人辩护,说白了,她不打不行啊,她是被迫而为之。
比如说“王某驾驶车辆前往医院预约就诊”,意思说大家原谅下吧,人家有急事啊。可是怎么没说被打者是不是也有急事呢,但人家怎么就可以顺向正常行驶呢?
“因车辆较多通行缓慢,逆向行驶超车”,逆行已经交通违法了,怎么这看着是被逼无奈才逆向的,不逆不行啊。这是不是又进一步强调,王女士是不得已呢,大家理解一下吧。
“倒车过程中,林某润车辆持续向前跟进移动”,这就更露骨了,意思就是说被打者活该挨打呗。人家王女士逆行了,人家倒车,你还在正确的车道上继续往前行驶,所以把人家女士顶的狂怒了吧。
好了,这个视角一定很明确了,通报完全忽略了被打者。人家林先生正常行车,没有任何错,在被打时更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用大家的话说,绝对一个“完美受害者”。但通报把这份“完美”彻底打碎了,而且后一份通报明显为前一份辩护,好似更像是维护一种面子。
这个王姓女人的恶劣行径,已经触及了民众的道德底线。逆行、加塞、辱骂、打人、反复殴打,就这样的人面兽心的做法,通报里没有对她谴责过一个字,反而仅仅一句“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就一笔带过了,这样没有温度、站位偏移的通报,能经得起人心和道义的审视吗?
想起了某位大碗的评价用词:如鲠在喉、如坐针毡。相信很多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吧,愤意难平之下,就会出现“烂尾”,留下情绪后遗症,就像一根刺长期卡在了人们心中。若干年之后,人们提起青岛,还是会想起“青岛大虾”“青岛路虎女”的标签。这个标签也像一根刺,你不拔除,不一定它就一定会风化、消失,被人遗忘。
现在赚钱多难啊,与其打人赔人家钱,咱不如就把脸让对方使劲扇,扇的满脸流血怕什么,反正没有生命危险。
如果对方是王思聪那就更好了,那咱下半辈子就有着落了,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