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有“二王”,名震全中国,到头来乱弹穿身,毙命于广昌。当时正是因为“二王”名气大,故而有些浪荡子,冒充“二王”做龌龊之事。铁岭农民葛存义、杨天华便是这样两个货色。
1984年的时候,“二王”已经饮弹身亡,但碍于消息不灵通,许多地方的人们并不知道“二王”已经伏法,只当“二王”依旧活在世上继续为祸作乱。既然有人消息蔽塞,那么葛、杨两个无赖便利用这个空子,开始以“二王”的身份招摇撞骗,将坏事做绝。
本来,葛存义并不认识杨天华,两人初次见面是在1984年的1月17日。那天下午,自称“贼王黄瘸子”得意门生的葛存义在康平汽车站准备“探囊取物”时,与常年在汽车站附近晃荡的街溜子杨天华有缘相识。
当天晚上,两块废料坐在一块儿喝了结义酒。期间,杨天华提出何不借着“二王”的威名干几件大事。葛存义也觉着小偷小摸没啥前途,男人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大事。于是乎,两块废料一拍即合,于次日晚间7时许,在一个偏僻的三岔路口截住两男两女,扬言他们二人就是全国通缉的要犯“二王”,谁敢不听他哥儿俩的话,谁就吃个咬不动的“硬糖果”。
所谓“硬糖果”,指得是子弹,他俩为了模仿的更像,提前用木头做了两把假枪,并用墨汁涂成黑色,不仔细看只当他们手里的家巴什儿是真家伙。
被他俩拦下的两男两女,男的一个名叫袁小建,一个名叫林洪亮;女的岁数大一点的那个名叫甄金花,是袁小建的嫂子;小一点的那个名叫林晶晶,是林洪亮的女儿。
听说拦住他们的人是“二王”,四名男女吓得赶忙求饶。葛、杨二人很是得意,分别对四人进行了搜身,得到海鸥牌手表一块,现金八十元,小圆镜子一个。之后,两人用假手枪将四名吓坏了的男女挟持到更为偏僻的一个干枯水沟当中,强令袁小建和林洪亮跪下。然后不顾林家父女跪地哀求,当着林洪亮、袁小建的面,先将林晶晶强奸,再将甄金花非礼。两人作案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直到林晶晶彻底僵卧在地上不能动弹,怕闹出人命的两头禽兽这才终于罢休。
这一次作案进行的十分顺利,不但劫了财,更兼劫了色。如此一来,两人食髓知味,开始频繁以“二王”的名头做幌子,先后抢得现金一千三百五十块,手表五只,皮衣三件,皮鞋五双,以及其他物品若干。
2月29日晚间9时许,假冒“二王”的葛、杨二人趁着夜色作案,将年仅十七岁的杜红梅挟持到无人处,残忍摧残长达三小时之久。杜红梅由于失血过多而昏迷不醒,葛存义误以为杜红梅已经断气,于是让杨天华将其拖到不远处的一个水塘,丢进尚未完全解冻的水中。
他俩逃走后,杜红梅苏醒过来,艰难地爬出水塘,跑到大路上求救。正巧有几辆牲口车经过,见是个光着身子,披头散发,浑身污垢的女子,赶紧勒住牲口问发生了什么事。
杜红梅得到好心人的救助,万幸逃过一劫。面对公安人员的询问,她说是“二王”绑架并非礼了她。公安人员感觉好笑,明明“二王”已经被击毙了,哪里又来的什么“二王”。但很快公安人员就查到线索,确实有冒充“二人”的恶徒为非作歹,祸害好人。于是,当地公安成立专案组,只用了不到三天,就将冒充“二王”的葛存义、杨天华抓获。
鉴于二人罪大恶极,手段凶残,法院判处葛存义死刑,判处杨天华死缓。至此,一起假冒“二王”行凶作恶的案件告破,作恶者得到应有惩罚,不值得可怜。可怜的只有那些无辜受害者,是葛、杨两个恶徒害了他们不假,但懦弱和无知同样害了他们,难道不是么。
(文章参考自真实案件写成,为尊重当事人,故文中人物使用化名。图片取材自网络,仅作为图文配图使用,与文中人物并无实质性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