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堂堂一个博士生才赔8.8万,还不如农村一头牛‘贵’啊......”2011年,武汉34岁的在读医学博士郑勇在11天内,5次捐献精子后猝死。
父亲郑大强悲痛欲绝,多次要求尸检,拒不接受赔偿协议,并提出质疑:平时身体强壮的儿子,还是医学博士,怎么会在捐精后猝死呢?
郑大强一想到辛苦养大的儿子竟然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人世,不禁悲中从来,他坚持索赔400万。
因为老人家认为儿子的死因很蹊跷:“捐精还能死人?他明明就是累死的啊!”
01
34岁的郑勇生前是华中科技大学的一名医学在读博士,小伙子身高1米78,体重160多斤,身强体壮,一表人材。
2011年元旦节期间,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在华科大校园内拉起了宣传横幅,大张旗鼓地招募捐精志愿者。
因为精子库隶属于华中科技大学,作为人类高质量男性,学校多次动员像郑勇这样的优质青年去捐献精子。
作为一名医学生,郑勇觉得这种行为很正常,既是为国家、为人类医学作贡献,也是一块试金石,可以检测自己的身体是否健康。
因为捐精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它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捐精志愿者的学历必须是大专以上,年龄一般在22岁至45岁之间,还要求身高1.65米以上,没有色盲色弱等遗传疾病,更不能有性病、艾滋病,要通过多项微生物检查,且精子质量要过硬。
而如今社会,年轻人大多熬夜加班,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况,所以,一般情况下,真正能通过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男性只占总报名人数的20%左右。
幸运的是,郑勇是那20%之一。
他很快和精子库签署了《捐精知情同意书》,自愿捐精,捐精期间每六个月做一次健康检查。
自己本身就是医生,郑勇认为捐精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所有的注意事项,他都非常了解,捐精根本不会对自身身体造成伤害,而且此事也得到了妻子吴女士的支持。
2011年1月5日,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对郑勇进行了各项严格的检查,确定各方面都合格后,郑勇正式成为了一名捐精者,
于是,从2011年1月14日开始,郑勇连续11天、4次到湖北省人类精子库进行了捐精。
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郑勇第5次进入取精室,房间里只有一台电脑、一个小沙发和一个洗水池,墙上张贴着几张火辣的美女图片,一切都很正常。
可郑勇在里面却待了一个小时还没出去,工作人员觉得有些奇怪,便上前敲门询问,郑勇回答:“没事。”
然而,直到中午1点50分左右,工作人员见郑勇进去这么久仍未出来,觉得太蹊跷,便进入取精室,发现郑勇倒在地上,已神志不清。
虽然120急救车很快赶来,但抢救无效,郑勇仍然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
医院当天就出具了一份死亡证明,确认郑勇是猝死。
但听闻噩耗的郑勇父亲郑大强悲痛欲绝,他却拒不接受儿子猝死的说法。
02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任何父母都无法承受的,更何况郑勇是全家的骄傲啊!
读博之前,郑勇就在湖北省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在基层医院辛苦奋斗了7年,郑勇成功晋升为医院心脑外科主治医师。
和那些一出生就在罗马的富二代、官二代不一样,从小出生寒门的郑勇心里明白,这一辈子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过上梦想的生活。
为了取得更大的进步,2008年,郑勇自费到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外科学硕士,三年后顺利硕士毕业,郑勇再接再厉,继续在该校攻读博士学位。
可眼看儿子博士快毕业了,前途将一片光明,没想到意外会突然发生,郑勇的去世让这个家瞬间崩溃了。
看着儿子的尸体,从老家赶来的父亲郑大强忍不住嚎啕大哭,他想不明白,明明儿子平时身强体健,怎么捐个精就死了呢?
郑大强强烈要求进行尸检,但校方却不同意。因为郑勇的妻子吴女士已经和校方达成了协议,同意火化。
吴女士也是华中科技大学的一名在读博士,她和郑勇两人没有孩子,虽然丈夫的突然离世让她悲痛万分,但她更是一个理智坚强的人。
出事后,校方相关人员就和吴女士协商了4个多小时,吴某同意火化丈夫的尸体。
为了让儿子早日入土为安,郑大强也只得签字同意火化。
郑勇死亡第二天,校方和郑勇父母及郑勇的妻子吴女士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校方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支付郑勇家属各种费用8.8万元,同时减免吴女士在学校读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共计2万多元。
虽然双方签署了协议,郑勇的尸体也火化了,但越想越伤心的郑大强却实在无法接受儿子去世的事实。
老人家哽咽着说:“农村一头黄牛都要卖个10万块,我儿子堂堂一个博士,难道命只值8.8万元?还不如一头牛吗?”
郑父始终觉得儿子的死另有玄机,郑勇的导师林教授听说郑勇出事后,也非常震惊。
林教授表示:他在国外工作多年,捐精在国外已司空见惯,没见过一例捐精而死人的报道;在我国也有几十家捐精机构,之前也没有听说有人因捐精死亡的。
郑大强觉得林教授说得很对,再说,自己的儿子,他很清楚,郑勇健壮如牛,捐精前曾经严格体检,要是身体有隐疾,根本过不了体检。
郑勇之前就职的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的9名同事也证实郑勇生前身体很棒,他们还专门写了一份证明,盖有医院的公章,称郑勇在该院工作期间,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
而且很巧的是,郑勇当年春节曾回老河口,这家医院为了表示感谢,还对郑勇进行免费体检,一切都很正常。
可仅过了10天,郑勇就在学校捐精时猝死,同事们都觉得太不可思议。
郑父觉得,一定是在捐精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才会导致儿子的死亡。
那么捐精过程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然而,遗憾的是,除了当事人郑勇,其他人根本无从得知。
可郑父越想越想不通,一怒之下,郑大强将华中科技大学告上了法庭,索赔各种费用共计400万。
03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郑大强忍着巨大的悲痛,四处奔走,收集证据。
2011年9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郑大强带着大约30斤重、整整6大包证据走上了法庭,虽然找证据的过程异常艰辛,但他信心满满,觉得一定会为儿子讨回公道。
法庭上,郑大强拿出了一份长达2000多字的起诉书,声泪俱下,因为只有初中文化,60多岁的他又情绪激动,断断续续念了一个多小时,错漏百出。
400多万的索赔金额,起诉书上竟然写成“4000多万”,在法官的提醒下,郑大强才改了过来。
在读起诉书时,郑大强时不时地拿起桌上的一大包证据,转头讲述儿子的不幸遭遇和一家人的痛苦。讲着讲着,老人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出来,虽说是在严肃的法庭上,可郑大强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法官让郑大强出示相关证据,郑大强手忙脚乱,在一大堆纸质材料里翻来覆去地找来找去,也没弄个清楚。
但郑大强唯一说得清楚的就是要求对方赔偿400多万元,他仍然坚持称儿子的死亡是另有原因。
但被告代理律师却简单明了地回复:郑勇是自愿捐精,签定了协议,所有的流程都是按照规定进行,与校方无关,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因为尸体已经火化,郑勇死亡的具体原因无法知晓,但郑大强咬定,儿子猝死在采精室是事实,这点不容置疑,所以学校和精子库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郑大强根本拿不出有效且专业的证据,而被告一方却拿出了捐精时签订的合同,以及郑勇的身体检测报告等,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据。
最终法院认为,郑勇虽是在校学生,但已是成年人了,虽然学校动员他捐精,但最终是他的自主行为,捐精过程中,精子库没有任何违规操作,因此认定郑勇和校方以及院方三方都无过错。
最终,法院判定,院方和郑勇共同承担损失,院方赔偿郑勇家属19万余元。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郑父仍然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该案彻底落下帷幕。
但对于郑家来说,这样的结果他们是万万不能接受的,这是永远无法抹平的伤痛,儿子三十多年的寒窗苦读,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却因这场尴尬的意外,戛然而止
04
至今,所有人依然无法明白,为何捐精会猝死?
郑勇事件为这个行业敲响了警钟,也促成了国内捐精业的改革。各地的精子库更加重视操作规范,不少机构已明确要求,个人只能捐精一次,而不能无限制地捐精。
虽然在西医看来,捐精其实是个非常安全的行为,因为按照西医的理论,精液只不过是少量精子细胞和蛋白质等物质的混合物,和体液差不多,损失一点可以忽略不计,至于精尽人亡,那更是扯淡。
的确,按照西医的理论,对于34岁青壮年来说,数次捐精顶多就是身心疲惫一段时间,不可能死亡,但中医则认为,肾精是人体最宝贵的精华之一,甚至有“一滴精,十滴血”的说法。
事实上,如果深度剖析一下郑勇的人生经历,就会发现,其实很多风险早已埋下了祸根。
认识郑勇的人都知道,郑勇非常拼。
对于从湖北小山村走出来的高材生,郑勇深知一切机会来之不易。
本科毕业后,郑勇从事了7年外科医生工作。外科医生的工作强度非常高,但郑勇靠着自己的努力,很快就晋升为主治医师。
之后,郑勇选择来到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仍然十分拼命,熬夜早起更是家常便饭。勤奋努力也使得他从两万多名研究生中脱颖而出,成为优秀学生。
然而,此时的他,已经34岁了,早已过了身体的黄金时期,可郑勇却在“11天内5次捐精”,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
我国古代名医孙思邈在《千金方》中明确提出:三十多岁的青壮年,泄精不超过8天一次。
人们常说过犹不及,我们都只是吃五谷长大的普通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适度。
可恰恰在竞争激烈的当下,人们越来越不在意这个“度”,很多人拿命去拼,中青年猝死的病例越来越多。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猝死人数高达55万,猝死病人越来越年轻化,中青年比例逐渐增高。
特别是男性,因为生活和工作压力巨大,他们应酬多,经常吸烟喝酒熬夜,发病率自然高于女性。
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很多人连仅有的一次都无法珍惜。
健康的时候,拿命拼事业,事业还未成时,健康却毁了,这样做得不偿失,而要在事业和健康中做出一个平衡,又是何其困难。
郑勇的遗憾离世已无法挽回,只愿大家能从该事件中感悟出生命的宝贵,世事无常,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唯有珍爱生命,珍惜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