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三年征求意见
互联网财险新通知出来了
12月31日起全面按新规执行
有几项重大变化
空间更大了
要求更高了
一定要看清楚
— 01 —
除农险、船舶险和特殊风险等
不设机构也可通过互联网全国展业
车险也有机会无机构进行全国销售
鼓励的
支持财险公司依托互联网特定场景
开发小额分散、便捷普惠的财险产品
严控的
严控财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方式
拓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区域
原则上不行的
原则上不得将
农险、船舶险、特殊风险保险等
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
严禁的
严禁财险公司将线下业务
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
车险属于严控型
可以做,但要求高
要求保险公司具备较强的
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
还要根据相应地区的
市场环境、市场容量
商业需求、竞争程度等
满足相应区域监管要求
经总局审慎评估后方可以
车险的口子是留下了
肯定会有几家公司可以开展
花落哪些家,拭目以待
— 02 —
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
财险公司的准入要求提高了
除常规要求外,新增
连续四个季度要求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要大于12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要大于75%
风险综合评级在B及以上
目前
三家公司的偿付能力
没达到要求的至少有8家
— 03 —
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
保险中介准入要求提高了
中介公司要是全国性的
还需要有
3年以上财险业务经营经验
信息系统完善,业务流程满足需求
(销售管理、保单管理、客户服务)
— 04 —
落地服务要求
保司没有机构的
落地服务怎么办
保险公司可
设立专业服务机构
或委托外部合作机构
外部合作机构应具有
三年及以上财险业务服务经验
开展新市民、新动能相关业务的
可适当放宽条件
不具备落地服务能力的地方
应主动停止该地区互联网保险业务
对新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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