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

沛于是 2024-09-01 01:58: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传发省劳动局关于XX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与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上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分有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管是有期限和无期限合同,其中有两点特别重要,关系到职工保险福利和特殊工种退休。

一是保险福利:职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代为扣缴,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行业社会保险机构)。企业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职工患病、负伤、探亲、婚丧假、病假、事假、女职工的“三期”以及死亡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怃血金等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企业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发放规定的保护用品和保健津贴。其中保健津贴就是特殊工种津贴,是认定特殊工种必不可少的主要依据。

只要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就能享受以上待遇。是特殊工种的,只要满足特殊工种年限,也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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