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我偶尔回到不常居住的家中住房取件东西,竟然发现大门上张贴了个“长春天燃气公司”的告示,要求入户检查燃气安全 ……
我细瞧日期 :二零二四年五月 X 日。
看了之后,我非常气愤!
我在长春使用了五十多年燃气,从来没有遇到入户检查事儿,市民们也都相安无事!
如此之举是不是在间接地告诉小偷们 :此房屋无人,你们可以尽情地偷盗!!
二零二三年九月 X 日,我们居住区的“采暖部门”也是家家张贴告示,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内,上缴“采暖费”……
我当时就立马打电话怒斥 :如果在你们张贴期间,我家安全出现一切问题,你们必须负全责!
现在“微信”都有这群那群,在群里发告示不行吗!
老百姓家中燃气、采暖等等等真出现问题了,你们能迅速赶到,及时解决,百姓就感谢你们八辈祖宗啦!
千万不可做该热情服务时,一脸横肉;该正常处理问题时,却莫名其妙地神经兮兮地特别热情主动 ……
让民众极度厌恶反感的扰民荒唐事儿,最好还是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