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认知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都是女性。因为相对男性而言,女性的身体比较柔弱,即使夫妻之间到了拳脚相向的地步,一般情况下也不是男性的对手。
但是,广西北海的一位女士却在夫妻暴力冲突中占据了上风,以至于其丈夫非常担心自己的安全,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获得法院支持。
广西北海海城区的李先生和柏女士结婚多年,丈夫李先生性格温和,妻子柏女生的脾气却比较火爆,性格的差异使两人几乎没有共同语言,生活中也有很多矛盾。基本上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虽然夫妻两人长期感情不和,但是为了孩子们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他俩选择将就着过日子。李先生也处处让着柏女士,每天都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点燃了身边的“火药桶”。
眼看着孩子们一个个长大,李先生以为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没想到妻子的脾气却是越来越怪异,经常无缘无故地大吵大闹,这让李先生苦不堪言,所以他向妻子提出了分居的要求,自己搬出去住。
妻子柏女士却不依不饶,时常骚扰、跟踪李先生,并且有过激行为,甚至将李先生咬成轻微伤。
李先生念及夫妻情分不忍心还手,但是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妻子变本加厉,这让李先生不堪其扰,无奈之下选择报警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和李先生就诊病历可以证实柏女士的暴力行为,当天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并送达给当事双方。
柏女士不服,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因其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亦无法证实其主张或反驳李先生的申请。于是,法院驳回了柏女士的复议申请。
对于这样一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家暴的受害者并不是只有女性,部分男性也长期遭遇家暴。只是很多男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忍一忍就过去了。
而且,自己被老婆家暴了,即使说出去也会被别人嘲笑,外人会觉得这个男人没出息,是个窝囊废,所以这就是我们很少听到有男人被家暴的原因。
其实,有暴力倾向的女性大有人在,她们情绪失控的时候会做出很多过激行为,即使男人被抓伤咬伤,也没有人会把这上升到家暴的程度。只会认为这是女人发泄情绪的方式,甚至说“打是亲骂是爱”,男人忍一忍、让一让就好了。
但是这种忍让往往会换来更大的伤害,甚至会走向极端。
以前人们认为女性在家庭矛盾中爱使用“冷暴力”,一般就是不理人、回娘家、不做家务、不让老公“碰”……,而如今一些性格刚烈的女子就采取直接伤害对方身体的暴力行为。
像北海的李先生这样长期遭受妻子家暴的案例绝不是孤例,“被家暴”或许是很多男人的难言之隐。
很多的专家都在讲女性被家暴之后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如何保留证据、如何报警起诉,女性在被家暴之后也会有妇联撑腰,那么男性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应该怎么办?这或许也是我们应该认真讨论的一个问题。
母老虎真可怕,打又打不得,因为人家是受保护的动物[得瑟]